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差点吃上鹿肉(6000字)(1 / 1)

它观察验证好多天了,确认是安全的才去悄悄吃一些,吃过大的之后,它不想再吃苏岩专门喂它的那些东西了,保证安全才是最重要。

苏岩见到后,抱着小女儿笑了。

这个小鹿王怎么力气那么大,胆子却那么小,还怕我给它下毒?有必要吗?我看起来很像坏人吗?它要多验证几遍才敢吃,喂的小红薯它都在慢慢啃,这三个大的它就大口大口地吃。

适才想到给红薯顶在鹿角尖上,挺聪明的,没这招,只能带走一个。

野生鹿就是好玩,比养殖鹿有趣多了,有些稀奇古怪的办法或许在岭上也用过。

它带回去的那三个红薯合计少说也超过十二斤,今晚足够它补充很大的营养,再加上它在山上吃的树叶和草叶,这只鹿又能撑好几天。

他在想,等下再喂它或者明天喂它的东西,它都不想吃,它就是这么聪明!

想定之后,他又对父亲说道:“阿爸,这个新来的鹿今天、明天和后天就不要喂它了,让它自己找吃的就行。门的话,它进去了就把它关起来,等明天再开一次看看它出不出来,不出来就算了。“不要长期开着门吧,先开一阵子看看情况再说,看看吧。”

刚才鹿打架的事情完全不是小鹿王挑衅的,苏岩和父亲都觉得小鹿王做得不错。

门关好、用铁链锁上,他们继续在鹿场围着其他梅花鹿转。

小梅花鹿们一点都不害怕,双鹿打架对它们来说很新鲜,跟人一样,它们也喜欢看同类打架。从养殖的角度来说,同类鹿一般不会攻击自己,公鹿的角都被锯掉了,攻击倾向并不算大。并且它们在张老板鹿场的时候,有母鹿或者其他公鹿保护自己,是有家底的,其他鹿也不敢随便欺负,它们原先的胆子本来就大。

小鹿王抢了它们的东西,它们反倒认为好玩。

这么霸气的鹿,一定要跟着它混才对。

第二头鹿?已经不熟咯。

打死小鹿王也想不到,就这一战,自己多收了几个小弟,首先五只小梅花鹿全被它的魅力折服了,无论是力量、外形、智慧或是气势,顶级中的顶级!

低头认输的那头鹿一样被它的大鹿角震慑住了;另外一只有些傲气的第三只鹿不得不佩服它的力气。老老实实地认了这位大哥,以后小鹿王吃什么,自己稍微往后退一下。

小鹿王的正名之战比想象中轻松许多,更有戏剧性。

它在第一洞厅啃起红薯来,新鲜的红薯水分足、淀粉多,它“咔嚓咔嚓”地吃着,不用像试探有没有药性,也不用等到夜深人静才偷偷吃,如今光明正大地吃就行。

它险些饿死了,再加上打架消耗了本身不多的体力。

两个回合,打架是最耗体力的,急需补充能量。

苏岩他们隔着麻包袋偷偷看着,心想这下鹿角不用割了,他身边的黄六早就放下了手中的麻醉枪,把麻药重新收了起来。

黄六往后退了几步,乐道:“阿岩,这个鹿有点意思,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玩的鹿!不错不错,这个鹿角你就留着吧,像白叔想要的话,我们去别的地方帮他找一找。这个鹿角太靓了,磨成药挺有用的,你阿公应该会弄;

“或者用来放到神台上(当摆件)挺好的,你自己看情况吧。我家都有了,信家也有一个,你想想怎么用都行,哈哈!”

苏岩回道:“也是,行!”

罗晴花手中的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了,这会儿小梅花鹿正拱着她的腰。

她一直握着拳头,小梅花鹿以为里面肯定是特别好吃的东西,不然她干嘛握紧拳头?

实际上罗晴花是被小鹿王惊艳到了,怪不得小舅爷要让自己亲自来看,好玩!她要在这里待两天呢,慢慢看!

