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麻辣手撕兔
唐宛看出他似乎有些拘谨,为免少年更加不自在,将碗递过去,笑着说了声:“那你慢慢喝。”
之后便转身去了灶边。
鲁有良双手捧着那碗豆花,靠着条凳边慢慢坐下了。他的视线不自觉地被碗里的新奇食物所吸引。这是他从未见识过的洁白软嫩,轻轻一晃便微微颤动。翠绿的葱末、金黄的酸菜和细碎的花生铺在其上,煞是好看。热气蒸腾间,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他小心舀了一小勺,轻轻吹了吹,送入口中。甚至没有触碰到牙齿,豆花便直接滑入了喉咙。那一瞬,鲁有良怔住了。
这才是真正的入口即化,说不出的软和滑,带着浓郁的豆香,而铺在上头的葱叶、酸菜和花生又给这份嫩滑增加了奇特而丰富的口感。他怔怔地咀嚼着,葱花的辛、花生的香和酸菜的脆,跟剩下那一小半没被吞进去的细滑豆花融合在一起,酝酿出一股从未有过的味觉盛宴。这一口下去,鲁有良心中生出一个模糊的念头。从前他吃的东西都好似只是为了生存果腹,只有这样的美味,才称得上美食,称得上享受。
他强忍着才没立刻吃第二口,神情竟显出了几分恍惚。唐宛正从灶下抽出烧得旺的柴薪,见他一副呆愣的模样,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鲁有良耳根一红,低声道:“这个……很好喝。宛娘子,我能不能把剩下的带回去?我想让爹娘也尝尝。”
唐宛笑了:“这碗你就喝着吧,等会儿我再舀些让你带回去,给你阿爷、爹娘和叔叔婶婶都尝一尝。”
鲁有良连忙起身,想摆手但手里端着碗,只能僵硬地立着,急切地解释:“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只是从未吃过这样的好东西,想着这一碗既然已经被自己吃过了,不好剩下,便想省下些,带回家给家人分享。
他生怕被唐宛误会,想要解释,又不善言辞,总觉得自己越描越黑,一时竞生出了浑身是嘴也说不清的局促。
唐宛看他满脸窘迫,便不再调侃他,转身取了一个干净的陶罐,往里头舀了约莫四五碗的豆花,估计够鲁家人一人喝上半碗的份量。倒不是她小气不肯多给,实在是没料着鲁家会来人,昨儿泡的豆子并不多,还想留些做豆腐。
“这是豆子做的,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远远比不上你送来的两只兔子呢。”鲁有良却不这么想。
那怎么能一样?
兔子是在唐家军田边套的,阿爷说了,既然是在唐家地里抓到的,这兔子理应是唐家的东西,送来也是应该的。
可这豆花却是宛娘子辛辛苦苦做的,分明是白送给他喝的。唐宛真心认为这几碗豆花算不得什么,将陶罐盖好,直接放进鲁有良的背篓里。
眼下的配料没什么特别,鲁家应该都有现成的,她便没弄,只给鲁有良说了做法,又道:“你家若是有爱吃甜口的,加点儿糖味道也很好的。”鲁有良本就不善言辞,面对同龄女子更显口拙,这会儿听她说得认真,越发不知怎么回话。
推辞不过,只好红着耳根看着她把陶罐放进他背篓里,心里默默想着:下回遇到什么好东西,再勤快着些送来吧。
送走鲁有良后,唐宛转身回屋,看了眼他送来的两只兔子,想了想,先在井边洗净了,随后用清水泡上。
回头不管怎么做,都得先去一去血水的。
随即从角落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竹筛。
这竹筛已有些年头,竹篾被磨得光滑发亮。她前几日特地用草木灰将其细细刷洗了一遍,又放在日头底下曝晒了好几日,确保是干干净净的。铺上同样清洗干净、晒干晒透的大块纱布,将竹筛搁置在略小一圈的木盆上。
