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之夏(10)(1 / 1)

第87章长岛之夏(10)

弗莱明·富兰克林觉得很有趣。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只是惊讶于此次长岛消夏之旅,认识了一个少有的佳丽,那种魅力即使是他也要赞叹的。那么,随着朋友的介绍,知道这位美女居然还是个才女,就不只是惊讶了,还有了想要探究的好奇。弗莱明找来了朋友所说的,丽莲已经出版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驱魔夫妻》.…的确如朋友所言,不是什么有深度的作品,只是一本商业小说而已。但他也能理解为什么朋友笃定,丽莲不是不能写严肃作品。事实上,哪怕只是一本商业小说,《驱魔夫妻》里也有太多先锋的东西了。那甚至不是丽莲有意为之,只是她作为一个21世纪人,习以为常的思想、认知等落到文字上,就是会显示出超前的洞见感。这次,弗莱明是真的有兴趣了,在朋友的牵线下,拜访了丽莲几次,甚至和她一起去看了长岛本地画家举办的画展(长岛有不小的艺术家群体)。虽然同忙的不止他一个,但他确实趁此和丽莲交流了不少……说实话,这让他有点儿着迷了..正如朋友所说,丽莲·富尼叶是个文学、哲学、各种艺术,甚至政治等话题,全都能深入地谈下去,言之有物、观点理念自成一派,真正有头脑的人一一能让弗莱明·富兰克林给出这样的评价是很不容易的,要知道他表面是个纨绔子弟,其实颇有学识,只是他的学识不是功名利禄那些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倒是有点儿像′贾宝玉'了。都是富贵公子哥儿,受尽宠爱,风流而不下流,很有才华,但又不能将才华用于经世致用的学问上。不过他比贾宝玉幸运,生于封建时代的贾宝玉为此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弗莱明却没有受到太多约束。

当然,这也和他父母的想法有关,富兰克林夫人是个专业的社交贵妇,全部精力都放在自己以及上流社会的社交上了,并不怎么管弗莱明--甚至,或许在富兰克林夫人眼中,他这样也没什么问题吧。毕竞她也出身老钱家族,她的父祖兄弟,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这样。

老富兰克林先生则是看的透澈,很清楚富二代能够像富一代那样能干的是少数中的少数!而且这是没办法强求的。而一旦没有这上面的执念,继承人无所事事并不是坏事,至少不会像没能力又要做事的那些二世祖,以惊人的速度败光家业。

不过,前提是这个纨绔子弟不是个傻瓜.…纨绔子弟败坏起家业来也可以很快,一般这种要么是被人骗了,要么就是对资产完全没有概念。好在弗莱明看起来不是个傻瓜,有鉴于此,老富兰克林先生也就安心了。然而,丽莲并不知道弗莱明·富兰克林对她的着迷,因为弗莱明并不是追求者的那种态度(实际他确实不是追求者,所谓′着迷′也不仅限于爱慕么)一一她只能感觉到弗莱明对她平易近人了很多,倒像是要做朋友的感觉?嗯,这种顶豪家庭出来的大少爷,要和人做朋友,大概最多也就是这样了。对此丽莲并没有特别去考虑,完全是顺其自然的一-富兰克林大少爷家里再有钱有势,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又没想去借他的钱他的势。所以合得来就做朋友,合不来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么,反正等离开长岛,估计也很难遇到了不过,就算是顺其自然地交往,丽莲也因此见了不少世面。正是在弗莱明的带领下,她才真正进入了′长岛候鸟'们的核心圈层,甚至参加了一场小规模的家庭晚宴(所谓′长岛候鸟',是说这些家庭每到夏天就会住进在长岛的豪华别墅,像候鸟一样)。

虽说长岛这个季节到处都是富贵人家的派对,但富贵人家和富贵人家亦有不同!而如弗莱明家一般的顶层家庭,是核心中的核心,一起组成了“核心圈层'。而这种核心圈层的派对就算了,家庭晚宴却是十足十的稀有,外人几乎没机会参与。

弗莱明邀请丽莲时,丽莲出于好奇就去了一次。主要是作为作家,她现在会有意识地接触平常不容易接触到的东西一-有了这些见识,写到相应场面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细节可写,而不是大而化之,甚至闹出′皇帝金扁担'那种笑话。不过去一次也就算了,多数时候丽莲其实对弗莱明的那个世界不算很感兴趣。一方面是,上流社会的醉生梦死、纸醉金迷,或许在普通年轻人眼里是非同一般的、神秘的、有着巨大吸引力的,但在丽莲这里却大打了折扣。这个时代,人们还会通过杂志了解上流社会的各种事,某种意义上,上流社会成员和后世的明星、网红一样,大家对他们有着极大的窥私欲、好奇心。当然,电影明星之类的群体崛起,再加上大众对"上流社会'的观感越来越差,上流社会′的那些东西是越来越缺乏人气了.…现在算是一个转型期吧。总之,这个时代上流社会还有这很重的光环,而且因为信息传播等手段的匮乏,大众也很难真的了解上流社会的真实--可在丽莲这里,上流社会很难说有什么光环,她骨子里还是个社会主义国家长大,并且认可的也是华夏那一套的中国人。

