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支棱起来干事业4.0(1 / 1)

机场贵宾休息室,何一晓回完一封邮件,合上电脑,从包里拿出隐形眼镜盒和护理液,走去化妆间。

他近视度数不深,眼镜可有可无,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很多人都说他眼睛亮,多半是因为隐形眼镜有点微微的蓝色。

就连张冲都没看出来,送他来的一路都在碎碎念,对不起呀对不起,把你的眼镜腿压断了,真是太对不起了……

一米八六的大男生,肩膀宽得能跑马,自责起来,像个委屈巴巴的小仓鼠。

何一晓有点想笑,洗了手,撑着眼皮,把镜片捏出来,放在手心里,用护理液冲洗。

门忽然开了,又关上。

“咔哒”一声,落锁!

何一晓猛然回头。

站在门口的是任家安!

何一晓的笑容霎时退去,无意识退后,手按住洗手台,呼吸急促。

“你、你要干什么?”

这般警惕,这般恐惧,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任家安几乎是扑过去,把何一晓反剪着双手按在洗手台上,肆意啃噬。

“他有那么好吗?你怎么那么顺从?”

何一晓咬着牙忍耐,然而身下一凉,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忍了。

猛然回身,他劈手就是一巴掌!

任家安被打蒙了,甚至踉跄着后退两步。

这一瞬间,何一晓看着自己的手,又看向他的制服,有点愧疚,如果留下痕迹,今天的执飞会有麻烦的吧?

“你打我?”任家安捂着脸,不可置信:“这是你第一次打我。”

何一晓匆匆收拾好自己,指着门口。

“希望是最后一次。”

“呵,我是个人渣,我也承认,但他就那么好吗?”任家安舌头顶了顶腮边,笑起来:“你不知道吧?核桃生病的时候,我去找过你,被他截住,被拍了裸照,他威胁我不可以靠近你。”

何一晓张了张嘴,他想反驳,但他说不出口,这种事确实是张冲能干出来的。

“而后你俩好上,他还给我打电话,让我听你叫床。”

何一晓彻底愣住。

“只有严密的监视才能那样好的把握时机,你到底找了个什么人?”任家安严厉逼问:“我们分分合合,是多有矛盾,所以你就找了个小混混?地痞流氓?”

“不、不是的。”何一晓无意识摇头:“他、他不是这样的。”

毕竟相处了十几年,一看这反应就知道是心虚,你也怀疑是吧?你也没那么多安全感,对吧?

“我叫你等一等,你不愿意,我也可以有其他办法。你就这么等不得?”任家安占据上风,语气越发严厉:“你要是能找到一个比我好的,更可靠的人,我也祝福你。但你就这么傻,被人骗了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工作的?该不会是个吃软饭的吧?”

何一晓很想解释,但确实没法解释。

他撑着面子,只能用沉默对抗一切。

任家安一步一步走上前,捧着何一晓的脸,倾身亲吻。

何一晓别过了脸。

亲吻没有落下,指尖颤抖。

“呵……”任家安忽然哭了,眼神是无比的恨。

“你爱过我吗?哪怕是……一点点?”

什么是爱呢?

曾几何时,我知道你有轻生的打算,翻山越岭去寻找你的时候,我是爱你的。

我对你的爱,是爱惜。

你为我打架,伤痕累累地单膝跪地,要我爱你的时候,我是爱你的。

我对你的爱,是畏惧。

我怕你做出更多的傻事。

何一晓轻轻抬手,虚虚地扶着任家安的侧脸,指尖轻轻抹掉眼泪。

“其实你已经有答案了。”

一阵恍惚,任家安竟然不知道自己在恨什么,我不是早就知道答案了吗?

何一晓看着他的眼睛,郑重地说出早就该说的话。

“对不起。”

我不爱你。

航班即将起飞,何一晓缓缓走向登机口,行李早已办理托运,他却觉得身上沉重。

他拿出手机,拨出一通电话。

对面懒洋洋、有气无力的。

“怎么嗓子哑了?”

“酒色伤身。”

信号很差,声音变调。

“还以为你精神病发作了。”

对面笑了笑:“也有可能。”

“我答应你的条件。”

“那太好了。”

何一晓皱了皱眉头:“能多说一个字吗?”

电话对面沉默了两秒钟。

“等你玩够了,记得把他还给我,我有用。”

“你到底还要让他干什么?”何一晓停住脚步,声音拔高:“他做得还不够多吗?”

更久的沉默。

“哥哥,他的事,你说了不算。”顾璇顿了顿:“我说了……也不算。”

手机从掌心滑落,摔在瓷砖地上,粉身碎骨!

五月底,是新西兰的秋末,整个南岛被金黄色覆盖,高山覆盖薄雪,湖水蓝得如一块宝石,天空静谧,壮美的日落横陈天穹,让人心折。

他们入住一家农庄,老板一张北欧的脸孔,起名叫郝爱国,但是中文不是很好,叽里咕噜的,反倒把自己说笑了。

梁时雨也笑:“你说母语吧,只要不是特殊的小语种,我都能听得懂。”

结果发现,郝爱国不是中文不好,而是普通话说不好,他原来是四川人,让他说方言,那叫一个溜。

这真真是老乡见老乡。

梁时雨就好奇了,你怎么跑这么远来经营农庄。当然她更好奇的是,在新西兰做农场很赚钱吗?

