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恐怖故事(10)(1 / 1)

美国丽人1960s 三春景 3091 字 3个月前

第50章美国恐怖故事(10)

为了签售会,丽莲特意去了一趟百货公司,想要买一身适合的行头。她之前拥有的衣服,除了冬季服装,就是在拉斯维加斯购买的,都说不上隆重。其中当然也有几件好衣服,可总体来说也不适合签售会一-要么过于晚装,是参加晚上的派对穿的,要么太日常了,哪怕很正式,也是职场的那种正式。尤其是夏季衣裙,更是好衣服鲜见,大多还是她上学时就有的棉布连衣裙.这当然没法穿到签售会,除非她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但签售会是很多人共同努力的项目,她不可能不在乎。

丽莲这次购买的服装也没有多华丽,毕竟签售会不是某个名流大亨的舞会,这时候甚至要更多收起她身上的魅力,显得庄重一些、超出年龄一些才正确一一最终,她购买了一条灰蓝色的背心连衣裙。裙子是铅笔裙的廓形,但布料并不具备弹性,剪裁也就不怎么紧身。这条长度盖过膝盖,甚至长及小腿肚的铅笔裙,相比起铅笔裙常见的"性.感',反而给人以保守学生裙的感觉。尤其她为了配这条裙子,买了一件新衬衣,衬衣内搭,还从背心裙的领口钻出圆形的小翻领,就更有那种感觉了。给这一身穿搭带来亮点,使其不至于无聊的是衬衣的袖子。这件白色半透明轻纱衬衣有一对特别大的羊腿袖,当然,因为轻纱质地,是撑不起羊腿袖的形状的,所以更多是显得优雅,甚至戏剧感。因为是羊腿袖,所以紧箍的袖口也特别长,从腕口到小臂1/2处,丽莲一边扣了4粒袖扣。做完这些,照照镜子,确定没问题了,她才围上一条防止弄脏一副的毛巾,开始梳头化妆。

化妆对丽莲来说很简单,头发则是盘成低低的发髻,最后戴上一顶小巧的白色药盒帽就行。除此之外,丽莲今天的装饰也很少,一对珍珠耳钉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一-这都是为了塑造庄重的女作家气质,让人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她的外表上。

很难说这起到了什么成效,丽莲甚至准备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这让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不那么显眼了,但又增加了另一种魅力,就像是想象中的女作家、女诗人一下具象化了,文静优雅、仿佛一块等待画上什么的素色亚麻画布。轻轻吸了一口气,丽莲将同样灰蓝色的细腰带围上,又穿上低调百搭的黑色高跟鞋,最后提上早就准备好、装上了今天所需一切的白色托特包。终于推开公寓们,走出去搭上出租车,和戈德堡出版社的人汇合。等到他们一起到′美国图书博览会′时,时间还很早,图书博览会甚至还未正式开放,只是各个展位都进入了最终准备阶段。这也是最混乱的时候,丽莲得跟着戈德堡出版社的人,小心地穿梭而过,以免被来去匆匆的工作人员撞到。..…天呐、天呐!您的到来真是点亮了今天的博览会!"注意到丽莲到来,乔纳先生立刻上前,非常有分寸地和她贴面:“这几天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了《驱魔夫妻》,其中一些读者很快被这个故事俘获。得知我们将会举办签售会,都说一定会来呢!”

图书博览会不是只开一天,签售会却是在博览会中后段举行的。这个时候,除了书商,也有一些热爱阅读,或者单纯就是比较有空闲的本地人,当这是一个′大书店',直接就来选购新书了。

当然,一本价值7.9美元的精装本新书,也不是随便买的,尤其是连口碑都没有建立的时候。所以这些选择购买《驱魔夫妻》的读者,大多是看到了《驱魔夫妻》此前放在报纸杂志上的广告,以及那些权威推介。“如果是这样,那就太棒了。"丽莲有点紧张地点点头。她一直担心签售会没人找她签名,那不只是尴尬的问题,还会极大影响书商的采购意愿吧?如果因此有损《驱魔夫妻》的销售,那就太对不起一直在为这个项目努力的其他人了。

所以现在听说有一些读者会来参加签售会,就稍微松了一口气,至少场面不会太难看吧一一场面确实过得去,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是丽莲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此前虽然也有过作品,但都只是连载在杂志上的中短篇而已,谁也没期待她的签售会能大排长龙。

