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之夏(12)(1 / 1)

美国丽人1960s 三春景 3033 字 23天前

第89章长岛之夏(12)

丽莲在长岛的日子,当然不只是早晚的海滩散步,以及闭关写作。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夏日长岛,应该偶尔尽情地在海边嬉戏才对一-也是因此,《通灵之战》出版后,她答应了弗莱明·富兰克林的邀请,参加他举办的阳光海滩派对,也当是给自己放一个假了。

嗯,假期中的假期。

虽然长岛到处都是海滩,随便往哪个方向走,最终都能通向海边,但海滩和海滩也是不一样的。公共海滩要么不漂亮,不适合游玩,要么人很多,尤其是夏天这个季节,简直要被来此度假的游客挤满了。要么就是私人海滩,没有允许根本进不去。

弗莱明·富兰克林举办阳光海滩派对的海滩,就是富兰克林家的私人海滩一点儿也不意外呢。

“太荣幸了!我们的大作家能赏脸光临!"当丽莲到达时,弗莱明这个主人尤其夸张,特意小跑步赶过来,代替仆人接过了她的小包。带她笑着往海滩走时,还顺便从侍者托盘上拿了一杯冰凉的饮料给她:“请用,我们的富尼叶女士。丽莲忍不住笑了,接过了那杯饮料。又听弗莱明问她:“您准备了泳衣吗?如果没有准备,可以和女士们一起去房子里更换我们特意为没准备泳衣的女士备了一些。”

丽莲随身携带了一个不怕水的镂空草编包,能够大概看到里面有一块小毯子,然后就是泳帽等零碎物品了,似乎是没有泳衣的。“您可真贴心。"丽莲称赞了弗莱明这个主人的仔细,然后摇了摇头,还转了个圈让弗莱明看自己飘逸的裙子:“不必了,实际上我穿着泳衣呢,就在裙子下面。”

丽莲今天的装扮完全是度假风了,看得见的部分,她画了妆,戴了一顶不规则形草帽,穿着一条藏青色挂脖连衣裙。连衣裙比较宽松,略带伞状,挂脖部分是一条酒红色的长丝巾,在脖子后方打了一个蝴蝶结后,依旧可以垂下来和禄子一样长,很有存在感。

丽莲今天这件连衣裙很宽松,而且是那种风一吹就会轻盈飘动的面料,她一转圈就飞扬了起来,当之无愧穿上就是度假风。只不过大概是因为面料质感和配色有一种非度假的′高级感',却没有度假风常见的廉价。至于泳衣,就当内衣穿在裙子下,显然是她图省事儿了。也不知道这个做法哪里好笑,引得弗莱明大笑起来,但他又不说什么,丽莲只能莫名其妙地等他笑完一一弗莱明笑完了,就带领丽莲去了海滩上临时搭建的一个′露天酒吧'。原本这条私人海滩上是不可能有′露天酒吧'的,只能是为了派对临时搭建。

虽然是临时搭建,但也像模像样,酒吧的调酒师、侍者、表演者一应俱全,这时候也有来参加派对的宾客已经坐在了就把的吧台座上,让调酒师调酒。“尼克!给我来一杯′汤姆可林...亲爱的,请稍等,我需要一杯’汤姆可林'才能打起精神来,这可是我的提神酒,就和很多人早起要喝一杯咖啡才能清醒一样。"弗莱明点完酒后对丽莲解释道。

“早起?难道您刚刚才起床吗?"丽莲虽然说的是问句,实际却是肯定的语气。

弗莱明摆摆手:“那是当然的啦!在长岛的日子,我总是清晨才睡,然后午后起床。我想,从几百年前起,无所事事的社会寄生阶层就是我这样生活的了一一昨晚我参加了一个家庭晚宴,那很无聊,但在那儿认识了一位十分有趣的女士。”