郝爱国解释说这是私人农场,所有产出物有专门的物流送回国内,赚钱不赚钱的不在他考虑范围。

“送给谁?”梁时雨心里一动,想起了保姆车阿姨的一段话:“是送给顾璇吗?”

并不是的,这个农庄是光熙一位股东的私产,半年前打包由顾璇买下,郝爱国也才来一个多月。

梁时雨有点发笑,光熙的股东这么会享受啊?老板都还没享受到呢。

不过这个“老板”本人自从入住以来一直在睡觉,好像从前缺了百八十年好睡眠似的。好在他睡眠质量还不错,睁开眼睛就吃饭,吃饱了就上床,睡了三四天,面色红润有光泽,一天比一天好看。非得人家拉着他出去转转,他才能消消食。

梁时雨雀跃地拥抱大自然,但顾璇兴趣缺缺,用他的话说,出来玩就是好好放松,睡觉是放松的最好方式啊。

“知道你喜欢撒野,你就去喜欢嘛。”

“一起呗。”

“就是个大农村,有什么好看的?”

梁时雨心说这不对啊,我从小生长在高山牧场,无论是雪山还是草场,于我而言司空见惯,要说出门旅游,还是向往繁华城市。你从小是在富贵人家长大的,亲近自然,不觉得有趣吗?

顾璇也不是不觉得有趣,也不是不可以出去撒欢,但就是不知道是他血液香甜还是血型特殊,一堆蚊子追着他咬。

梁时雨说,这跟血型没关系,是你太虚了,总出汗,吸引蚊子。

顾璇不认可。

“从前阿冲在的时候,蚊子都追着他,我可从来都不怕挨咬。他血型最特殊了,房间里但凡有一个蚊子,都饿着肚子不动我,非得等他来,才肯咬一口。”

“阿冲阿冲,叫得这么亲啊。”梁时雨故意呛他:“你倒是也没闲着。”

“胡说什么?人家对我可没想法,天天嫌弃我恋爱脑呢。”

顾璇满脸无奈,抓得胳膊一片一片红。

“你要是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就跟你出来玩。农庄养了马,我倒是想跟你去跑马,但是马一跑一出汗,蚊子虫子就更多了。”

那岂不是太简单了?

当天晚上,梁时雨接了一浴缸热水,把新鲜采摘的薄荷叶、迷迭香、百里香和新西兰桉树叶撒入其中,又撒了很多玫瑰花瓣做点缀。

“来,试试。”

顾璇堪比城墙拐弯的脸皮居然有点发热,看着梁时雨穿着一身亚麻白裙,外套一个鹿皮棕小坎肩,系带收腰,显出华丽丽的长腿,心中一动。

他拉住梁时雨的手,引导她来解自己的扣子。

“你为什么喜欢我?”

梁时雨呼吸着香草的芬芳,心神迷醉。

“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你。”

“看出来了。”

“我觉得你很娇气。”

“这是讨厌?”

“不,我觉得你很珍贵。”梁时雨有点想笑,手按在顾璇衬衫第二颗扣子上,她甚至不敢抬头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发尾扫过自己指尖,就心头发麻。

梁时雨忽然间鼓起勇气,抬头,看着顾璇那张脸,被浴室热气氤氲,苍白的皮肤透着粉嫩,睫毛微微颤动,琥珀色的眼仁流淌着蜜糖。

这样的一个人,骨量纤弱,美丽妖艳,按刻板印象,应该被什么大佬收藏在房里当金丝雀。但他偏不,他非但不要当金丝雀,还要当大佬,软嫩可口的外表之下是一把铮铮铁骨。

“你一定能赢,把所有人都踩在脚底下,踏平仇人的坟墓!”

顾璇握住梁时雨的手,深深凝望。

“所以说你聪明。”

水流持续灌注,香草浸染满身,欢愉在今夕……

这天晚上倾盆暴雨,闪电划过天幕,紫色的眩光刺得人眼睛生疼。

顾璇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发丝乱乱的。

“我最讨厌下雨了。”

我们最好的时候,是新加坡的雨季。天天暴雨,到处湿哒哒的,心情也湿漉漉的。我们相爱,然后分离,短暂得几乎是一场噩梦。可在我和你分开的那些时日里,我也只有这些记忆可供喘息。

梁时雨捧着一杯热可可,坐在床边敲电脑。

“咋子,伺候得你不舒服吗?”

“这是我的台词。”

顾璇像一只菜青虫似的把自己裹好,脚尖从被子里探出来,戳戳梁时雨的后腰。

“别忙了,我好冷,过来给我暖暖。”

梁时雨关了电脑,一阵风似的扑过来,搂着顾璇又啃又咬。

“你好香啊。”

顾璇执拗地问她是什么香气,而他身上的气味太混乱了,梁时雨说了好多种他都不满意。

最后梁时雨发现,顾璇只是在闹脾气。

“你烦不烦?”

