在和平年代生存久了,李云帆第一反应便是有人在放鞭炮。
于是,他打开窗户,刚把头伸出去一点点,就听见“砰”的一声枪响,窗户上瞬间多了一个洞,木屑四溅,有的还打在了他的脸上,火辣辣地疼。
李云帆一听到枪声,立马蹲下来,慌慌张张地关上了窗户。他心里嘀咕着:“这是啥情况啊?大白天的就敢开枪,这还是那个自诩世界上最自由民主的国家么?这也太自由过头了吧。”
他一边嘟囔着“惹不起,惹不起”,一边试着平复心跳加速的心情。毕竟,这种刺激场面他可是头一回碰到。
缓过神来,他赶紧站起来,把房间的窗户门都好好检查了一遍,确保安全无误。然后坐在床上,长出一口气,抹了把额头的汗珠子。
等到外面安静后,李云帆走到书桌旁,开始琢磨起怎么剽窃几本名著,
他想到:“既然现在在国外,那就先抄点外国的经典,然后溜回国。”
“国内虽然也一锅粥,但至少是熟悉的环境。”
不过,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有问题。他读过的那些外国名著,像《堂吉诃德》、《哈姆雷特》,都是老掉牙的书,被翻来覆去地翻译、出版。
他要真抄这几本,那不就是直接跟人说“我这是抄的”吗?
这已经不是剽窃,这是找死!
其次,他自己真正看过1921年之后的小说也没几本。
有的小说里的想法跟现在的生活差得太远,感觉都领先了好几个时代似的。
这要是抄了那些,读者们八成会觉得他脑袋进水了,怎么会写出这么怪的东西。
就像有句俗话说的,“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太多就是神经病。”他可不想自毁前程。
并且,他抄小说就图个出名捞钱。不想像姓梵名高的人那样,活的时候没人鸟,挂了才被一堆文青封为天才。
他就是个俗人,要的就是眼前的荣华富贵,死后那些虚名对我有啥用?想想看,他死了,哪怕有人给我坟头插花,他闻不见也享受不着。
除此之外,他这才想起一件最重要的事,他之前看的那些外国小说都是中文版的,所以他能搜到的也都是中文版。
如果想抄,就得先把中文版抄下来,然后找人翻译成英文。
想到这里,李云帆感到有些崩溃,因为他的英语水平也就四六级那样,做翻译工作实在是太勉强了。
而且,翻译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这得要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对外国生活的理解。
否则,翻译出来的东西可能会完全走样,变得不伦不类。
就像那句“i love you”,简单直译过来就是“我爱你”。但是,如果让一个英语不太灵光的人来翻译,他们可能会搞出个“爱老虎油”这种离谱的表达。
这差距,简直就像是在地球和月球之间那么远。
他觉得自己或许能写出几篇像样的文章,但要说翻译,那可就另当别论了。
毕竟,翻译不仅要把原文的意思、情感、风格全都原汁原味地呈现出来,还得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到那种独特的韵味。
这难度,简直就是在走钢丝。
而且,他本来就是个经济学出身的家伙,在纽约混了两年,英语也就是个能应付日常对话的水平。
现在突然要让他去翻译作品,这简直就像是逼着一只鸭子去爬树一样。
如果真要让他按照字典上的意思去生搬硬套,那结果可就惨不忍睹了。到时候,那些经典的名著在他手里恐怕就会变成一堆让人哭笑不得的文字垃圾。
读者们看到这样的翻译作品,只怕会当成擦屁股的纸直接给扔了。
还有一个篇幅问题,想到要写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他就觉得头大。
更别提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写东西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不能复制粘贴,每一字都得亲自手写。
打字机?
现在美丽国是有了,但他顶多会用它敲几个字母,真要靠它写小说,还不如直接回国。
手写?
他承认自己会写汉字,但也就限于日常用的那些。而现在国内还在用繁体字,这让他怎么下手?
李云帆开始后悔了,后悔当初没好好学汉字,现在倒好,穿越来了,还得面对这种困难。
“这个计划有点难弄啊!但是,如果不按这个计划走,那不是白白浪费了穿越得来的金手指吗?”
但是,对于习惯电脑打字的他来说,用手写繁体字简直就像受刑,他都能预见到自己的手会累得废掉。
这时,李云帆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他之前看的小说都太长了,动不动就是上百万字。
但他可以找些篇幅短的名著啊,这样手写和翻译都会轻松很多。
于是,他开始在脑海里搜寻,很快就找到了一本《一千零一秒物语》。这本书听起来很有趣,讲述了主人公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经历的一系列奇妙事件和冒险。
虽然是短篇故事集,但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主题和情节,都围绕着那个特定的时间和主人公的经历展开。
李云帆看了看名著的内容,发现它也符合时代背景的要求。
而且,这本书是日国的作品,所以他剽窃的愧疚感顿时减轻了很多。
另外,除了《一千零一秒物语》,李云帆还考虑了《吹小号的天鹅》和《海的女儿》这两本书。
特别是《海的女儿》,这可是丹麦大名鼎鼎的作家安徒生写的。
一提到安徒生,他就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看过的那些童话,当时这些故事可是火遍全世界的。
面前摆着这三本精选的名著,李云帆暗自鼓劲:“既然已经决定要在这条通往成功和财富的路上大步前进了,就不能再想着悠哉游哉地晃荡了!得加把劲儿了!”
李云帆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就连忙收拾了一下自己。其实他主要是想好好吃顿午饭,人都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就没赶上饭点,现在这身体又因为喝多了酒,肚子饿得咕咕叫。
他刚把钥匙放进口袋,开门打算出去找吃的,结果看见门口站着俩穿警服的白人。
李云帆有点懵,搞不清楚这俩警察啥意思。更让人心跳的是,他感觉警察的手快要碰到他们腰上的手枪了。
李云帆心里一紧,想到网上那些美国警察动不动就拔枪的视频,他赶紧稳住心神,
连忙跟警察说:“警官,我口袋里啥都没有。”一边说着一边慢慢把手拿了出来。
警察看到他的动作,稍微放心了些,收起了枪,问他:“我们刚才在楼下发现了飞进来的子弹,你认识开枪那人吗?”
李云帆忙摇头否认,然后跟警察解释:“警官,刚才我就是开了窗看看外头,还以为谁在放鞭炮呢,结果差点给我吓死。”
警察看见我的表情不像是假的,于是又问:“那你见过那人长啥样?”
李云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装傻道:“没,我啥都没见着。”
例行检查完后,警察就走了,他刚想跟着下去的时候,眼角瞄到一个人影低着头正上楼。
这个身影,他隐隐约约好像在哪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随后便摇了摇头,直接下楼去了。
那人影看见李云帆,没搭理他,只是按了按帽子,接着上楼了。
李云帆一走到大街上,才反应过来:“刚才那人不是在街上开枪的家伙吗?街上的血迹还没干。”
这不禁让李云帆手脚有些冰凉,幸亏刚才没有多事。
不然,自己的小命可就说不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