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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找到

苗蓁蓁选择开局的时候打过的最多阵营就是Big Mom海贼团。她决定并且开始在开局前选择阵营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选择托特兰群岛。那时候她还小嘛,小孩子怎么抵抗得了糖果王国的吸引力呢?!而在最早的探索阶段,也就是刚进入一个新游戏,才开始缓慢地探索故事主线和庞大的世界观的那个时期,大部分开局里,她都是普通的万国居民。她会直接出生在万国当中,小时候就在长辈的看护下享受童年,偶尔还能和玲玲当时和自己同龄的孩子结识成为朋友。长大后择业是自由的,要加入海贼团都可以,岛屿的管理者还会派人给新补充进来的血液训练。

苗蓁蓁有幸体验过一次,此后就敬谢不敏了。那是在她召唤洛克斯幽魂之前,所以她当时还不能确切地理解为什么接受训练的感觉那么差。

召唤过洛克斯幽魂后,苗蓁蓁才懂:原来玲玲这里的训练有那么无聊和敷衍。

根本一点都不好玩一-按部就班地体能训练,拿着制式的廉价武器,学着毫无特点的招式,所有训练的最终目的从不是提升他们的实力,而是要他们成为稍有点自保能力的服务员。

要洛克斯那样的训练才过瘾。

在伟大航路,合格的老师都要有以下特征:任何时间任何地形都可以开始对打,对打的时时刻刻都要给徒弟命悬一线的危机,要让徒弟感到无尽的恐惧;

出招时随心所欲,连招之间了无痕迹,这样徒弟就完全没有办法背板,每一次的反应都即时,每一种回击都精准;

精准地控制自己的出招上限,跟着徒弟的进步一起调整力道和速度,每当徒弟以为自己已经变得更强,就要用碾压级的痛击,让徒弟理解谁才是真正的怪物。简而言之,老师对徒弟,要如狂涛巨浪击溃一叶扁舟一样势不可挡地施加凌|辱。

以上洛克斯全都能做到,而且还是加强版的升级版。他能在举重若轻的优雅和举轻若重的狂暴中无缝切换,再用过程中不断闪现的无聊、轻蔑和好笑的情绪激发她的怒火。每一次她爬起来,他都会残忍地再度将她打入地狱。直到苗蓁蓁彻底崩溃,他才会收手,退到一边,冷眼旁观她舔|舐伤口和默默恢复。

他锤炼她的力量,也锤炼她的意志和心灵。那真是地狱一样的练级经历啊……

苗蓁蓁:但是,非常有趣。

一一她一秒也不会后悔。

经历过"世界之王(未完成且死后版)"的苗蓁蓁,就更加无法容忍其他任何普通老师的训练了。

不论是在洛克斯的训练前还是训练后,如果有家业可以继承,她一般会选择继承家业。

绝大部分时候都是甜品店,偶尔是管理人员,苗蓁蓁都不太挑。玲玲这里的升迁顶点是定死了的,高级管理者必须是她的孩子才能担当,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都经常抢不到名额,没有关系的就更不用做梦了。天花板很低,底下的竞争也不算激烈,真有事了夏洛特家族成员会主动顶上,日子还是很好过的。

更辛苦一点的开局也有。

最难的就是流亡开局,苗蓁蓁还得千辛万苦地求生,寻找船只,自己踏上前往托特兰的道路,路途中可能偶遇海贼可能遭遇海难可能在船上生一场大病;千辛万苦地抵达之后,又要开拓人际关系,学习技能,升级攒钱,紧接着就是选个行业,筹备开店……

再往后就是很常规的经营玩法了,别的不提,在玲玲的治下,和平安定是真和平安定。

苗蓁蓁:我就是被这种虚伪的和平给蒙骗……她没有把海贼世界的黑暗面放在眼里。她看到的一切都被蒙上糖果色的滤镜。

千不该,万不该,她不该鬼迷心窍、突发奇想地选了个男性开局,还试图去寻找神之谷之前活着的洛克斯。

那是她第一次主动去寻找洛克斯。

随便找的。第一次主动去找一代看板郎也发生在她畅游伟大航路的早期,那时,洛克斯在她心中的印象模糊到只有“洛克斯·D·吉贝克”和“世界最强"两个标签。

苗蓁蓁从小就是强度党。光是"最强"这两个字就足够挑起她对洛克斯的兴趣了。

她没有找到洛克斯。

没有赶上他的行踪,更没有赶上他的濒死之际。她找到了玲玲。

苗蓁蓁不想多说跟玲玲有关的事情,和很多人都不乐意回忆自己的青少年时期,尤其是没办法直视自己年轻时候的日记,是一个道理。苗蓁蓁(闭眼):我小时候是个蠢得能进博物馆的蠢货。到底为什么会觉得和玲玲结婚是个好主意呢?!果然是人小无知蠢得挂相,换现在苗蓁蓁是绝对不会搞这么一出的。说起来,女孩年纪小的时候,对美丽、年长、骄傲的女性产生敬佩和仰慕情绪,是非常正常的,对吧?!

玲玲完美地符合这一标准。她还那么强!

