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进山
帮工们正忙着营地建设,兔苗一事有了陆铮的保证,唐宛便全权交给他和他的战友们去操持,自己则开始四处联络,筹备鸡苗。虽然说,建养鸡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早食铺子卤蛋的蛋源问题,不过这事儿却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要想确保每日供应铺子大几百个鸡蛋,至少需要上千只生蛋鸡。可生蛋鸡不同于其他鸡,因为生蛋这个经济属性,其价格要高出许多:开产半年内的青壮鸡,一只能卖到七八十文;即便是生蛋能力明显下降、开产一年以上的老母鸡,也能卖个四五十文。
粗略一算,若真要一口气买这么多只生蛋鸡,得投入大几十两银子。唐宛早食铺子里挣来的钱,且等着给开垦林地的这些帮工们办伙食、发工钱,哪还有这么多余力一次性砸下这么多现银?退一步说,就算手头有钱,她也不会这样冒险。养殖毕竞有风险,若真不幸遇上什么鸡瘟病害,极可能一夜之间全打了水漂。
思来想去,她决定短期内铺子里的卤蛋依然设法买市场上的鸡蛋为主,卤蛋即便少做百来个,铺子里还有别的早点可以喂饱客人。至于养鸡场,只能徐徐图之。
这段时间,她让鲁有良在自家村子和邻近的几个村子都问了,不少人家都愿意匀出几只养了两三个月的鸡。这些鸡跟唐宛铺子里养的鸡应当是同一批的,还未到下蛋的时候,个头却已经长得不小,价格普遍在二三十文之间。鲁有良稍算了算,几个村子凑一凑,也能凑出两三百只。按二十五文一只来算,总共不过六七两银子。但只需再养上两三个月,就差不多可以开窝生蛋了。
与此同时,陆铮这边不少战友的家眷听说他的林子在筹办养鸡场,有主动找过来打听的,表示愿意出借抱窝母鸡。
相比生蛋鸡,抱窝鸡在农户眼中并不受欢迎。一旦抱窝,母鸡便不再下蛋,一心扑在孵蛋上,性子还会变得暴躁,非常护食,影响其他母鸡产蛋。
对于家中出现抱窝的母鸡,农户们通常的做法,就是捆住鸡脚,不让其抱窝,逼迫它们恢复下蛋。只有在少数有需要的情况下,才会顺势让母鸡孵上一窝蛋,得些小鸡崽。
若邻里同村正好有人家需要孵小鸡,用些米粮菜蔬做交换,借出孵上二十来天倒是正好;更多的时候,就是绑腿,或是干脆卖掉,甚至宰了吃。因此,抱窝鸡倒不算很贵重,只是数量比较少。陆铮让人打听了一圈,才凑出二十五只。其中有一部分是买的,有一部分是借的,并不是所有农户都舍得卖掉一只生蛋鸡。用来孵蛋的话,二十五只其实已经很够用了。唐宛为了这批孵蛋母鸡,特别准备了一批受精蛋。受精蛋的采买就比较费功夫了,需要对鸡蛋仔细进行挑拣。农户家中养了公鸡的,母鸡产出的鸡蛋便有概率是受精蛋,可这蛋刚生下来时却难以分辨,最好存放三到五天,于黑暗处用油灯照射:若见蛋黄清晰、逐亮无血丝,便是未受精;若能见到血丝网状,或蛋黄上那一点胚盘的亮点,便是受精蛋。
而受精蛋也不能久放,超过七日未孵,出壳率就会明显下降。因此,这批蛋不能提前备下。
唐宛算着鸡舍完工的日子,特意嘱咐人提前三天去挑四百枚受精蛋,按一只母鸡孵十五六个的数目正好合适。
此外,她还通过集市上的鸡蛋贩子,高价收购了一百只刚开产不久的生蛋鸡。
合计下来:两三月龄鸡三百只,价值七两多;抱窝鸡二十五只,或借或买用了七百五十文;受精蛋四百枚,一两银;生蛋鸡一百只,七两银。如此全部加起来,现银支出在十六两左右,这便是养鸡场的第一批鸡苗。各方客源已谈妥,只待到了鸡舍搭成那日,或由人送到林场,或是她派人上门去取。
诸般繁琐,姑且不提。
这日陆铮休沐,按照约定,两人一道前往林地深处巡查。这天唐宛出城比较早,但赶到林场时天色已经大亮了。陆铮瞧见她背上的背篓似乎挺沉的,便问:“里头装着什么?”唐宛道:“我带了些路上吃的干粮、饮水,还有一把砍刀,一把药锄。砍刀开路,药锄采药,路上遇见合适的草药,我打算采些带回来种着。”陆铮点了点头,伸手过来:“给我吧。”
唐宛怔了怔,抬眼望他。
