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附子炖猪脚(1 / 1)

赵德柱先陈东风一步到家,不等陈东风挽留就黑着脸放下背篓走人。

陈清河正在红纸上用毛笔写字,陈东风凑过去看了一眼,见是各种药材的收购价格表也就没了兴趣。说来也是有些尴尬,他们家文化水平最高的反而是爷爷。

一手毛笔字,极其漂亮,就连陈东风结婚时候的婚书都是陈清河写的。

十里八乡也知道陈清河写字好,时不时还有人上门请他写婚书。

一份五毛钱,差不多要写五六个小时,还必须一字不错。

陈东风掏出虎乳灵芝洗干净,又拿出一个切片晾晒,这才对着陈清河说道:

“爷爷,抽烟多就用这个泡水喝,对嗓子好,每天起来喉咙没有痰。”

陈清河扫了一眼虎乳灵芝:“这玩意还有这个作用?”

“有,效果非常好,我在春城看人卖过。”

陈东风买了好烟回来,也给了陈清河,但是陈清河基本不抽,还是喜欢手卷旱烟。

就算是抽纸烟,他顶多就抽没有过滤嘴的蓝春城。

用他的话来说,不是他不会享受,只是觉得大重九劲太小了,抽几根都没有味道。

陈东风劝过几次也就没再说了。

这老人只要能吃能喝,生活习惯规律就是好事,强行改变容易出问题。

陈清河放下毛笔,扫了一眼山羊:

“明天杀羊?你会弄?”

陈东风笑笑:“熬个全汤锅而已,我会,不过我二姑父那边应该更擅长,他是农村酒席的大厨嘛,我杀了羊等他弄就行。”

陈清河见状也是点点头:“那你自己安排吧,我去把这个价格表贴在新房去。”

陈东风看他腿脚已经慢慢利索,也没说什么,麻利地开始做饭。

这时,许红豆抱着陈云君,背着一背篓柴火从外面走了进来。

陈云君更是兴奋的挣扎着下地,迈着小短腿跑到陈东风边上。

“粑粑,你在干嘛呀!”

陈东风一把抱起她:“我在炒菜呀”

“爸爸,我也要吃。”

陈东风夹起一块牛干巴吹吹递给她:

“小心烫,慢慢吃。”

许红豆放下柴火,擦擦脸上的汗水走过来说道:

“我来吧。”

陈东风摆摆手:“不用,我又不是陈东安,手断了,我自己弄就行。”

许红豆洗洗手忽然赶紧说道:

“不用炒菜了,早上爸炖了腊猪脚,还有大半锅,你热热就能吃了。”

陈东风有些意外,陈大国什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居然舍得炖猪脚了,还真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不过下一刻,许红豆的话就让他知道了为什么。

“爸早上挖了点附子回来,附子炖的猪脚。”

在云省,每年都会举办试毒大会。

其中三个毒物是高居前三位。

野生菌、附子、草乌。

附子这东西,煮熟之后有些像是洋芋,吃起来口感软糯。

不过它含有乌头碱,容易让人中毒。

只有经过高温煮沸,才能把乌头碱分解为乌头次碱,从而能让人体吸收。

毒性这么重,云省人却还那么热衷于吃附子,是因为附子是大补之物,尤其是体寒之人,吃了附子以后全身都是暖洋洋的。

炖附子,也是一门非常高的手艺。

附子只能热水下锅,时间要三个小时以上,再转小火炖,盛菜的时候也一样,碗里一点凉水都不能有。人吃了附子以后更是要注意,不能吹风。

老一辈传下来的原理是忌口。

实则按照科学的说法,就是高温之后的有毒的乌头碱分解成为次级的乌头次碱,能够被人体分解吸收。但是如果不忌口,吃生冷食物喝凉水,会导致体内的乌头次碱再次恢复成乌头碱,从而导致中毒。附子中毒也分为三个阶段。

初步阶段,服食一个小时之内,舌尖微麻,出现头晕现象,这种很简单,睡一觉就好了。

再严重一点,有呕吐现象,那就要赶紧送医院医治。

还有一种极端的特殊情况,直接上山永眠。

在他们这里,吃附子中毒比吃野生菌中毒的就多了。

主要还是吃了附子以后吹冷风导致的。

不过在大理那边,有一群人很生猛,吃附子还能配冰镇啤酒,吃一次毒一次的人大有人在。陈东风吃过很多附子,对这种小儿科的毒药完全没放在心上,不过还是谨慎的问道:

“你们中午都吃了?”