她笑了笑,尝试去摸一下小梅花鹿的耳朵,小鹿只顾用鼻子蹭她。

梅花鹿的鼻子非常湿润,有不少粘液会弄在人的手上。

鹿场旁边引了一条小溪,再加上从山上引了山泉水,苏岩用老式的水龙头做了几个出水口,随时都可以洗手。

罗晴花洗完手后,又跟小梅花鹿玩了一会儿。

经过方才一幕,她对小梅花鹿没那么怕了,更想去摸摸传说中的梅花鹿鹿角。

鹿角尖端有些发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看起来特帅,她特别想去摸一摸。

她来的这两天肯定摸不到,小鹿王胆小又力气大,以如今的情形来看,少说要等到一个月后吧,自己才能很自由地去摸它。

它也许要经历好几个阶段:一是见到人不惊慌;二是别人喂的东西它能当面吃,确认是无毒的;三是有人喂东西的时候可以稍微摸一摸;

四是没东西喂的时候也能跟人稍微亲近一下,就比如刚才打输的那头第二头鹿,见到人也可以轻轻摸一摸。

要像小梅花鹿一样,大概要等好久好久了。

野生梅花鹿听小舅爷说很有傲气,用食物收买它还挺难的。

他们回家吃饭的时候,四个小家伙还在叽叽喳喳地讨论刚才的战事。

只有两个回合,更准确来说算是一个回合:第一下小鹿王根本没在意,只用鹿角便轻轻把对方推下去就够了。

第二回合,苏岩认为小鹿王顶多只出了六成的力,完全没下死手。

真下死手,今晚他们家就能吃到鹿肉了。

苏岩把自己的看法解释一遍之后,四个小家伙同时摇头,苏星石高声说道:“阿爸,我不要吃鹿肉,我们要看鹿!”

“对呀,阿爸,哪有想看鹿打架,然后等着吃肉的。”

“小舅爷,梅花鹿的肉你吃过吗?”

“表姐,不能这样说的!”

“对!晴花,不能这样说的呀……”

“哦哦,晓得啦!”

黄六回家的时候也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全家觉得很好玩。

小鹿王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名声很快传开了。

莫素云在家看到罗晴花终于来了,招着手笑道:“哎,晴花,你怎么来那么晚呀,看得路吗?”罗晴花快步跑到莫素云身边,喊道:“小舅娘,我们刚才去看鹿打架了!我跟你说,打得好好玩,小鹿王好厉害……”

良久,莫素云听完她们的讲述之后,不禁翘起拇指说道:“霍……哼,你们看鹿打架不叫我!”罗晴花轻轻推了一下莫素云,撒着娇道:“小舅娘,我们以为你不敢来看咧,不关我的事咯。”莫素云扭头瞪了苏岩一眼,意思是“你怎么不叫我?她们不叫就算了,你怎么也不叫我?我还是你老婆吗”?

苏岩打了个晃眼,表示自己忘了。

吃过饭之后,大家仍在讨论这件事,这种超乎预期的打斗最吸引人,就像一个号称天下第一的武林高手被低调行事的侠客轻松击败,名气一下子涨得不敢想。

今日其实有两大大劣势下轻取第二头鹿的,其一进食受限;其二在不熟悉的地形作战。

此外其他不利于它的小条件也多,可它却还是赢了,过于惊人。

莫素云吃完饭后在客厅里,一手抱着小女儿,另一手挽着大外甥女,听着她们聊天,聊的不只是梅花鹿,也聊学习的事情。

罗晴花本来想多聊几句学习,小舅娘是老师,很有经验,可小姨苏青花一直给她使眼色,意思是“你不要讨论这个事了,说不定让嫂子想起上课的事,那我还怎么混”?

莫素云本来怀孕了,短时间内不可能回到学校上课。

苏青花可不想听嫂子唠唠叨叨说学习的事,还是讨论别的事情好,哪怕是吃的喝的都行,千万不要讨论学习,讨论学习是最无聊的事情!

她觉得当老二挺好的,又低调又有实力,拿到的钱不算少,挺满意的,学校给的奖励完全够花了。话说,晚上的时候她们看了一会儿电视,便开始拿跳棋来玩着。

罗晴花懂得多,后面拿着象棋去爷爷家,跟自己的表妹、另一个表姨聊着天,她感觉还是小舅爷这边好热闹。

外公外婆家的村子较大,人也多,他们两家都靠在一起,人一多起来,事情聊得多,吃得也特别的好,尤其是三姨苏钟花自己炒的瓜子,特别好吃。

另外有大舅爷和小舅爷在岭上弄到的括楼瓜子,弄干后也一样好吃。

在小舅爷家住最不愁的就是吃的,玩的也不少,有马有鹿有豹猫,去哪里都好玩。

晚上睡觉的时候,罗晴花跟小姨一起睡。

然而苏星慧和苏星石又不太想在自己房间睡,后来挤过来跟小姑一起睡。

小孩子身高都不大,那么大的床挤一挤可以睡下的,四人一起更加热闹,家里的三个人和罗晴花聊个不停。

新房子的楼板打得较厚,莫老师也不用听到她们床上的动静,感觉挺好,不用以前一样了。第二天一大早,苏岩听到了罗晴花在前院和她们玩着游戏,她们早就把马拉了出来,在前院稍微骑一坐罗晴花的骑马技术不错,马术简直一流,只差苏青花半个身位,远远把两个小女儿甩到身后,是隔壁村的亲戚教她的。

有了年龄的优势真不错,也是得益于她偷偷去练习,哪有村里村外有马不去学骑马的?谁不喜欢马呢?几百斤、上千斤的庞然大物,安静老实地待在自己的胯下,指哪里就跑哪里,时而跑动,时而慢行,这种征服感比骑大水牛要好得多得多。

罗晴花骑了半天才见到小舅爷在小天井前洗漱完成,洗完后苏岩走近他们,夸道:“哟,这么厉害呀!”

