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帆顺着记忆的路子,溜达到了街角,还真让他找到一家看起来挺有范儿的中餐馆。
他一推门进去,各种香料的味儿立马儿迎面扑来,店里的木头桌椅让太阳光一晒,有那么一点中餐馆的味道。
他随手扫了一眼菜单,琢磨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来份蛋炒饭。
可是,饭刚一上桌,他傻眼了。
蛋炒饭上面竟然浇了一层红白相间的沙拉酱。
他心里那个嘀咕:“这是哪位大厨的创意?蛋炒饭上放沙拉酱是个什么路数?”
说实话,他一看见沙拉酱就犯憷,在原来的世界也一样,酸不酸甜不甜的,那味道、那口感,让他难以接受。
李云帆盯着面前的蛋炒饭,加上昨晚宿醉的后遗症,现在胃里正闹革命呢。
他朝店员喊道:“能给来碗面汤不?”店员一听就懵了,眼神迷糊地看着他回答:“兄弟,我们这主要是卖盖饭的,没有面汤。”
李云帆一愣,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这家餐馆的确和他常去的中餐馆不太一样。
于是他说:“那来碗热水得了。”店员点点头,转身去拿热水。
过了一会儿,一碗热水就摆在他面前。他刚要喝,却发现店员站在旁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这让他有点不爽,就抬头问店员:“你这么一直盯着我,我怎么喝水啊?”店员显得有点不耐烦,伸手做了个要钱的手势说:“大哥,给点小费啊。”
李云帆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里的习惯是要给服务员小费。
不过他可不想惯这臭毛病,就故意笑着说:“那我不要热水了。”说着就把碗推给店员。“这碗水我可没碰。”
店员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做,一时间不知所措。
李云帆则继续对付那碗味道怪异的蛋炒饭,虽然和国内的风格相差甚远,但为了肚皮也得硬着头皮往下咽。
吃完蛋炒饭,他付完钱,直接走人,留了个一脸不爽的店员在那儿。
店员瞧着李云帆走远,嘟囔着:“啧,穷鬼一个,没钱就别来这儿吃饭啊!”
李云帆走到大街上,看着满大街都是老外,如果在前世,算了,前世他自己是个孤儿,也没人能打个视频炫耀一下,“看,妈,全都是外国人。”
正当他愣神的时候,突然看到街道对面有一条狗,细狗。那条狗正在垃圾桶旁边找东西吃。
不知道怎么想的,就起了逗狗的想法,“嘿,细狗,看着儿,撮撮撮。”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条狗的前方还站着一个微胖的男人。
恰巧不巧的是,他还是华人,正好能听懂汉语。
当他疑惑的转身后,正好看到李云帆的逗狗的手势,虽然听不懂细狗是什么意思。
但是也不妨碍这个胖子误会李云帆。
李云帆正忙着逗狗,没注意到旁边的胖子。胖子突然走到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领子,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说实话,小子,你在挑衅我?你把我当狗叫呢?”胖子的声音低沉而有力,让李云帆感到一阵压迫感。
李云帆被吓了一跳,赶紧抓住胖子的手解释道:“兄弟,兄弟,停停停,你误会了,我真是在叫狗呢!”
胖子显然不太相信,正准备动手。李云帆见状,急忙指着他身后的方向说:“别动手别动手,不信你看,”
胖子疑惑地转过头去,只见一条小狗正朝他们跑来。原来,之前的叫声确实是在逗狗。
“说实话,狗子,啊不对,兄弟,抱歉啊,误会,误会。”胖子尴尬地放下了李云帆的领子,并帮他整理了一下衣服。
李云帆见状,笑着摆摆手说:“没事没事,误会解除了就好,不打不相识。”他看着面前的胖子,虽然有些富态,但却给人一种亲切感。
“胖子,啊不是,兄弟交个朋友呗,你叫什么名字?”李云帆好奇地问道。
胖子笑了笑,回答道:“说实话,鄙人姓高,名球球,高球球。”
李云帆忍不住笑出声来:“噗~抱歉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兄弟你的名字挺有个性。”
“我叫李云帆。”
胖子似乎并不在意李云帆的反应,而是继续说道:“说实话,姓名是家里老父亲给取的,刚出去的时候看着我长得圆滚滚的,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两人聊得正欢时,远处那条细狗已经跑到了他们身边。它站在胖子面前,摇着尾巴,仿佛在讨好他。
李云帆看着这一幕,忍不住调侃道:“高球球,噗~,咳咳,要不你把这条狗收养了吧,看着挺适合你的。”
胖子看着脚下的细狗,又瞥了一眼李云帆那谈笑风生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行吧,说实话,反正我的口粮也不缺它这一碗。”说着,他轻轻摸了摸细狗的脑袋。
“说实话,李云帆,我得走了,还有点事儿要处理。有缘再会吧。”高胖子看了看手表。
李云帆点了点头,“行,你先忙去吧,我最近就住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一个出租屋里,有什么事随时找我。”
说完,胖子就带着那条细狗走了,李云帆看着一人一狗的背影,莫名有一种喜感。“这个胖子,一句一个说实话,看样子上辈子骗人不少。”
李云帆摇了摇头,然后晃荡着回到他的出租屋。
回来后,他四处看了看,发现自从徐至摩那个家伙搬走以后,这屋子突然空旷了许多。
他不打算再找个室友来添乱,毕竟他要做的事儿得有个清静的地方才行。
再说了,他都铁了心要离开这个所谓的“文化沙漠”美国,回到祖国的怀抱了,找个室友的事儿也就没必要纠结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合租的是个美女,他倒也不介意破个例。
李云帆也不是那种整天抱怨的愤青,他只是觉得回国后,在国内抄书抄诗啥的,更顺手些。
想想看,回国之后能轻松搞定那些经典小说和传世佳作,这比起在这儿啃外国名著可要省事儿多了。而且他老妈也在催着回国。
李云帆随便整理了一下房间,坐在书桌前拿起笔,准备大干一场。
可一瞅见那竖着写的稿纸,他心里又犯起了嘀咕。这时代的中文书写习惯和后世的可不一样,要是横着写,不得更顺手、更快捷嘛?
但为了成功,他还是决定忍了,跟着潮流走。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进入状态。不就是竖着写吗?
who怕who!
经过一番自我鼓劲,李云帆终于下笔写了《一千零一秒物语》。这部牛逼哄哄的作品,竟然就这么被他拽到这个世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