于是一些奇异的、朦胧的、婉转的……没有办法去定义的好感,就那么缓慢地滋长出来,似有若无地吸引了幼年的苗蓁蓁。只是游戏而已,都不是全息游戏,人物都是像素的。为什么不试试呢?她充满探索欲地尝试了。

苗蓁蓁:现在想起来觉得想死,尴尬得头皮发麻痛不欲生满身鸡皮疙瘩恨不得以头抢地。

恨自己太蠢一-蠢死了,蠢死了!

尽管长大后的她已经能准确地理解那并非是浪漫的爱,毕竟,在像素游戏里的尝试算不上真正的恋情,甚至比不上在现实里和女孩子贴贴。但就是因为游戏太假了,太安全了,反而更让人全情投入,不可自拔。以至于,直到多年后的现在,想到玲玲,苗蓁蓁依然会感到许多感情掺杂在一起。

像一个巨大的结。

既无法精密地分割出不同的类型,又不能与之一刀两断。苗蓁蓁哀叹:玲玲啊,玲玲,你怎么偏偏就是玲玲呢?史基眯着眼看她。

虽然好奇,他倒也没有追问,看上去他只要确定了苗蓁蓁不是玲玲的女儿就很满意了。

苗蓁蓁神色复杂,既尴尬又羞耻还沮丧。

她长吁短叹了几声,还是坚持地对史基重复:“我和玲玲什么关系都没有。”

“嗯。”

苗蓁蓁:“是真的!我没说谎!”

“停下,别说了。“史基说。

苗蓁蓁”

她抱紧了怀中的珠宝首饰,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究竟算不算是说谎。不算的吧?她认识的玲玲也不是同一个玲玲,让她产生很多种复杂感情的玲玲,同档不是同一个玲玲啊!

“你有点不打自招啊,艾瑞拉。"史基垂眼看着她,……说到底,也就是个小鬼而已。”

他的语气中带了点没有恶意的嘲笑,然后他伸过手来,把一只全新的雪茄塞进她嘴唇之中。

苗蓁蓁惊愕万分,连连摇头:“不不不,我不抽烟。”我们伟大航路太狂野了!

苗蓁蓁是深有体会的,进了混乱地带的酒馆,老板根本不管客人是八岁还是八十八岁,付得起账单就会上酒,所以她才会在酒馆里特地提醒不要含酒精的饮料。

“这是雪茄不是香|烟。别把它们当成同一种东西,艾瑞拉,雪茄不需要通过肺。”

史基说着,掏出一只鎏金火机,大拇指摩擦了一下。一簇金蓝相间的火苗稳定地升腾起来,静止地燃烧。

他俯下身,要为她点燃雪茄。

近在咫尺间,他带着笑意向她低声指导:“用嘴含一口气……用舌头和口腔品尝气流的味道。尝尝,这可是稀罕货。一-很难保存,对湿度和温度都有很高的要求,蜂巢岛太干太热,这是最后一只。”苗蓁蓁咬吸管似的咬着雪茄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史基。他着实不算英俊。相貌平平。粗粝的皮肤,乱糟糟的黄毛,手掌宽大,指头却太粗苯,怎么看也谈不上迷人。

然而他的语气和微笑却充满诱|惑力。

金狮子粗野的气质,像干燥枯黄的秋季草原。猛兽和猎物都生存在这里,处处危机四伏,却又风平浪静。

他递来的雪茄是安慰也是邀请。还有些黑暗的深意,苗蓁蓁这么认为。谁会给一个孩子尝试雪茄的机会呢?海贼,恶劣的海贼,恶劣也有一些温柔的海财雪茄不是香烟?哼。

他说得真像那么回事。

这话根本就是在说“你不去抢那些弱者也会有别人去抢”。雪茄或许的确不是香|烟,糖果却也可以变成毒|药。他在她不开心的时候赠送雪茄,就像是玲玲在开心的时候分享嗜爱的甜点。苗蓁蓁:…你们这些扭曲的怪物。

“你想要让我做坏事吗?"苗蓁蓁说,“其实用不着哦。我收下你的礼物,就已经和你一起做了坏事了。你抢劫后把财宝送给我,我没有亲自抢劫就清白了么?没有这种道理。”

“有什么不可以。“史基嘲笑道,“有什么区别?”她伸过手去抓鎏金火机,伸到一半又换了个手势,不希望这个动作看起来像在和金狮子争夺主导权。尽管她的确是。她只抓住那只火机的盖子,轻轻移动方向。

金狮子顺从了她的动作,笑嘻嘻地看着苗蓁蓁。他的瞳孔里映照着她的脸庞。

苗蓁蓁不由觉得自己或许是太有魅力了,史基……比她想象和预料的更喜欢她。她从来没搞懂过怪物们为什么喜欢她。她自己点燃雪茄,很轻地喝了一口。

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她不怎么喜欢,也绝非讨厌。唯一确凿无疑的是,这味道令人印象深刻。

“如果接受礼物还不算的话……现在肯定要算,对不对?我和你是共犯了。”苗蓁蓁吐出一口,看着史基被烟雾萦绕的面孔。她清楚地感觉到他因此更喜爱她了。

正如洛克斯每每在将她摧毁后看到她又爬起来时都更喜爱她,正如卡普在追捕中看到她回身与他对拳时更喜爱她。

穿透了烟雾,史基咧嘴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