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长岛之夏(7)
弗莱明·富兰克林是在同伴的央求下,才去和那女孩儿搭讪的一一当然,他没什么不乐意的,毕竞那可真是个可人儿。“拜托一-,弗莱明!你真应该去看看,那姑娘每天都在南边儿的海滩散步,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她,只是敢和她说话的人寥寥无几。"同伴的表情有些复杂:“你还记得乔吗?乔·门罗,他现在几乎每天傍晚都会去南边的海滩,就为了看那姑娘。”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一句话不敢和她说。”弗莱明·富兰克林对′乔·门罗′这个小伙子有印象,是门罗家最小的儿子,才20岁,听说还在约翰霍普金斯上学。记忆里是个有点儿淘气的年轻人,闯过一些祸,不过有他那样的好身世,那都不算什么,他依旧有光明的未来。而且说起来,乔·门罗闯的祸在他们所在的阶层里,其实也不算出格,所以弗莱明·富兰克林才会以′淘气′来形容这个小伙子。但不管怎么说,这绝对不是个内向羞赧的男孩儿,能让他每天去一个地方,就为了看一个姑娘,甚至到现在为止打招呼都不敢,这是很难想象的一一这的确激发了弗莱明·富兰克林的好奇心。
“所以,那是个什么样的姑娘?我是说,以你来判断的话?“弗莱明·富兰克林好奇地问。
弗莱明·富兰克林,也是毫无疑问的富家子弟。实际上,他来自于一个新钱与老钱结合的家庭,母亲是东海岸名门出身,有钱又有名,只是传到如今,分到每个家族成员身上,不够让他们人人大富大贵了而已。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他的母亲才选择了他的父亲,一个白手起家的口□业大亨。虽然这位老富兰克林出身底层,口口业说起来也绝不光彩、可靠,但他真的有钱,有的是钱!足够他迎娶一位年轻时候绝对不敢想象的名媛妻子了。在这样家庭长大的弗莱明·富兰克林是独生子,或者,应该说他出生后不久,他的父母就各过各的了。他们各自的生活都很精彩,彼此互不干涉,不过表面上还让对方的面子过得去一一看起来挺糟糕的?但由于他们本来就对对方没有多余的感情和指望,长期′合作愉快′下来,其实也不错。至少从弗莱明·富兰克林的感受来说,父母碰头时家庭氛围都很好。当然,多数时候他的父母都不会碰面,弗莱明·富兰克林就像个父母离婚的小孩,读书时上规矩严格的寄宿学校,放假时两边轮着来。这些对弗莱明·富兰克林的性格产生了什么影响吗?从他本人来说,其实是没什么影响的,他从小到大也没为父母的关系纠结过。不过站在外人的角度,都认为他轻浮浪荡、不安分的特质,就是由此而来。对此弗莱明·富兰克林觉得这很可笑..他们的圈子里,轻浮浪荡算什么呢?年轻一些的人,能用′安分′来形容的才是极少数吧?事实上,如果只是轻浮浪荡,这在圈子里简直是规矩的那一派了!
在弗莱明·富兰克林的认知中,他们这样的人,从出生起就拥有了他人需要奋斗一生才能获得的东西。那么往后人生,其实是很难踏踏实实、努力奋斗的,或者说真的选择努力奋斗,才是人生巨大的风险。他就这样继续轻浮放荡、游手好闲、享乐度过每一天,以富兰克林家的财富,他也能舒舒服服过完这一生。甚至,如果他有孩子的话,他的孩子也能像他一样生活。可一旦选择努力奋斗,那可就说不准了!没有能力的富二代创业,其中风险,懂的都懂。“那当然是个很可爱的姑娘,就是太冷漠了。"同伴面对弗莱明的好奇,想了想也只能这样说:“也有人有勇气和她说话,但那姑娘并不怎么理会,她似乎对此毫无兴趣、缺乏耐心--总之,你看到那姑娘就知道了,她不是欲擒故纵,而是不在乎。”
“即使那是个穿着富贵、举止洒脱,开着法拉利的小伙子,也不能让她高看一眼。”
听到这里,弗莱明忍不住笑了起来:“哦!我知道了!我完全知道啦!应该说,那位女士的冷漠反而增加了她的魅力,对吗?你们这些小王子们'来说,没有比难以得到更能激起兴趣的了。”