这么高大的身材,这么宽阔的肩膀,不帮着背点儿东西好像有点儿浪费。她于是安安静静地解下背篓,递过去。
陆铮顺手一拎,单肩挎住,唐宛觉得沉甸甸的大背篓,在他肩头却显得格外轻巧。
她轻笑了声:“早知道就拿个大些的了。”陆铮偏头看她一眼,认真问道:“要回去换吗?”唐宛笑道:“还是下次吧。”
林子很深,树影密集交错。陆铮走在前面,抡刀劈开挡路的树枝深草。唐宛跟在他身后,手里拎着一根长枝条,一边打草惊退蛇虫,一边打量四周。脚下草叶覆着露珠,稍稍一碰便湿了裙摆。唐宛裙底套了长裤。
这次两人都做了非常严格的防护,袖口扎得紧紧的,身上还抹了不少防蛇虫的药膏。
两人身上都散发着浓重的药味,倒是不难闻,反倒带着一股清泠的气息。林间静谧,脚下草叶沙沙作响。陆铮寡言少语,沉默开路,唐宛也不多话,只在发现草药时才叫住他。
唐宛这次主要是为了巡查,知道林中有哪些草药心中有数便可,不为大量采挖,因此并没有耽搁很久。
每样草药只采一两株健壮的,其余的留在原处,记住方位以备来日。一开始都是些常见的草药:紫草、防风、柴胡、五味子…越往深处,品种越珍贵,人参、接骨木、三七、红景天次第出现。北境森林物产丰饶,并非虚言。
唐宛看着陆铮在自己指点下小心翼翼地挖着那棵人参,唇角微弯:“这株参怕是有三十年了,可能比这一整片林子还贵。你却把这林子租给了我,后悔不?”
陆铮抬眸看了她一眼,神色平静道:“若不是你,谁知道这里有一株三十年老参?″
唐宛忍不住笑出声来,顺势道:“那这株参,我能分一半吗?”陆铮理所当然:“既然是你发现的,就是你的。”话落,他不再多言,埋首继续挖掘。
这是分都不必分了,全归她?
唐宛抱臂垂眸,静静望着眼前的男子。
要说林子租给她,是为了所谓的救命之恩,那两人之间已经两清。此刻连三十年老参也说让就让,这个人,究竞是傻大方,还是……陆铮虽然长得高大,却因年轻,肌肉感并不明显,看起来有些消瘦。唐宛却因缘巧合地得知,他其实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即便只是蹲在那边挖药材,依旧存在感十足。细看之下,他的相貌也很出众。垂眼时可以看出睫毛很长,也很浓密,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鼻梁高挺,面部线条分明。离得这样近,她竟也看不出他胀上的毛孔,与其他军汉相比,好似不是同一个物种,像是从二次元中走出来的。“好了。"陆铮忽然抬起眼,正撞上唐宛略显直白的视线,微微怔了怔,这才低声道:“你看看。”
唐宛这才看向他手里挖出来的人参。
那株人参主根约有他手指般长短,纯野参比不得养植的园参,并不算粗壮,却须根细长,根茎上带着七八个芦碗,这是判断年份的重要标志。陆铮果然细心,挖出来的根须非常完整,上头的沙土也都已细细拂净。唐宛取出方才用草叶临时编好的小筐,小心心翼翼地将这棵人参安置其中。谁能料到进山这一趟能遇到三十年老参?没有合适的器具,只能现编小筐一只,已算最高的礼数。
陆铮显然也觉得这样足够妥当,没有多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将装好人参的小筐放进背篓,抬眼望向唐宛,低声问:“接下来往哪儿走?”唐宛四下打量,抬手指了个方向:“我们往山上去看看吧。”这一带的树木植被她已大致了解,再往上去,或许能有新的发现。陆铮没有异议,继续执砍刀在前头开路。
密林鲜少有人踏足,上山自然谈不上轻松。没走几步,唐宛忽地轻呼出声。陆铮迅速回身,只见她匆忙间紧急攀住一棵树干,脚前留下一道道滑痕,显然刚才险些滑倒。他快步上前,看到她握住树干的手已被磨得发红,隐隐沁出血痕,胸口不由一紧,呼吸也随之沉重。
唐宛抬眼觑着他。
陆铮沉默半响,忽而抡刀在旁劈下一根长枝,利落削去枝皮,将一端递到她手里。
“你抓紧这个,跟在我身后走。”
唐宛唇角轻轻一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