苏星石跑了过来,向爸爸得意道:“阿爸,我会一个人骑马了,真的,你看你看!”

说完,苏星石便跑到过山风的面前,拍了两下它的前肢,过山风很自然地跪下前肢,让她自己跨上来。苏星石的上马方法挺别扭,没办法,她太矮啦。

过山风蹲得已经很矮了,对于小女儿的身高而言还是很高,她借助一个小板凳才爬了上去。今日没有装马澄,她们都是借助前院的其他东西来上马,只装了马鞍的装备。

苏星石坐好后,抓着缰绳和马鞍铁环,轻轻往中间的棘突拍了拍,意思是我坐好了,你可以起来了。过山风转动了一下眼睛,轻轻地试着站起来,控制好前后脚的平衡,不让这位小主人有意外跌落的机苏星石两脚紧紧地夹在过山风的马腹上,这个方法不算是标准动作。

因为自己家的马,过山风知道她夹紧自己的肚子是为了保证稳定性,不会把这个信号认为是加速的信号,要是其他马,早就“哗啦”一下跑出去了。

她用自己家的马先习惯着,让自己姐姐、小姑或者爸爸慢慢调整一些细节,以后她就是一位好厉害的骑马小能手了。

苏星石等过山风完全站起来后,轻轻拍了一下它的马后腹,她本来是应该打马臀的,没办法,手短,打不到。

过山风也懂这个情况,轻轻地走了起来,先是绕了大圈,又绕了小圈。

如果能让马绕小圈,证明骑马者对这匹马的转向控制得好,直行那就肯定没问题了。

小女儿在苏岩面前稍显得意,苏岩看着感觉蛮好的,小女儿四岁半就将骑马的基础技术学得差不多了。苏星石向爸爸邀功道:“阿爸,你看我厉害吗?厉不厉害呀!!!”

“厉害厉害!”苏岩一面拍手,一面向厨房喊道:“素云,快出来啦,星石会一个人骑马了,真的,一个人单独骑马,好厉害,你快过来啊!”

以前小女儿只是会小跨步行走的马,如今让马转小圈,甚至倒退都会了,说明是真的学会了。莫素云闻言,从厨房慢慢走了出来,见到小女儿一脸得意,翘起拇指,夸道:“歙,真是咧,星石好厉害!你这么厉害呀!一定偷偷学了吧?”

女儿们的事情哪里藏得过莫老师的火眼金睛?

她猜得完全对,正是苏青花去贵妃山教她们来着。

爸爸妈妈如此一夸,让苏星石更想展示一手了,以前她经常见到妈妈这样夸小姑的骑马技术,如今轮到自己,真好呀。

莫素云见到小女儿还在炫耀自己骑马倒退的技术,一面笑,一面看着自己的肚子。

她心想苏星禾估计要到四年半后也会学会骑马了,每个小孩子心中都有一个骑马梦想,只要见过马,那肯定会有!

莫素云看着肚子后便移不开眼睛了,在想肚子里的孩子能不能像星石一样学得那么好,或者比她学得更快一点呢?

如果是男孩子,她希望他骑得快一点,这样他五岁的时候就能骑上几百米了。

苏星石让过山风倒退着完全停了下来,对妈妈笑问道:“阿妈,以后阿弟和阿妹骑……让我去教他们好不好?就像阿姐、小姑教我一样!

“我要一个人教哦,不能让她们抢着让我教,我要一个人教会他们,我会的,我可以。”

小女儿一说到这便十分激动,语速非常快,苏星慧和苏青花完全没有插话的机会。

罗晴花在旁边看得都愣了,这个小表妹平时说话不是挺慢、挺少的吗?怎么今天不太一样?莫素云知道这情况,一定要给小女儿树立自信心才行,应道:“那好啊!那以后都让你来教阿弟阿妹了好不好?青花,你们就不要抢星石的活了,让她一个人来弄吧,你们在旁边稍微管一管,帮忙扶一下就好啦嘛。”