弗莱明很清楚这群圈内同伴的劣根性,容易得到的不会珍惜,有时会故意挑战"高难度′一一当然,这不能是欲擒故纵,或者至少不能是被他们看出来的欲擒故纵。因为一旦看出来这一点,就会明白对方依旧是轻易能得到的。“不不不,不能那样说.“然而出乎弗莱明的意料,同伴迅速否定了他:“我承认那姑娘的冷淡很特别,但即使她不是这样的表现,而是个开朗热情的女孩一-不,如果是这样,情况可能要更糟糕。”说到这儿,同伴非常认真:“说真的,你应该亲眼去看看.…从这一点来说,弗莱明你和那姑娘还有点儿像呢!都是天然有魅力的人。”弗莱明·富兰克林是个大帅哥,是那种非常端正的英俊,他这种外表属于是无论哪个时代都没有争议的好看。这样的脸蛋,再加上高大健硕的身材,富家子弟那种松弛潇洒的举止、什么都见过的眼界、优裕生活养成的精致等等,魅力自然而然就发散出来了。
所以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轻浮浪荡的富家子弟,在异性中向来受欢迎。无论是圈内,还是圈外,那些姑娘们哪怕对他没那个意思,看到他都会不自觉态度好很多。
“这是称赞吗?"弗莱明感觉良好地伸了个懒腰,挥了挥手:“我很高兴,我和一个将您迷的神魂颠倒的姑娘,在您那儿居然拿到了相似的评价.您真是个好朋友,我自问可做不到您这样,公正地对一个男人做这样的评价。”说到这里,弗莱明已经打算答应对方去帮忙搭讪邀请那姑娘参加这周末的派对了,只是他还有点儿不理解:“我去邀请那姑娘没问题,只是您是怎么想的呢?如果我邀请来了那姑娘,您打算趁派对的机会认识她,然后和她来一段儿吗?”
弗莱明觉得这很奇怪,如果一个别人搭讪都很难的女孩儿,被他邀请成功.相比起高兴有机会进一步发展,不是更应该担心那个姑娘对他感兴趣吗?要知道,当一个女孩儿对特定的异性感兴趣时,其他人即使再棒,吸引力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然而同伴这个时候却支支吾吾了起来:“不、哦..我是说,我没那个意思,我只是、我只是认为,我们的派对能有那样美丽的女士前来会更好。”这样的话让弗莱明更疑惑了:“所以,您对那姑娘没别的打算,对吗?如果,我是说假设,假设我觉得那姑娘很棒,也可以和那姑娘约会喽?”富兰克林大少爷愿意的话,和哪个漂亮姑娘约会都没问题。不过既然是同伴先喜欢的,他还是愿意讲一些风度'的。嗯,如果他不是对那姑娘实在太有兴趣的话一一哈哈,只能说,和圈子里的朋友存在友谊,但好像也没那么多?“您尽可以试试。"同伴没有了之前的纠结,语气爽快非常,透露出不看好的样子:“虽然我希望您能邀请来那姑娘,但要说您能约到她,那可不一定.…已经有人尝试过了,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成功过呢。”弗莱明的确是个帅小伙儿,可这些日子无论是英俊的青年,还是富家子弟,就没有一个成功的.…….
这种′不看好'也算是激将法吧,而弗莱明就被这样简单直白的激将法激到了一一也是因为最近的确很无聊,在长岛度假的日子,每天就是白天出海、晚上不同的派对,虽然具体有不同的乐趣,可从小见到大了,也就那么回事。就这样,第二天傍晚,弗莱明和同伴一起去了南边的海滩这本来是一片比较安静的公共海滩,因为沙滩并不优越,地理位置也不突出,只有附近村子里的人(包括村民和租住在村子里的度假客)会来。所以弗莱明在长岛的别墅即使离这里不远,他也从未履足此地。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了后他没有下车,依旧呆在他那辆深蓝色的敞篷车上,和下车后站在车边、时不时张望的同伴闲聊。大约等了有十分钟不到,同伴突然不说话了,弗莱明想到了什么,顺着同伴的视线望去,果然是个年轻姑娘从大路那头走来了。隔了一段距离,其实他看不清那姑娘的长相,但也能确定那是个美女一一这并非是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一事实,而是′美女′作为一个整体,本来就不需要近距离看脸才能确定。真正的美女,只能看见一个轮廓,也会有美女的氛围感。很难说那样的氛围感是怎么来的,可以说是身材、体态、舒展自信的气质等综合而来,但又不只是如此。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观看者的一种′直觉…呵呵,或许是刻在基因里的求偶本能在发挥作用,使人能够轻易察觉到关键也说不定。