所以图书博览会开门,签售会也挂上了开始的牌子后,只有三三两两的人拿着买好的精装本来要签名,大家都是宠辱不惊的样子。弗雷德·多弗尔就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今年才17岁的高中男孩,在杂志广告上得知自己喜欢的作家′李夫人'即将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就记下了小说首先面世的′美国图书博览会′开办日期..幸亏长岛离纽约不远,他周末过来也很方便。

《驱魔夫妻》也完全没有辜负他的期待,相比起之前的中短篇故事,它更成熟,也有更多的可挖掘点。弗雷德有一种感觉,《驱魔夫妻》更像是神秘世界的冰山一角,而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可以讲呢!说不定会有续作,他忍不住想。

而和之前的中短篇故事同出一脉的是,那种′有趣“独特"思想性都完全超出了此时主流的恐怖小说。说实话,一部小说到了这个水准,就不会局限于题材了,完全可以和任意题材的作品做横向比较!弗雷德觉得自己阅读《驱魔夫妻》,像是跟随故事的主人公进行了一场冒险,惊险、流畅、目不暇接,一切都恰到好处,最后是心心满意足一一类似的感觉,哪怕是喜爱阅读的他也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不见得是《驱魔夫妻》比他读过的一些经典作品还好,只是人的喜好本来就是私人的,更别说还有一个时机的问题。《驱魔夫妻》之于弗雷德,就撞上了那个好时机,在他叛逆迷茫的青少年时期,本来就比较容易受文艺作品影响,更何况是一部这样有趣、时髦,甚至′酷'的作品!读到这部作品,为之倾倒更像是一种必然了。

弗雷德是上周末来图书博览会买到《驱魔夫妻》的,得知今天会开签售会,立刻就决定要来。即使这不是周末,他要逃课才能来一一他是此时极少数已经喜欢"李夫人′这个作家的读者,而不单纯是书迷。一路从杂志连载作品时期就开始关注′李夫人,还写过读者来信,当然会想亲眼见到喜欢的作家。他也不是自己来的,还有被他拉入李夫人作品世界的同学。那位同学没他那么着迷,不过他买了《驱魔夫妻》,对方当然也会想读。就是这次读过了《驱魔夫妻》,才让那位同学决定也要去买一本!实在是太喜欢了,所以即使7.9美元不便宜,也一定要买一一他们都是家境优渥的中上层中产出身,不过到底还是念高中的学生,手头一般也没什么钱。弗雷德先是和朋友买了一本新的《驱魔夫妻》,然后才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绕到了一旁签售会的位置。

“哇哦!"男同学惊叹,然后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干巴巴口吻:“.这是真的吗?那位女士就是′李夫人'?我是说、我是说,这真让人意外啊,是不是?虽然早就从作品判断出'李夫人'正如这个笔名所示,应该是一位女性,而且年龄不会太大。但他们也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如此美丽一-丽莲穿衣打扮有意模糊了年龄,可真实年龄摆在那儿,最多是让人觉得她二十出头罢了。弗雷德心不在焉地"啊'了一声,回过神来,又清了清嗓子:“这不重要呃,我们先去要签名吧.现在没有其他人,说不定还能和′李夫人'说几句话。男同学觉得这有道理,于是两人立刻去要签名。都不用排队,就这样直接将各自精装本的《驱魔夫妻》摆在了桌上。弗雷德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丽莲,然后又飞快地挪开了视线:“那个…您好,我是您的书迷,从《青春泉》就知道您了…我太喜欢您的故事了。”“它们那么棒,精彩又深邃,我从没看过这么好的恐怖故。·.…”得知居然是很早就关注自己的读者,丽莲的笑容加深了很多。拿着笔的手也不着急立刻签名(也是因为没什么人过来签名,后面都没有排队的人,慢慢求也无所谓),而是轻声问弗雷德:“那么,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想要什么祝议呢?″