至于上流社会的神秘感嗯,托后世新媒体的福,再神秘的老钱家族也可能被大起底。至于日常就能知道的上流社会成员更别说了,他们有的甚至自己就会做自媒体(这当然也是为赚穷人的钱或者炫耀),大家可太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

而一旦有了了解,滤镜就不存在了。大家都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人上人',不只没有表面上的光鲜亮丽,甚至在道德、能力等方面,亦是平平无奇,甚至低于平均线。

还有,另一方面,相比起六十年代美国上流社会种种,丽莲还是更在意自己的生活一一她对上流糜烂生活的不以为然,看热闹可以,更深层次的部分就免了,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她的新小说上。

新小说《哈罗酒店》,或者《地狱酒店》,已经完成了细纲,她的创作欲激发,迫不及待要开始书写这个故事了……“看起来你在南汉普顿还不错?"丽莲在长岛度假半个多月后,她租的那幢小房子第一次迎来了真正的访客。保罗看着井井有条的房子,又看看丽莲端上来的、自己做的饮料和蛋糕:“甚至自己做蛋糕?”蛋糕当然也有做起来简单的,丽莲做的就算是比较简单的,戚风蛋糕上抹脑油,再点缀水果就好了。但即使是这样相对简单的蛋糕(至少对这个年代的女性来说,这算是入门级的了),要做的像模像样,也得有闲心有耐心才行啊。由这一角很漂亮的蛋糕就知道了,丽莲在长岛过的是优哉游哉。“过得去吧,相比起城里,长岛的确要安静很多一-我是说,如果不去参加那些所谓的社交季活动的话。"丽莲指的当然是此时来长岛度假的有钱人们,他们在此期间,交际活动从来没有停过!那个圈子可太热闹了,论活动的密度甚到要超过纽约城里。

“很多人正是为了那些来长岛的,只是来了长岛也不见得能参与那些而已。“保罗神秘地笑了笑,然后才将一本书从文件包中拿出来:“真嫉妒你,完全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不是?”

“相比之下,我们这样的庸才,只能按部就班工作的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即使是这样炎热的日子,也只能抛来抛去.瞧,我这次就是为了送这个的,是《通灵之战》的样书。不出意外的话,大概会在一个礼拜后面世吧。”是丽莲早就写完的《驱魔夫妻》的续作,只是出版社出于各方面的考量,所以才没有立刻发表。不过这也不可能一直拖延,所以在丽莲来长岛度假前,出版工作就已经到冲刺阶段了。这个时候保罗送来样书,也没什么可意外的。丽莲接过那本样书,只从封面看,风格和《驱魔夫妇》是一脉相承的(这也是早就定好的封面,得到丽莲点头的,没什么可说的)。她又翻了翻内页,不愧是精装书,纸张很好,字体清晰,还能够闻到新书的那种香气。在丽莲翻看的时候,保罗就在一旁提醒道:“《驱魔夫妻》的平装版已经确定下来了,大概会在《通灵之战》出版后一个月内出。那家出版社还算有诚意,承诺了不错的书籍质量,定价则是1.49美元。”“版税是业内差不多固定的6%,戈德堡出版社和你各一半..按他们的说法,首印就是100万册。”

“一百万册?"丽莲"哇哦′了一声:“《驱魔夫妻》精装本卖了一年,也还没有卖出100万册吧?真是大手笔。”

保罗却不以为然:“如果是《驱魔夫妻》这样数一数二的畅销书,平装书首印100万册只能说是中规中矩而已。这可是平装本,又不是精装书--100万册听起来很多,但算下来分到我们手上的收益也只是44700块而已,差不多是精装书印10万册的一半收益。”

“喏,这是新支票,这次《驱魔夫妻》又印了10万册..另外还有《通灵之战》的支票,首印30万册,又是一大笔钱。”《驱魔夫妻》精装本印10万册,就是94800块的版税(当然,还要给保罗分12%)。至于《通灵之战》,字数又比《驱魔夫妻》多了不少,定价也稍高些,结果就是30万册首印,将给丽莲一次性带来近35万美金的收入(这部分同样要给保罗分12%)。

在六十年代美国,这绝对是一大笔巨款!这种时候,丽莲才真能体会到年度数一数二畅销书作家的含金量如果能确保每年都有畅销作产出,只论收入、不算资产,的确是不逊于此时很多大富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