随后,她将锅中尚热的豆花小心舀入纱布内。并未全部都舀进去,只盛了大半,余下的豆花还够她和唐睦晚上各喝一碗。这竹筛边缘不比专门的豆腐模具那么高,形状也是圆的,不是方的,做出来的豆腐怕是不够规整。
不过此刻只是为了练手,并非要拿去售卖,能用就行。唐宛将纱布的四角向中间收拢,略作整理,尽可能拢出一个方正的形状。她将纱布盖在豆花表面,又从灶上取来那只木制锅盖压上,再在上面放置了一块从屋后找来的、洗得干干净净的大青石。
做好这一切,不一会儿,纱布下方渐渐沥出淡黄的浆水,顺着竹筛的缝隙缓缓流入木盆之中。
确定不会弄湿地面,唐宛便放心了,又去查看被取出的柴薪都熄灭了,才将预先留出的豆浆都装上推车,锁好门,挨家挨户地送了出去。再回来时,陶罐已空,钱袋里则多了几十个铜钱。回家第一件事,唐宛先去检查浸在陶盆里的两只兔子。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这时节不少虫鼠都开始活动,上次唐宛就看到后院菜地里盘着一条蛇,吓倒是没吓着,用木铲铲起来丢到屋后的河里。就是担心家里的东西被祸害了。
好在她平时注意防范,食物要么收在安全的地方,要么扣上盖子,目前倒也没什么东西被糟蹋。
眼下两只兔子也好端端地泡在陶盆里,就是浸泡的清水似乎变得有些微微泛红,她干脆换了盆清水继续泡着,一边思索着要怎么处理。这年头没有冰箱,食物不好冷冻冷藏,即便是春天,这种肉类也不好久存,为了避免浪费,还是得尽快处理。
唐宛想到今天才买的干辣椒和各种香料,心想这不是巧了吗?要不就做个手撕兔。
现在豆腐都压上了,豆浆也都盛出来了,家中唯一的大锅被清洗干净后总算空出来,这就开干。
手撕兔有多种不同的做法,唐宛习惯先卤后烤,虽然少了几样配料,比如很关键的酱油,但做美食嘛,本来就要学会变通,这个倒难不倒唐宛。她很快想出了几个替代方案,总不能因为没有酱油就浪费这么肥的兔兔。就在唐宛忙着处理意外得来的两只兔子时,隔壁的青石巷陆家,这会儿正热闹着。
陆铎今天进山狩猎去了,带回来好几只山鸡,还有一只约半人高的成年狍子,看着得有七八十斤。
沈玉娘欢喜得很,连声询问山里的情况,双胞胎儿女也围着这些战利品蹦蹦跳跳,比过年还要高兴。
就连在后院养伤的陆铮,听到消息也出来看了看。陆铎有阵子没进山了,难得去一趟收获颇丰,也有些兴奋。他一边回忆着狩猎的经过,一边说着这些猎物的安排。
“山鸡留两只自家吃,狍子割一块好肉留着,剩下的都去集市上卖了换钱。”
沈玉娘自然不会反对,满眼带笑地听着,只是忽然想起什么,提醒丈夫:“要不要送点儿给唐家?”
陆铎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了陆铮一眼,后者闻言神色微动,却没说什么。陆铎眉头挑了挑,爽快道:“是得送些过去。”陆铮这次受伤,唐家那女娘送了好几次补汤,说是为了报答陆铮的救命之恩,每次送来的都是好东西,不是鸡汤就是鱼羹,还加了不少有助恢复得药材,实在有心。
虽然沈玉娘每次都给了回礼,却始终觉得不够心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是以真心换真心,陆铮平日里对他们夫妇、对他们的一对儿女都好得没话说。
在这个家里,沈玉娘对翁姑和小叔没什么好感,但对这个向来沉默寡言的二叔,倒是跟丈夫一样,当成亲兄弟来相处的。陆铮受伤,长辈依靠不上,原该是他们做长兄长嫂的来照顾,不过陆铎不善厨艺,沈玉娘又有一对年幼子女要照看,难免不能周到。唐宛的补汤确实让陆铮受益良多,吴大夫这两次过来复诊都说他恢复得比预想更快。
沈玉娘早就有心酬谢一二。
尤其是听说了唐家的情况之后,知道她家已无长辈,姐弟两个相依为命,生活一定不易。虽说好像从陈家讨回了一些银子,但那可是姐弟俩的傍身钱,怎好随意花用?