“我挺烦人的,我知道。”顾璇展开被子把媳妇裹进来,热乎乎地抱紧了,像抱着一个炭炉。

“明天我们去跑马,去海边挖贝壳……”

顾璇掀开被角,露出梁时雨的一张脸,亲了亲。

“媳妇儿,谢谢你还回来找我。”

梁时雨最听不得他说这些,自己心情差,他这几天情绪更低迷,就偏要说这些让自己眼眶发酸的话。

“认真想想,如果没有我,你的日子恐怕还可以过得更好些。”

这是实话。

顾璇也承认。

“如果没有你,我还是富贵人家的私生子,虽然没有尊严,但不愁吃穿,浑浑噩噩过一生,不知道什么时候想不开,弄死自己。仅有的几个亲近人在伤感之余也会松一口气,会说:他终于还是有这一天,也好吧,就让他随心去吧……”

顾璇轻轻挨着梁时雨的侧脸,眼皮挨着眼皮,呼吸相亲。

“我死里逃生好几回,每次快挨不住的时候,我就想,你在哪呢?你是不是风光得意地过着本来属于你的人生,只把我当个美丽而无脑的花瓶?还是,你也会有一点点舍不得?”

后来,总没有你的消息,我又开始担心,你是不是真的遇到了什么事?连你的父母都失去了踪迹,似乎验证了我的猜想。

那时候,我想,你可能也有你的不得已,你可能也不是对我没有一点感情的。

是因为认识了你,我才想到要抗争,要站起来。

抗争会痛,会很累,但没有什么比这些能够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我有鲜活的生命,我还活着,我能真正拥有属于我的一切。

“以前人们说起我,不会叫我的名字,而是叫 ‘那个私生子 ’。在认识你之前,我每次听到这些话都像有一根刺扎进心里。但你就有一种流氓精神,让我很佩服,随便旁人怎么看怎么说,我行无素。”

当你自己真的不在乎的时候,那些过往让你难堪,让你裹足不前的事情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了。

当你真的敢于抗争,并且成功了一次之后,如同近视的人忽然戴上了眼镜,看到了更清晰、更广阔的天地。

不知道从哪天起,再没人用侮辱性的词汇指代我了,人们叫我的名字,称呼我为“老板”。

而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已经坦然接受就是一个私生子的事实。

“我一直没告诉你,我是我哥哥的和我母亲的孩子。”

“什么???”

梁时雨挣扎着坐起来,眼神茫然。

她拉着被子裹住顾璇的肩膀,按着他的侧颈,把自己所有的记忆想了一遍,心里恍惚了下。

在新加坡,我离开,而同时你知道了身世,双重打击你受不了,突发重病。

所谓的身世之谜,所谓的私生子,你是顾圻的孩子?

原来是这样的吗?

那真的是很沉重的打击啊,而这个描述也只是世俗的理解,我真的没办法想象你当时是怎么挨过来的。

“对不起。”

梁时雨挨着顾璇的头顶。

“真的对不起你,我没有陪你度过那些艰难时刻。”

顾璇挺了挺身子,窝在她怀里。

“你跟我道什么歉?这是我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豪门内部的混乱,梁时雨完全没有应对经验,代入自己,只能想到无语问苍天。

“你很难过吧?”

“我是很震惊,但也一下子就接受了。这么多年来,哥哥带着我过日子,如兄如父,他本来就是我心里的一座高山。他从来都没有提起过我母亲,还命令我不要去想她。是不是,年少冲动犯的错,他后悔了?”

很多时候,顾璇都在主动抹杀自己的存在,他每每都会想,如果没有我,哥哥一定过得更好,一定会和喜欢的人相亲相爱过日子。

真相大白,他也就释然了,以哥哥的性格,撞了南墙也誓不回头,他是不会承认自己错了的。

更何况,当年的事,也难说谁对谁错。

梁时雨还记得顾圻,是个很神气很威武的男子。

“他满身闪亮亮的宝石,但为人很亲切,他还给我买过儿童餐呢。”

“知道,你说过。”顾璇碰碰梁时雨的额头:“也许当时,他在选儿媳妇。”

梁时雨顺着他的话笑起来:“那我也算是见过家长了。”

顾璇心头一热,亲吻她胸前柔软,搂住腰际:“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走得那样突然,一个解释都没有。你在新加坡遇到了袭击,我错怪了你,哪怕你怪我无能,这也是一句话呀。”

袭击?

当时我的动机是让你先活下来,还是让我先活下来,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但我确实是选择了分开的方式,其实我也不理解。

现在有可能找到理由了。

如果我遭遇了生命威胁,你没有站在我这边,而我肚子里又有个脆弱的小生命,我是一定会选择自保的。

一阵软弱几乎将梁时雨击溃,当时情况是非走不可,而自己也并不相信己方阵营,所以选择在薛家隐居。

那也真是,我能想到的最周全的办法了。

现在回头看,我的能力就是这么有限的一点点,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还异想天开地想要留住一个小生命……

杨舟说得对,我太任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