“我们几乎是一拍即合,晚宴结束后立刻就开车去了城里,参加了一个格林威治村的午夜变装派对,啧啧,那可真是大开眼界。之后我们又去了城里最好的夜店,凌晨三点才从纽约开车往回赶。”“要我说,留在纽约也不错,但那姑娘声称,如果她爸妈起床时发现他们的小乖乖不在家,一定会把她赶出家门的.作为一位绅士,当然不能坐视这种事发生,所以我们只能连夜回来哦,想起来真是一片混乱,我还帮助一位淑女翻上了她二楼的闺房。”

确实,丽莲只听他描述就能想象那是怎样混乱的一夜了..虽然她不可能过那样的生活,但弗莱明的这种日常真的就很像后世刻板印象中,旧时代富家子弟的抓马生活一一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一次一次答应弗莱明的邀请?毕竟,“刻板印象'即是某种′标准典型',而众所周知,标准典型总是少之又少的,多数时候都会有偏差。

能有机会结识,甚至观察这样一个人,本身就很难得、很有趣吧?当然,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人还不错,也是丽莲会和他继续接触的前提一一他的生活抓马归抓马,本质却是个不错的人。除开生活方式这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他的道德、他的为人处世,如果以他那个圈子里的标准看,已经可以说是'′出淤泥而不染'了。

拿到调酒师调好的′汤姆可林',弗莱明又带着丽莲往摆放着阳伞和躺椅的区域走:“走吧,我为您定一个位置,女士们都需要一个位置…在晒的厉害的时候休息一下,免得晒伤你们那娇嫩的肌肤。”“尤其是您,雪白的肌肤实在太容易晒伤了,防晒产品也不是那么管用,不是吗?”

这是实话,丽莲就随他去找了个位置,然后就见他放下了她的提包,这就算是′占位置′了。再然后,弗莱明站起身看向大海的方向,有些感慨:“其实长岛的海滩也不算漂亮,如果不是临近纽约,纽约的有钱人和部分中产精英来这儿最方便,也不可能享有如今的声誉。”

丽莲同意弗莱明的话,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大海一一这场阳光海滩派对大概邀请了很多宾客,这时候已经很热闹了。再加上弗莱明雇了很多侍者、艺人,形形色色的人穿梭来去,相比起公共海滩,这里的人口密度不那么大,维持着一个热闹,但不会拥挤的程度。

看到这些,丽莲心里都忍不住感叹这里帅哥美女的含量真高啊!这些帅哥美女有的是弗莱明雇的侍者和表演者,他们的专业能力不一定多出众,但颜值绝对经得起考验。

还有的帅哥美女则是真正的富家子弟了,不奇怪,有钱的话,总能把一个六分的家伙堆成八分,八分就能堆到九分.至于说父母辈就很有钱,所以找了帅哥美女,改善外貌基因什么的,更不用说。所以富家子弟不说经常有颜值不错的,至少很少有特别糟糕的。再加上人靠衣装和财富光环培养的气质,差不到哪里去。弗莱明又和丽莲闲谈了一会儿,直到看到了让他感兴趣的美女,这才离开。他离开后,丽莲在海滩躺椅下休息了一会儿,还参与了一场沙滩排球游戏,然后才脱掉外面的裙子,开始玩水。

她在海里玩了一会儿,太晒了,而且有很多男士搭讪,烦了后干脆去了别墅游泳池那边。那边人少,这个时间段游泳池还恰好有一半在房子的阴影下,跳进泳池居然有一种清凉的舒爽。

也不只是丽莲来了泳池,看起来受不了日晒的人还有不少呢,主要是女性一一这时欧美有钱人虽然已经开始流行海滩晒太阳,晒成微微深肤色的样子了,但在女性始终只是一小部分′时髦女性'的选择。大部分女性,还是强调雪白干净的皮肤的。

大家就在泳池玩水,玩累了泳池边也有躺椅,侍者也会送来饮料和下酒的几样小食。所以三个多小时后,弗莱明到处寻找丽莲,还是在泳池这边找到了。这时候丽莲正将自己沉在水底,嘴唇紧闭,眼睛却睁得大大的。“多久了?"站在泳池边的弗莱明知道丽莲在水下憋气后,就问一边盯着秒表计时的女士。