到此,弗莱明其实也没怎么样,早就知道这是个大美人了,不是吗?他甚至能够笑着打趣同伴:“哇哦,真是位佳丽,就是她吗…我说悠着点儿,老兄!一直盯着一位女士可不怎么礼貌,只能引起反感!”当同伴像是被惊醒一样,移开视线,弗莱明笑了笑,重新看向那姑娘一一这时候走的近了些,虽然还是看不清细节,但已经能看出一些五官特点了,这也使得弗莱明下意识挑了挑眉毛。
怎么说呢,的确是个不多见的美女,不过这也在预料中。毕竟能将同伴迷得神魂颠倒的,总不能是一般的美貌女郎。这个时候,弗莱明对着敞篷车的后视镜整了整头发和衣领,准备开门下车去搭讪了。然而到要打开车门时,他停住了一一那姑娘这时候离他们已经很近了,近得他抬头就能看到她略带橘调的栗色头发,在傍晚不算好的阳光下,也有宝石一样漂亮的光泽。
“哇哦.…“弗莱明轻轻叫了一声。只是这次不再是故意打趣同伴,而是不由自主的惊叹。
这种纯粹的、来自美貌的冲击,这在弗莱明也是绝无仅有的,自然打断了原本的搭讪计划。实际上,等人已经走过,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犯了傻一一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从他还是个青少年开始,他就没在姑娘们面前犯过傻。他倒是没有为此尴尬,只是单纯觉得有趣.…原来男孩儿们傻乎乎看呆一个姑娘是这种感觉吗?
“的确是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儿,我总算理解你们了来之前还当你们是在犯傻呢!“弗莱明笑着推了推同伴,在得到同伴一个白眼后,才下了车看向美女渐渐走远的背影:“看我的吧,我现在充满了斗志!”倒不是说弗莱明一见钟情了,美女确实好看,有一种他第一次见到好莱坞顶级美女的震撼感一-要知道,前者可没有后者习惯性的挥洒魅力,以及名气带来的加成!
但也仅此而已了,他会尝试和那位好莱坞女星调情,约会,甚至来一段儿也不排斥,可是爱情?那是不存在的。
现在弗莱明的感觉也差不多,只是对美女的天然追逐,以及对方确实是个冷淡的顶级美女的事实或多或少激发了他的征服欲.…总之,先试试看吧,生活对一个他这样富有的英俊青年实在太无聊了,这也算是一件有趣的事。于是弗莱明就去搭话了,一开始不太顺利--丽莲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普通的、见色起意的富家子弟,见怪不怪地客套了两句(没错!他们今天要找的姑姐就是丽莲)。大概夏天的长岛有太多这样来度假的人了?反正她几乎每天都能进见,所以也就习以为常了。
但在弗莱明故意忽略她结束客套的暗示,毫不气馁地追着她,却出奇地不讨人厌后,丽莲也没办法再摆个冷脸了她认为对方的一张好脸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没办法,伸手不打笑脸人,更别说还是个好看的人了。不要说这个陌生人了,之前面对克里斯托弗不是这样吗?如果不是克里斯托弗长相气质出众(至少以丽莲的21世纪审美是这样的),很多事是不可能后那样发展的。
当然了,弗莱明在和人打交道时确实很能讨人喜欢,这一点也很重要。虽然是搭讪的那个,但他没有普通富家子弟那种浮夸感、油腻感,也没有让丽莲觉得不适的点,后者在这个年代可不容易!此时很多追求女孩的男人,好像根本分不清追求和骚扰的区别?
.派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哦!我该说什么,美国人太爱菲茨杰拉德了?“丽莲听了对方的派对邀请,忍不住摇了摇头:“几乎二三十年代风格的派对,最后总会变成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当然了,小说里关于那个年代浮华派对的描写确实经典。"丽莲点了点头,又想了想:“好吧,如果是这周末,我想我还有时间准备一一至少得回城里买一件咆哮年代风格的连衣裙,对吗?”