那宛娘性子却好似有些傻大方,每次送来的东西那般贵重,让沈玉娘忍不住担心起姐弟俩的生存问题来。
照这样的用法,要回去的银钱能经得住多久?刚好今日陆铎进山得了这许多收获,沈玉娘便忍不住还一份人情。陆铮知道兄嫂的好意,没有阻止,只想着这次兄嫂送出去的东西他先记下,等身体好些了,再还给他们便是。
亲兄弟之间,倒不必太过见外。
其实,细说起来,陆铎这次进山,也是因为陆铮。原本是陆铮想进山的。他这次因伤在家休养,前几日失血过多,还比较安分,待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他就有些躺不住,本就不是惫懒的性子,难得得了假期,虽然是伤假,当然希望能够充分利用,便想着进山去转转。他想趁机挣些银钱。
毕竞重伤初愈,陆铎哪里由得他胡闹?坚决制止了。陆铮拧不过长兄,自己出不去,就撺掇着陆铎去。春季进山对普通人是有些危险的,许多猛兽会出来觅食,不过与此同时,其他的动物也会更多,风险与机遇并存。
兄弟俩对彼此的本事都清楚得很,旁人进山或许要思量思量,他们俩自小就在山里行走惯了的,只要谨慎着点儿,不会有什么大碍。这段时间陆铎为了方便照顾他,也请了假在家。陆铮觉得自己好多了,不需要兄长一直困在家陪自己,便怂恿他哥进山,多少赚点儿。陆铎果然被他说服了。
毕竟他现在有妻子儿女要养活,光靠那么点儿饷银,还要交给家里一半,生活确实有些捉襟见肘。家里处处都要花钱,有机会的话,他确实愿意进山碰碰运气。
结果运气还真不错。
除了家中自留的部分,剩下的猎物全都带出门,陆铎去了一趟市集,交给了相熟的徐屠户代为售卖,剩下两只山鸡并一块狍子肉,带去榆树巷,准备送到唐家。
不出县城,原本就没多少路程,骑马更快。不到两刻钟,陆铎便到了唐家门口,还没进门就被一股浓烈的辣味呛了一下。也就是迎风那一阵,眼泪差点没给激出来。紧接着就是一股令人食指大动出的奇香。
陆铎不禁有些意外,好奇这谁家在弄辣子,为何这么香,又这么馋人?一时却没往唐家联想。
他站在唐家院门外,喊了声:“宛娘子在家吗?”唐宛正在灶边,听见动静,连忙出来开门。一见是陆铎,略有些诧异:“陆大哥,你怎么来了?”陆铎爽朗一笑,手里提的东西略抬了抬:“今儿进山,得了几只山鸡,给你家送两只过来。”
怕直接拎着山鸡和狍子肉上门引人注目,沈玉娘单独把这部分用竹篮子装了,上头也学唐宛用布盖着。
唐宛将人往院中领,闻言不由得愣了一下。今天什么日子,怎么又是送兔子,又是送山鸡的?这么想着,她脱口说出一句略显耳熟的台词。“这东西可难得!陆大哥得了这么好的东西,该留着自家吃才是,怎么还送来给我呢?″
陆铎道:“家里还有。是你嫂子说,辛苦你这段时间给陆铮送补汤,特别感谢你的。”
提到陆铮,唐宛难免关心几句:“陆二哥好些了吗?伤口恢复得怎么样?”“好多了,多亏了你的补汤,他如今能下地了,闲不住,每天还会操练一个时辰。”
唐宛听说对方竞然能操练了,不禁有些惊讶,她之前听唐睦说的情况,似乎有点严重,这恢复得挺快啊。
她当然不能抢功,笑着说:“是陆二哥体质好。”陆铎跟着她踏进院子,看到里头满满当当堆着的各样东西,不禁脚下一顿。英娘送来的野菜还在竹匾里摊着,整整两个匾,檐下一排陶罐分别泡着香菇、木耳、黄豆,还有刚刚磨完豆子没收拾好的石磨,被捏成一团一团在檐下风干的豆渣,以及在井边压着大青石的竹筛……老唐头在世时,陆铎曾来过唐家一两次,很确定这些东西从前没有,看着像是新添置的。
当即连那股越来越浓烈的辛辣味也来不及追究,便问:“这些是”唐宛并不隐瞒,大大方方地说:“这两日我弄了个营生,每日做些包子、豆浆出去卖。”
这下陆铎真的愣住了,沉默片刻,问道:“卖得怎么样?”唐宛笑着说:“还算顺利,都卖出去了。”这话说得云淡风轻,陆铎却知道,一个未成婚的女子带着一个年幼的弟弟,撑起一门营生肯定不容易,望着这一院子的器具食材,他正色道:“倘若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只管开口。不拘是我、你嫂子还是陆铮,能搭把手的,绝不推辞。”
唐宛心中一暖。虽然眼下没什么需要他们帮忙的,却也承下了这份心意,认真点头应下:“好,谢谢陆大哥。”
陆铎将手中竹篮的盖布掀开,从里头取出两只山鸡和一块狍子的腿肉,交给唐宛。
唐宛推辞不过,想了想,便问:“陆大哥能吃辣吗?”陆铎一怔,这才又一次留意到那股直冲脑际的辣,顺着那气味的来源,看向灶上的铁锅。
那锅里红通通一片,不知正在弄些什么,放了多少辣子,看着就有些吓人,可那香气又实在诱人。
陆铎强忍着没咽口水,面色如常地点了点头:“能吃点儿。”他们家其实陆铮更嗜辣,兄弟俩偶尔在外吃饭,总是无辣不欢。不过在家得照顾王氏母子的口味,加上两个孩子年纪还小,日常饭菜都是清淡为主,辣的反倒吃得很少。
唐宛听他这么说,唇角微弯:“那正巧,我刚做了些麻辣手撕兔,陆大哥要不要尝尝?”