就是不只是签名,还要给写"to签'的意思了。这时候虽然没有专门的说法,但签售会肯定有类似的做法。甚至如果是漫画家,签名画一些简笔画也很常见.…后世的东西其实都是前人玩剩下的。弗雷德闻到了丽莲身上飘来的香气,主要是茉莉,然后还有橙花、柠檬,以及其他一一香水味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他第一次觉得香水味这样好闻,既不会浓烈呛人,也不会混杂不清、虚假无聊。弗雷德以前是分不清香水里复杂的各种味道的,只知道这个是这种香,那个是那种香,二者不同。而如果是同一种香调的香水,他甚至会分辨不出其中的差别…这应该是他第一次清晰地闻到了一种香水里分离又融合的几种不同香味,那样清新美妙。

这些让弗雷德一下涨红了脸,低着头:“弗雷德,弗雷德·多弗尔,从长岛来的。您随意写祝语吧,您写什么祝语都很好!”丽莲笑了笑,低头在他那本《驱魔夫妻》的扉页上留下娟秀的字迹,除了签名外,还勾勒了对方形象的简笔画。然后才是祝语,“希望这本书曾给您带来过至少一日愉悦,敬祝快乐,我的朋友。

“你们还在上中学吧?上学日来签售会,真的没问题吗?"丽莲签字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两个青少年青涩的面庞。

“没问题!“弗雷德一起的男同学先开口了,轻松地说:“我们请假了就没问题!”

其实不是请假,而是逃了半天学,不过这就没必要和他们崇拜的美丽作家小姐说了一一虽然他们并不觉得逃学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平常和同龄人在一起时,甚至将之视为吹嘘的资本,但当下忽然就想装得好一点儿了。丽莲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请假,不过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可能追根究底,她是开签售会的作家,又不是他们的监护人。所以就当这是真的,将签字完毕的书还给弗雷德,又开始签另一本,还问这个男孩的姓名。等到两个男孩签字完毕,他们也没有离开,还是站在一边和丽莲说话。因为这个时候没有别的人请求签名,所以丽莲也无所谓,就和他们继续聊。一开始聊的东西也很简单,都是围绕着丽莲写过的故事来的,是她挺愿意聊的。但随着弗雷德那位男同学表现得越来越紧张,试图约她今天的午餐时,丽莲意识到了对方的想法,婉拒之后就找理由离开了一下。再回到签售会,是新的要签名的读者来了。之后随着图书博览会人流增大,她这里虽然始终没有出现大排长龙的场面,却也不是小猫两三只的情况了一一基本就是她给每个人to签,多聊聊天,而不是签一个名了事,也需要不停手的程度。

这就够了!作为一个第一次出版长篇小说的作者,这样的场面足够叫书商吃下定心丸!更不要说他们也读过了《驱魔夫妻》,即使一开始只打算看个开头,后面大多也一口气读完了.…他们中不少本来就看好《驱魔夫妻》啊!".三本吗?您是要送谁吗?"丽莲签完上一本,没有第一时间抬头看新的读者,而是先注意到了一次放在面前的三本精装本《驱魔夫妻》。这又不是后世偶像卖专辑冲销量,也还没人讲究′自用一本,收藏一本,传.教一本',一次买三本一样的精装本书籍是很少的。尤其丽莲第一次有自己的签售会,更是第一次见.…精装本书籍可不便宜,她只能想到这位读者是要送人。不过当下也没有重要节日,如果是作为生日礼物送人,自己读一本、送人一本,也只用买两本吧?难道这位读者有两个朋友最近过生日,他图省事就选了同样的生日礼物?

没等对方回答,丽莲抬起头看到这位读者时就顿住了一一来签名的是个熟面孔,前不久刚见过的克里斯托弗·但泽,呃,她的′前夫’。说实话,丽莲不太认为他是她的′读者’,买她的书、参加她的签售会,都应该有别的原因。...不是要用来送人的,很棒的作品,我打算一本用来收藏,填充图书室。另一本用来阅读,还有一本…就算是我对您的支持吧。"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撒谎,而是说出了实情。

而这恰好是丽莲愿意听的,对方说的这么诚恳,丽莲也就不介意对方不是真·书迷这一点了一-克里斯托弗会买她的书、读她的书,出发点肯定不是因为喜欢、欣赏,现在会亲自来参加签售会,也绝对′别有用心',丽莲不可能不清楚这个。