丽莲这次度假带了不少行头,其中也有为参加派对准备的衣服,但这种有主题的派对就很难提前准备齐全了。或许那些贵妇名媛,尤其是将主要注意力者都放在交际上的,他们会什么都准备好?可丽莲也不在他们之列啊。好在长岛回一趟纽约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一天之内来回都没问题一-她可以订好来接的出租车,然后舒舒服服吃个早餐,赶到城里后逛街买东西、吃饭者都可以,下午回到长岛还来得及准备晚餐呢。当然,图省事儿,城里吃完晚餐再返回也完全可行。想到这里,丽莲又忍不住想,夏天的长岛,突然有购置行装需求的人应该很多吧?可是长岛偏偏没有像样的、能够买到礼服裙服装店!只能说,果然是六十年代么,对度假地的开发程度有限,很多人也不在意这些。也就是丽莲志不在此,不然她都要在长岛开一家高级精品店,卖女装和一些时装首饰之类了…想来应该挺容易成功的。总之,因为要参加一个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派对,丽莲隔了一天回了一趟纽约,直接去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二十年代风格的礼服裙一-此时并不难买到这种风格的成衣,因为在六十年代,甚至日后的八十年代,都有过二三十年代风格的回潮。
这没什么,时尚界的'复古'也是自来有之。一个流行风格大概是因为太流行了,一段时间后人们看腻了,就会觉得庸俗,然后将其抛弃。隔十年去看那和风格会觉得老土过时,隔二十年再去看,更进一步,叫做丑的毫无新意,然而三十年到五十年后再看?惊艳绝伦!
站在六十年代看二十年代的风格就在最后这个阶段,惊艳绝伦!会出现复古回潮,简直理所当然!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般一个风格的复古回潮,大约也就是三十年。所以人们会在六十年代大规模复古二三十年代,也会在九十年代兴起六十年代风,然后两千年后,又对八十年代着迷不已(看2010年后,那些八十年代的时代剧就知道了,《怪奇物语》什么的,大家简直爱死那个时代了)。不过,总体而言,这种复古回潮的周期是有缩短的趋势的,所以会在千禧年后不过二十年出头,就开始复兴Y2K--虽然这种风格是两千后前就有的,按这样算,到复兴时也勉强接近三十年了。但哪能这么算?要算Y2K风格的结束,一般要推到2008年左右了,到再次复兴也就十几年。不过周期缩短也只能说是受时尚变化越来越快的影响,算是正常的吧。总之,在当下这个时代,二三十年代风格的复古回潮已经有了,所以不需要订做,普通购买成衣也是能买到二三十年代风格的衣服的一-日常服装或许还有点儿难度,走在前头的高级服装,尤其是礼服这些,挑选的空间还挺大的。要等这股复古风潮侵蚀到日常服装领域,大概还要再等几年?其中最为标志性,也最为人所知的就是′迷你裙′了.…最开始的迷你裙基本是连衣裙,指的是站起来时裙摆长度不超过膝盖的那种裙子。而仔细看那些连衣裙,很容易看到二三十年代女装经典廓形的影子:背心裙、H版型偏宽松、低腰、裙摆相对短等等。丽莲这次买的这条礼服裙,其实也符合这些特征,是一条H版型的背心裙,象牙色真丝衬底,上身部分以粉色管状钉珠拼出大朵大朵几何三角组成的珍瑰花图案,一直蔓延到胯骨附近的低腰线。然后就是从胸口下方就开始出现的坚条的银色亮片了,一开始时疏疏的,往下延伸越来越多,到胯骨以下裙摆部分,就是手掌宽的一道道竖条了。
除了版型,这条裙子的装饰其实也非常二三十年代,首先是图案,几何图案就是那个年代大流行的Art Deco风格嘛!所以那个年代的服装也好,建筑、家具设计也好,都很常见几何元素呢。
然后还有钉珠和亮片,说到二十年代、盖茨比的年代,这种有些浮夸的钉珠亮片好像一直都是经典要素?所以丽莲上辈子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里,才会有那么多钉珠亮片满身的礼服裙。不过有一说一,真正的二三十年代,虽然流行钉珠亮片,但真正有钱人的礼服其实不会大面积使用这些一一美国人说是暴发户,就喜欢浮夸的东西,但到底有个度。都二十年代了,那个年代活跃的东海岸老钱们真不至于!钉珠还好一些,亮片、流苏这种是真的只能做点缀,满身都是就只能是表演服了,所以舞台上的歌舞女郎都那样穿。丽莲这次买的这条,如果以那个年代的标准看,其实也略显浮夸了。不过这是六十年代对二三十年代的复古回潮,会着重凸显那个年代服装设计里的经典要素也实属正常。更何况,都开主题派对了,也不同于那个年代正常的舞会,这样穿的浮夸一点儿反而还更有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