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韩文约之策
认为关东士人注定不会容纳自己,那么他唯一能投靠的就是已经起势的凉州人。而纵观天下,真正算得上起势的凉州人已然屈指可数,也只有董卓和吕布。
历史上贾诩只能投董卓,不过现在他多了一种选择。
对吕布而言,贾诩也算是个比较有用的人。他会算账,会办事,面对羌人部落间偶尔的矛盾,他往往能思虑周全,妥善的解决问题,作为一个小吏干活时绰绰有余的。
不过,和他的面试,相比于能坚持原则,办事用心努力的贾丰;以及精于心算,在经济和口才上都颇有建树的荀朗,贾诩看起来真的像普通的日子人,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吕布做事也是有原则的,或者说,他这么多年活下来,主要还是基于现实判断,而不是根据前世对历史模糊的记忆去摸彩票。他不会因为一个历史上有名的人投入自己麾下,就不问其他,直接予以重用。所以,吕布觉得这算是给贾诩一个机会。
“嗯,正如主公所想的那样,以主公之才,打赢本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如果激化冲突,汉人死得太多,朝廷那边一定会管,也一定会追责。”贾诩沉吟片刻,又若有所思地看着吕布。
“有何良策?”
“依我看,这些汉军本身并没有与主公作对的想法,无非是陈懿等人逼他们这么做的。
如果在短兵相接之前,主公凭借自身武勇,直接冲进阵中,把敌将一刀斩了,这事一定比死几千汉军小得多,而如果能直接生擒,那朝廷便更不好追究主公的责任了。”
“阵斩、生擒……这确实是个办法,但即便是我,也没那个把握说能在六千多人的军阵中,单骑活捉对方。”
“那当然了。”贾诩呵呵笑道。“若真有人能勇猛至此,士兵们也不必拼杀,派他直接去抓对方主将便不过,这只是一般两军对垒的情况,但如果主公已经猜到对方要用这招,那战争现在就已经开始了。”贾诩这句话,让吕布也想到了什么。
“文和的意思是说,先和对方士兵商量好,然后在战场上借着他们倒戈,我再冲进去把对方主将擒住?可以是可以,但这事可不容易。”
“相比于战场上赌命,要么担责免官,要么失羌人民心,我倒觉得这已经是比较稳妥的方法了。而且,我希望主公不要小瞧你在我们凉州人心中的威望。
如果你真的愿意放开限制,至少在武威,不少凉州人比起加入当地郡兵,更希望能加入您的部曲。听主公说,那些聚集在金城的四郡之兵中,也有武威的郡兵,我也是武威人,说不定能找到些人脉。”“愿……”
吕布考虑了一番,正如贾诩所说的,尽管买通一支部队,让其临阵倒戈并不容易,但已经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了。
况且,就如贾诩所说的,这事本不是国仇家恨,那些汉军的军官本来就无意与吕布为敌。如果能给予他们足够的利益与保障,让他们临阵倒戈也并非是不可行的。
“好吧,这事不小,之后,你和我便一起去允吾。”
“遵命!”
吕布刚离开贾诩的府上,此时已经快半夜了,贾诩着实陪他聊了很久。他本想早点休息,但就在这时,他武人的直觉突然感到一股杀气突然西来,他回过头,本能的想要拔刀应对。
但看到确认对方的样子,吕布停了下来,下一刻,对方已经一头撞进他怀里。这一下着实不轻,让壮实的吕布都失去平衡,倒在了地上。
“主人……”
“吕月……你注意点,我险些下意识就挥刀斩刺客了!”
“斩什么刺客?有我在,刺客早就被我先斩了。
比起那个,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吧?趁我洗澡的时候逃跑,欺负人也要有个限度!”