苏星石在自己的主动要求之下接了这一大任务,具体的实施时间还要过四年半,如今小孩子还没出生呢。

有女儿们和妹妹、老婆陪着大外甥女,苏岩他们继续拿着东西往岭上走一走。

这段时间可是好时候,天气不冷不热不阴,找三七和白术一找一个准。

苏青花在家玩,她们去贵妃山赶,听哥哥的意思,这边要租一些地来种树,怪好玩的,这样村里两座大山都有自己的租地了。

以养鹿条件而言,她认为是伏虎山的尾巴山要好上不少,主要是石头多,山泥凑合,能找到一些比较难寻找的藤蔓植物、小灌木以及草丛等等,梅花鹿更喜欢吃这种东西且不会一下子就把它们莓光。贵妃山就平坦一些,裸露的石头不多,吃的东西多,放几次牧也不剩下什么了,还是尾巴山更有意思一些,让她们一点一点去尝试。

此外,贵妃山的大缓坡不好拦,只能靠铁网和竹竿来弄;它不像尾巴山,扩张的时候很省材料。她们在贵妃山山坡下,要么放风筝,要么抓虫来玩,跟着他们去的是小青。

它是以前上岭的力量霸主,如今变成了陪小孩子的角色,必然有些小难受。

村里的小狗群都不敢靠近他们,小青一巴掌一个,哪里敢惹?

再说苏岩他们,这次先往广东的一字岭去看一看,他带着他们往这边去看一下,上回的旧竹鼠洞和那条小一点的蟒蛇都不见了踪影。

黄六来到地方后,抓着小灌木往低处看,问道:“阿岩,我猜蛇跟狐狸差不多,在这里被弄过了,肯定是往别的地方走了一段路,跟你上次说的一样,我们在这边下套也没意义啊。来这边多走走也不会碰到很多,我们去远一点的地方说不定能碰到。

“不知道它会变成怎么样,有没有颜色变化或者有没有别的特别的地方,它们真要这样,我们就能多卖些价钱嘛,对不对?”

和苏开信一样,黄六也是第一次来一字岭弄东西,这边虽好走但东西不多。

三人绕了一大圈,找了几个三七和几斤白术后,他们再往先前的陷阱群去寻了一遍。

黄六在一个竹鼠夹的陷阱附近又发现了一小团粉紫色的狐狸毛,说明那头好狐狸路过这里,没有踩中竹鼠夹。

竹鼠夹的夹击力度,踩中这头狐狸少说要伤到骨头里面,骨头不断,起码也要骨裂才能逃脱得掉,不可能那么轻松地跑掉。

真是它踩中了,狗顺着它的血腥味一直追就好弄了,少一点点价值也说得过去。

黄六招招手,向他们说道:“阿岩,我有发现东西,新东西,快过来!”

稍后,他们过来之后,拿着这一小团粉紫色的狐狸毛,大家都分了一点放到手心当中。

确确实实是那一头狐狸的毛,颜色似乎更深了一点,这是掉下来的毛,如果是新换的毛,不知道有多漂亮、多闪耀?

苏岩回想起前面两条蛇的情况,如今自己养上瘾了,见到什么都想养,完了完了。

如果狐狸像鹿那么好管,真想扔到自己的鹿场里面多好。

狐狸养给谁呢?可以弄一个笼子把它养好就行了。

苏岩捻着狐狸毛,思量道:“肯定是它,你看它掉的毛都这么好看了,没掉的毛、它新换的毛肯定更漂靓,不知道还是这种颜色,还是偏不一样的颜色?比如说紫色或者粉色,这种毛色说出去谁信是狐狸啊,从来没见过。”

黄六在一旁附和道:“嗯嗯嗯,你说的也是,蛮难抓了啊,狐狸那么滑溜,像上次的洞那么小它都能钻进去,它不小了呀,这都能钻进去,很难弄。

“要是再有一个豹猫去抓它那就好,两个豹猫起码比得过五条狗,肯定有,我说的,嘿嘿,上次你家的猫跑得过快呀。”

苏岩觉得黄六这个换算方法蛮有意思,就追狐狸而言,是这么个情况。

两只豹猫比得上五条狗,有的有的,肯定有。

苏开信先不说话,攥了攥拳头,又往金色狐狸出没的方向看去,商量道:“阿岩,你说狐狸是不是换过毛了,还是没换?如果没换过毛或者正在换毛,它的颜色更深、更好看一点吧,对不对?

“要是能找到它们变色的原因更好,比抓到狐狸卖了还要有意义!”

苏岩自然想知道但没法知道,岭地太大,能发现它的洞穴是十分难得了,更别说它意外换颜色的原因和地点,更是难寻。

还是算了吧,找一个地主藏东西的地方都比找它容易,谁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