这位女士和丽莲是第二次见面,但却是弗莱明的熟人了。听他这样问,的眼睛移开计时器,看向平静的泳池水面:“刚刚超过两分钟.看起来正如富尼叶自己′吹嘘′的,她真的挺擅长这个的。”说话的时候,她又用余光看了一眼斜对面随时准备下水救人的男士,一位曾经的奥运会游泳健将,是她们玩这个游戏时特意叫来的.显然,就算丽莲说了,不会特意挑战闭气记录,受不了就会上浮,这依旧是有点儿让人担心的“游“我听说有人能够水下闭气近20分钟了,真让人惊叹,不知道怎么做到的一一就我自己的经验,我只能水下闭气一分多钟,最多的一次好像是一分半…我周围的人也大多这样。"这时有人也过来搭话,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真心觉得人和人的差距有的时候比人和猴子的差距大多了。“有特殊的技巧吧,训练之外,还要提前吸氧什么的普通人提升起来应该很快,两三分钟不难。"弗莱明随口回答,他是个真正的玩家,或许别的事不了解,这种′无用知识'却有一大堆。

而他话音刚落,丽莲就从水中钻出来了,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像一朵慢慢开放的水生花,这是弗莱明的第一感觉丽莲并不是突然钻出来的,看得出来她还很有余力,在刚刚觉得有点儿难受的时候就决定结束这个小游戏了。所以她的动作是不快不慢的,以至于没有水花溅起,只能看到晶莹地水流潺潺地在她身上流淌蜿蜒,就像传说中的青春泉从岩石的缝隙中汩汩而出。“亲爱的,在我看来,没有人比你更适合白色了。"之前帮她计时的那位女士走到泳池边,朝丽莲伸手,一下将她拉上了岸。丽莲当初来长岛度假前买了两套泳衣,一套连体的,一套分体的,今天穿了那套分体的。

这套分体泳衣是纯白色的,上衣部分还打着精致的褶子,但除了褶子外没有任何装饰,形状上就像是两片贝壳,让人联想到《海的女儿》这样纯白的泳衣很容易平庸,要想穿的好看,要么是真正的′黑珍珠’,黑白分明,冲击感会很强。要么就得是皮肤雪白,古典式的那种雪白,毫无瑕疵。丽莲显然属于后者,她看起来简直毫无瑕疵,就像是一杯霜雪上点缀了一点儿奶油,是盛夏里最受人欢迎的奶油刨冰。这时有一位男士拿了一条毛巾殷勤地递给丽连莲.…弗莱明认识,就是在他第一次见丽莲前,朋友说到丽莲时提及的'乔·门罗'一一门罗家最小的儿子,才20岁,在约翰霍普金斯上学,性格不算温顺,总是会闯点小祸的那个。当时就听说,他见过丽莲后完全被她迷住了,那样一个桀骜不驯的年轻人,在丽莲面前总是话都不敢说。

现在看来,传闻并不是假的,至少部分是真的.…弗莱明忍不住对刚刚拉丽莲起来的女士感叹:“虽然我们时不时就能见证某位女士在圈子里突然出现、魅力四射,但每每出现这等尤物,我还是会惊叹于上帝造物的神奇。”此时纽约上流社会的圈子正是如此,时不时就会冒头一个社交名媛"顶级交际花'之类,成为圈子里男人追逐的明星人物,霸占一两个夏天的所有话题。丽莲现在看起来就有这个趋势,但她比较特别的是,她其实并没有参加什么社交。就算出现了,也没人会觉得她八面玲珑、周旋上流社会。“我并不惊讶有这样的结果。“看着乔·门罗围着丽莲打转,一副完完全全被她迷住的样子,那位女士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富尼叶小姐现在正在最好的年纪,美的无可争议,我都要为她着迷,何况男人,哦,男人…更不要说,那更难以描摹的无形魅力…是的,魅力。”