吕月像大型猫科动物一般,四肢抚着地面,压着吕布的身体,一脸的幽怨与责备。虽说是背后偷袭,但靠着女性的身体,能一头把吕布撞倒,她的爆发力也可见一斑。
“对不起,但你刚才和我说的事有点大,我也不能不想些解决方案。”
“天都这么黑了,勤政也要有个限度!我是真没想到主人这么晚了还要去工作,难道不知道晚上就是快活的时间吗……
罢了,说起来,您的这一点也是我喜欢的地方。我们回去吧?”
吕月放开了吕布,两人便一同回到住处。
“吕月,明天,你跟我和贾诩,一同再去允吾一趟。”
“也是为了允吾的那数千大军?”
“是啊,事情不小。你那上房揭瓦的能力应该也能派上用场。怎样,愿意去吗?”
“当然愿意!……还说主人还不知道我的性格吗?平时就想让您陪我一起出去玩,您却总是忙于工作,难得一起出去,我想和主人一起做很多事!”
“我们不是去玩的!”
吕月当然没把这话听进去,一路上,她都在畅想着前往允吾后的计划。不过考虑到她关键时刻还是靠谱的,吕布也没多说什么。
两日之后,吕布便和贾诩、吕月二人一同来到了允吾城。
此时三人都进行了乔装打扮,贾诩换上了商人的服饰,带着大量财货进入城内,吕月则坐在马车内,扮演商人夫人。吕布则带着几个士兵,乔装成商人的保镖。
至于为什么吕月要当贾诩的夫人,主要还是因为吕布如今已经成年,是个九尺大汉,这身材当商人怎么说也过于显眼了。
门口的卫兵似乎还想向贾诩索取些贿赂,但吕布只是瞪了他们一眼,便让他们收起了这个想法。而在进入城中之后,稍微放松一些的吕布也和贾诩闲聊了起来。
“文和,我之前也想过,陈懿、周洪,不过是贿赂宦官,当上太守的。
然而这次他们的行动,却没什么漏洞,连行军都有意避开了羌人的聚居地,如果没有吕月撞见,我说不定还真被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
他们背后,怕是有高人指点。”
“嗯,在下也这么想。”
“那依你来看,这人是谁?”
“这事……我猜多半是金城太守从事韩文约所为,他在我们凉州还是很有名望的。
我年轻时,也曾见过他,他有勇有谋,家世显赫,我也曾考虑过当他的门客。”
“可最后你也没去吧?”
“是啊,那个人……怎么说呢,我很少见过像他那样对权势与利益有着那般纯粹追求的人。在金城郡,他其实有着比太守更大的权力,而任何敢于动摇他这份权力的人,他都会寻求不择手段的将其消灭。”
韩约,字文约,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凉州军阀韩遂,他在黄巾之乱那一年参加了叛乱,改了名字,现在还没到时候,他也还叫韩约。
吕布前世的知识中还有着马超、韩遂之乱的记忆,所以他也知道韩约这人并不简单,只不过当贾诩提到这个人之前,吕布都没有想起来。
“这样一号人,我在金城郡快一年了,倒从来没见过他,他也并没找过我的麻烦。”
“所以说他有勇有谋。
不管私下势力有多大,但他也应该清楚,现在汉朝廷最大,而他虽然是一方土豪,但还没那个军事能力像主公那样四处建功。
主公是护羌校尉,他则只是太守从事。主公可以名正言顺的保护羌人,他则只能私自结交。如果他现在和主公硬碰硬,那当然没有胜算。”
“所以,他撺掇陈懿、周洪搞出这么一出,想把我挤走?”
贾诩静静点头,又说道:“他要想做凉州的土皇帝,就不能让主公如此广收凉州汉羌人心。虽然在凉州,也能找到不少有识之士在这些太守府中为官,但在我的印象里,也唯有韩约这样有野心的人,会为了将主公赶出凉州,耗费如此心力。”
和贾诩相谈之后,吕布也默默把这韩约的名字记在了心里。
而正当二人聊天的时候,贾诩却突然在路边发现了什么。
他走上前去,和一正在路边饭馆吃酒的军官聊了起来。
“主人……他们在聊什么呢?一咕呀~!”