不过嘛,对参加签售会的读者那么严格做什么?难道她要因为对方不是纯粹欣赏她作品的读者,就要拒绝签字、态度恶劣吗?这样再加上对方的诚恳(主要是没有搞一口气买成百上千本的夸张场面,真的让她感觉到压力),丽莲倒没什么负面情绪.甚至觉得对方有点儿可爱。“那好吧,这是我的荣幸.…都签一样吗?"没等克里斯托弗回答,丽莲自己先否定了:“不,那样太奇怪了,也对不起您花的钱。”这样说着的丽莲给三本书写了不同的to签,签完之后轮到下一个。这位读者瞟了让到一旁的克里斯托弗,说了自己名字后,带着关心小声问:“您认识那位先生吗?他好像没有离开…打算等您?”丽莲看让到一边但没有离开的克里斯托弗,轻轻点了点头:“您人真好,是的,是原本认识的人,不必担心…您怎么看出来的?”知道是认识的人,读者就不担心了.…主要是丽莲年轻漂亮,这年头很容易遇到动坏心思的人。克里斯托弗一口气买了三本一模一样的《驱魔夫妻》,这已经值得侧目了。现在签字完毕又不走,的确挺让人怀疑的。读者笑了一下:“您刚刚好像没有询问那位先生的名字?我就猜可能原本就认识吧。”

读者也很有分寸,没有据此问更多,如克里斯托弗是不是她的追求者之类一一在他看来这是明摆着的!不过这也没什么。一位如此年轻貌美、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其魅力是不用怀疑的,既然如此,有几个看起来就颇有财势的追求者,这有什么奇怪的?

丽莲之后也没有因为知道克里斯托弗一直等在一旁就和他说话,而是一直专心于签售会。直到午餐时间,签售会暂停,戈德堡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问她对午餐有什么打算,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吃订餐时,她才看向克里斯托弗。“您是有什么事儿吗?"丽莲有些不自在地抚摸了一下耳后的头发。她想尽可能表现得自然一些,但这很不容易。虽然对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前夫,但他们之间发生的事也够抓马了,要想当普通熟人一样相处,也基本不可能。“是的,我一直想邀请您共进午餐,只是您一直在忙,所以…"克里斯托弗也像丽莲一样,有些不自在,手指下意识抬起绕了绕:“我预定了旁边一家还不错的餐厅,如果您能赏光的话,就再好不过了。”克里斯托弗比自己想的还要紧张.他已经决定要重新追求丽莲了,之前他尝试过结束,但完全不成功。不说远离纽约的日子里,他多么浑浑噩噩,就说一回到纽约,他根本按捺不住要去见他的心,一切就都明了了。爱情很复杂,但有的时候又无比简单!就是想见一个人,迫切地想见一个人!当想到一个人的时候,就迫不及待要奔跑去见他时,谁也不能否定这是爱情当明白自己完全为爱情所俘虏,有且只有重新追求对方这一条路可走时,克里斯托弗反而平静了--这种时候,他才有些后悔拉斯维加斯时的鲁莽!正是因为那次不正常的追求,所以才会有后来的草草收场吧?如果是一次正常的追求,或许一切都会大不一样。

当然,这也是克里斯托弗单方面的想法,从丽莲的角度来说一半一半。或许他认真追求,他们真有可能正常在一起,但也有可能结果完全相反…丽莲始终很难想象,自己记忆恢复后,会在十几岁时结婚。丽莲似乎在考虑要不要答应这一次午餐邀请,这让克里斯托弗更紧张了..…平静似乎只存在于还没见到这姑娘时?

“唔好吧。“丽莲最后给了这′可怜人'一个肯定答案,又对一旁戈德堡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抱歉,不必算我那一份了,啊,还是感谢你们的准备,太贴心了。”

丽莲不是傻瓜,当然知道克里斯托弗在追求她。说实话,如果对方不是她的′前夫',她是完全不介意接受对方的追求的,至少也会给一个开始的机会,至于之后怎么样要看之后的表现一-在丽莲诸多潜在追求者中,克里斯托弗是少数让她觉得有感觉的。

他的外表、气质就不说了,相处之后那种对她不算有攻击性,更没有此时男性常见毛病的性格,也是大大加分(虽说克里斯托弗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加分点在这儿,毕竟他对待女士的态度,在此时并不是受欢迎′的那种,常被认为缺乏男子汉气概、激情什么的)。

接受追求又不等于一定会恋爱,恋爱也不等于结婚,丽莲倒也没有因为这个时代女性生存环境不佳就封心锁爱′了,所以当然可以接受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