她本想着直接给陆铎盛一些带回去吃,不过她刚刚尝过一口,这手撕兔实在好吃,也实在很辣,要是陆大哥吃不了这么辣的,带回去不是浪费了吗?于是存了点儿小心思,先请他尝一口再说。吃得了这辣再给他。
话刚落音,唐宛便从锅里盛出半只兔子来,用干净筷子技巧性地撕出一片来,递给陆铎。
陆铎微愣,本想客气推辞两句,可眼前这块兔肉实在太诱人,红亮亮的辣油裹在肉上,香气扑鼻,喉头不由自主地滚了滚,最终还是接过筷子尝了一口。结果刚一入口,便被辣的猛吸了口气。
“嘶一一”
陆铎舌头如同火烧,不是寻常的辣,分明还带着某种酥酥的麻,刺激太过,却又舍不得松口。
这兔肉未免太好吃了!
又香又酥,又麻又辣,鲜嫩中带着一股子霸道,辣得他额头冒汗,耳朵也红了,嘴里斯哈斯哈,却依然嚼个不停。
太过瘾了!
唐宛看他这副模样,便知道他是喜欢的,笑着说:“这手撕兔还是得手撕着吃才过瘾。陆大哥要是喜欢,带些回家尝尝吧。”陆铎好不容易按住想再伸筷子的冲动,咽下嘴里的肉,也笑着:“这味道确实好,那我就不客气了,带些回去给你陆二哥也尝尝。”唐宛闻言却道:“这个辛辣,陆二哥伤还没好,暂不能吃。”陆铎愣了一下,随即却生出几分促狭心思。这宛娘子前些日子三天两头给陆家送补汤,他和玉娘都劝了几回,却没拦住。陆铮每次得了汤神色平平,他原以为没什么,可这两日不知怎地,宛娘子却没送了,陆铎原还松了口气,却发现陆铮这两日似乎有些不太对,心情明显有些低落,更加沉默寡言,每日在院中操练的时候,视线总忍不住往前院瞥。陆铎隐约有了几分猜测。
今日说是送东西过来,实则也抱着来探探情况的心思。如今看来,宛娘子这几日是忙着新营生,才没空送补汤。陆铎当然不会那么没眼色,再让人家送汤来,不过得了这份兔肉,第一个想法是回去跟弟弟分一分的。
依陆铮的口味,他肯定爱吃。
可是,伤还没好,不宜吃吗?
陆铎听了这话,不知怎的,嘴角一弯,非但没觉得可惜,反倒品出几分可乐。
那他不就得看着自己吃了?
陆铎心情颇为愉悦,笑道:“好,那就不给他吃。”唐宛却补了一句:“陆二哥若是喜欢,等他伤好了,我再做些送过去。”不论是救命之恩,还是上次在县衙的帮忙,唐宛觉得,都不是送几次补汤能够报完的恩情。
不过是些吃食,不费什么功夫,顺手的事。而且鲁有良也说过,今年兔子特别多,这东西留着也是祸害庄稼,应该会有不少人抓,想来集市上不会少见的。
陆家人多,自家却只有姐弟两个,唐宛大方地分出一整只兔子,用陶盆装着让陆铎带回去。
陆铎到家,先拿到灶房,先让玉娘尝了一口。“这味儿确实好,可惜太辣了,我吃不得,你拿去跟二叔吃吧!“沈玉娘只尝了比麻绳粗不了多少的一小条,就被辣得受不了,喝了半碗水才说出话来。陆铎笑着说:“那你可就没这口福咯!”
这兔子确实太辣,玉娘都吃不了,他就不打算让孩子见着了,吃不了还馋他们,回头给弄哭就麻烦了。
陆铎想了想,将陶盆放回篮子里,用布盖好了,带进西厢房,打算在陆铮房里吃。
陆铮…”
看着大哥被辣得满脸通红,却一口接着一口吃个不停,吃个没完。陆铮眼神复杂,良久,才闷闷地开口。
“你真打算一个人吃完?”
陆铎与他对视片刻,将嘴里的肉咽了下去,无辜地说:“宛娘子说了,你是伤患,不能吃。”
陆铮半晌没吭声。
“等你好了再说吧。到时候也进山走一趟,给她送些东西,看看她有没有做。"陆铎说着,颇为满足地又撕下了一块兔肉塞进口中,“果然还是手撕着吃过瘾。我看,宛娘子还挺大方的,若是你去了,应该不会不给。”陆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