马车里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吕月有些不甘寂寞的想要凑上去听听,却被吕布强行推回了马车车厢。“你在扮演商人夫人,给我老实点。”
“是……可当夫人好无聊啊。”
“耐得住寂寞才能干大事。”
“我不想干大事,能当主人的左右手,看到主人干大事就够了!那个,具体来说,主人打算让我做什么呢?”
“等我们在客栈安顿好之后,你就去跟踪陈懿,监视他的行动去向。如果他去太守府那种守备森严的地方,你倒不用强行跟去,但也要把出入太守府的人都记下来汇报给我。
而平时他出门在外,遇上什么人,跟谁说了什么话,能听的你都记录下来,向我汇报。但切记,别被抓了。”
“监视太守,顺便逛街,倒是个有趣的工作,我现在就想去”
“你给我先等到客栈再说!”
再次被推回马车里后,吕月便反过来在马车里抓过吕布的手,把吕布的大手当作打发无聊事件的玩具,不住摩挲着。吕布想着若是自己的手能当逗猫棒,那倒也可以。
吕布就这样,静静等着贾诩和那军官有说有笑的谈了半个时辰,他注意到那军官显然在军中有一定的地位,但依旧对贾诩毕恭毕敬,反而贾诩是他的上级一样。
最后,贾诩笑着还为那军官付了酒钱,这才回到吕布身边。
“你和那人认识?”
“算是我在武威的朋友,叫郭于和,刚才我问到了,他就在那支屯驻在允吾城的军中当屯长。”“能当上统御百人的屯长,也不简单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之前生病回家,郭兄来到我家找我询问晋升的方法,我便让他自掏腰包,整理手下士兵的军服仪容,应对好之后朝廷的巡视。
他听了我的话,便从队率升为了屯长。”
“文和你还真是善于给人出谋划策。”
“只是因为举了孝廉略有名气,别人便会常来找我办事罢了。”
所谓的乡贤大概就是指贾诩这种人了,虽然他并不是什么外向健谈的人,但别人向他问策,他本着助人为乐的原则,帮别人出了主意,久而久之,也在当地有了一定人脉。以至于之后大家有什么事需要决策,都会想问问贾诩的意见。
“主公,我刚才聊到,他也认识其他一些军中的小军头,不光有武威的,金城、汉阳、安定的都有,大都是屯长、曲长、队率这三级的人物。
刚才我便拜托他,把他认识的军头,以及军头的朋友都叫来这允吾城里最好的酒家吃饭,他已经答应了。
如果能多组织几次这样的饭局,增进主公和这些人的关系,主公的大计说不定就可以成功。”“嗯,不愧是文和,你这事干的真漂亮。”
吕布虽然不算特别富,但若是相比于这些小军头来说,那就可以说是富可敌国了,吕布当然有足够的钱来买通他们。
但吕布仍然觉得,只是靠花钱,也有些不稳。而且,万一有些人觉得韩约、陈懿他们能给的更多,反手把他卖了该怎么办?
这事,吕布并没有问贾诩,因为他已然想到了一个大胆的计划。
三人找了家客栈住下,而隔天傍晚,吕布和贾诩的工作也开始了,那场饭局已经就绪。吕月虽然被给予了监视太守的工作,但在这场饭局中也被临时叫了回来,她会在这场饭局中,扮演吕布的妻子,活跃现场气氛。
虽然扮演贾诩的夫人也没差,但贾诩已经结婚了,武威的几个熟人都知道他妻子是谁,实在不好扮演。当然,之所以能作为吕布的妻子出现,是因为吕布在本次饭局中,也不是像进城时那样,低调扮演成商人的保镖。相对的,这次他身穿一身红色官服,以精美的丝绸制成,配上他那身材,便显得英气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