许红豆摇摇头:“我没吃,那玩意还没洋芋好吃,爸和爷爷他们吃了,放心吧,都没问题,几个小时了陈东风这才点点头:“那热一下,我把它处理掉,免得毒害你们。”

许红豆翻了个白眼:“馋死你了。”

附子上桌,陈云君又跑到陈东风怀里,眼巴巴的看着猪脚说道:

“粑粑我要吃猪脚脚”

陈东风抱起她坐在腿上:“小孩子不可以吃这个,等明天爸爸杀羊给你吃。”

“哼!”陈云君把头扭到一边,气鼓鼓的说道:

“小气鬼。”

陈东风笑呵呵的说道:“爸爸给你钱买冰棍吃好不好,这个猪脚有毒,小孩子不能吃。”

陈云君马上就变得高兴起来:“吃冰棍,吃冰棍,我要吃冰棍。”

陈东风掐掐她的小脸:“吃完饭爸爸带你去买冰棍。”

陈云君这才点点头,一脸严肃的说道:

“粑粑,你快点吃。”

“好好好,我吃快点,吃完带小君宝去镇上买冰棍。”

陈云君眼睛笑得眯成月牙:“粑粑,买一大卡车好不好。”

“好好好,买一大卡车,让小君宝天天吃。”

陈云君这才高兴的抱着陈东风亲亲,也不下地,耐在他怀里看着他吃饭。

忽而,她的眼睛四处转转,看着黑山羊说道:

“粑粑,这是小羊吗?”

“嗯,小君宝怕不怕小羊。”

陈东风用筷子架住陈东安和他抢附子的筷子,抢下一块最大的附子,随口与女儿说话。

陈云君握紧拳头紧紧盯着黑山羊:

“我才不怕小羊,我可以让我的咕咕鸡咬它,咕咕鸡,咬它。”

白孔雀淡定的路过陈云君身边,看都不看她一眼。

陈云君有些泄气,转而又问道:

“粑粑你喜欢什么动物?”

“爸爸喜欢小君宝。”

“啊!”陈云君一脸为难,“你天天说小君宝,小君宝才不是动物,你要选一个动物才行。”“爸爸没有喜欢的动物。”

“哼,你骗人。”陈云君小嘴一鼓,“爷爷说了,爸爸喜欢鸡,爸爸是黄鼠狼变的,天天要吃鸡肉。”陈东风闻言脸上冒出几根黑线,无奈的转移话题:

“那君宝爱吃鸡肉吗?”

“爱。”

“你爱爸爸吗?”

“不爱。”

陈东风一愣:“为什么呀。”

“君宝不能吃粑粑。”

“哈哈哈。”陈东风这才笑出声,掐掐陈云君的小脸,继续吃饭。

陈大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坐在屋檐下乘凉,看着陈东风抱着女儿在那嘎嘎笑,眼神也是有些恍惚。

仿佛是想起了他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抱着陈东风在吃饭。

那时候的陈东风也是和现在的陈云君一样,总是有问不完的问题,一天能说到晚,他却从不会不耐烦,都是哄着他。

不知道自从什么时候开始,父子之间的交流也就越来越少了,大部分都是严厉的苛责。

吃过饭,因为吃了附子的原因,陈东风也没敢作死出门,只是把陈云君递给许红豆。

“红豆,你不是要去镇上嘛,带她去买点冰棍。”

许红豆斜眼看着他:“又不是我答应的,我凭什么要去。”

陈东风有些无奈的的看着眼巴巴的小女儿,有些后悔刚才贪嘴吃了附子,搞得现在不敢出门。“新房那边不是要买要锅碗瓢盆嘛,明天还要来那么多人吃饭,你去镇上多买点,顺便买点排骨回来,晚上用虎掌菌炖排骨吃。”

许红豆翻了个白眼:“搞了半天,你之所以想去镇上,就是为了买排骨啊。”

陈东风讪讪一笑:“明天人那么多,肯定要买点猪肉。”

许红豆无奈的点点头:“行,我去,我再买点瓜子花生回来,家里都没了。”

陈东风摆摆手:“这些不用买了,放久了也不好吃,我几个姑肯定会带过来,不用麻烦。”陈大强是长子,做人自私又小家子气,早早就去煤矿上班,老陈家几兄妹反而是老二陈大国带大的。陈东风的三个姑姑从小就跟着陈大国挖半夏挣钱养家,对陈东风一家也是很亲。

陈东风从小到大的毛衣都是几个姑姑亲手编制的,现在还留着好多。

在陈东风的记忆里,他的毛衣上分别有abed. 等等一些字母,每个字母一件毛衣,全套他都有。这几个姑姑对他,可是和对亲儿子一样。

许红豆也知道陈东风几个姑姑的事,有什么好东西都会带点过来给他家,也就没有纠结这些。“行吧,我带她去镇上,你没事就睡一会,不要出去吹风,明天事情多,不要吹风中毒了。”陈东风点点头,脸上也是露出轻松的笑意。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有钱肯定是好事,但是一家人能和和气气在一起,这种更让他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