白种人的花期一般是比较短暂,所以在脱离青春期之后,二十出头就是最好的年纪,之后颜值会下滑的挺快的。虽然说,年长之后也有成熟的魅力,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单论颜值,当然是年轻姑娘们更胜一筹,不然大富豪的结婚对象也不会基本集中在这个年纪了。

丽莲现在还不上二十岁,不过此时也不比几十年后,大家也能欣赏更成熟的美。考虑到此时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也只有20岁左右,大家普遍认为十几岁、接近二十岁是一个女性最美最好的年纪,一点儿也不奇怪。“丽莲小姐让人觉得漫不经心,有神秘感,对吗?“弗莱明完全理解对方的说法,微微一笑:“杂糅了丽莲小姐的天真,那确实非常令人心动…如果丽莲小姐离我太近,我有时也会忘了呼吸。我敢说,那个门罗家的小伙子,已经为她祖魂颠倒了。”

“瞧他的样子,现在还能思考吗?我猜如果丽莲小姐愿意,他恐怕会立刻求婚,和金钱有关的婚前协议连提都不会提。“说这话的时候,弗莱明仿佛是在为那个年轻人惋惜,实际看他看好戏的眼神就知道了,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这个“的确如此.唔,那么您呢,您是怎么想的?“那位女士若有所思地看向弗莱明,好奇地问,这也是最近认识弗莱明的人都想问的。弗莱明猜到了对方的想法,忍不住大笑起来:“您是这样想的吗?哦!我猜不只您一个人想到那上头去了..哈哈,我该怎么和您说呢?我说实话您或许也不会相信,但这是真的一-我和丽莲小姐只是朋友。”“丽莲小姐是个非常特别的人,她的头脑、性格,在我看来比美貌更熠熠生辉。我太喜欢有这样一个朋友了,一点儿也不想追求她!毕竟根据我过往的经验,一旦一个姑娘成为了我的女友,我们连一个月都很难坚持下来。而分手后,根本不可能再见,她们见到我要么就是哭,要么就会想要打破我的……“我不想失去这么一个特别的朋友…所以,追求?NO NO NO!”女士似乎是想确定弗莱明是否是真心话,盯着他的眼睛好几秒钟,最终却只能承认看不懂这位有名的花花公子。笑着摇了摇头:“好吧,这是好事…富尼叶小姐不必被您伤害,某种意义上,您也避免了吃亏。”“富尼叶小姐魅力超群,足以弥补部分出身的劣势了,但这样的女孩儿始终不可能是首选,不是吗?”

没想到弗莱明却否定地摇头:“您是这样想的吗?出身?一个好身世?我以为这在美国不是那么重要的事儿,几代以前,我们所有人的祖先都几乎是一无所有地来到这片土地的。实际上,如我父亲那样,到他长大成人,他也是一无所有的。”

那位女士又笑了:“您也说了,是几代以前,或许曾经的五月花号乘客们是一无所有抵达新大陆的,但积累了数代之后,这片土地上就有了实际上的′贵族’。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如同旧大陆一样,会讲究门第。”“这一点同样看您家就知道了,如果不看门第,令尊何必要求娶令堂呢?不就是因为令堂出身自东海岸最显赫的几个家族之一吗?”“当然,我也认为您的话有一定道理。“这位女士倒也没有全盘否定弗莱明,补充说道:“新大陆始终还是比旧大陆多一些机会,能力出众又幸运的人还能脱颖而出。这样的家伙在旧大陆就算成功也会被蔑视为暴发户,而在新大陆,我们的上流社会可以很轻易地接纳他们。”“因为如果说′暴发户',相较于旧大陆,新大陆的显赫家族,几乎没有不算暴发户的。"弗莱明挑了挑眉揶揄道,然后才接着说:“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和丽莲小姐结婚绝对不是一件吃亏的事,即使从财力上来说也是一样。”“她很有才华,是个畅销书作家我假设您看过她的作品?“见女士点了头,弗莱明才继续说道:“我不敢说,她的创作才华能让她收获那些大家族的财富,但和大家族的女儿们一般是绝对没问题的。”大家族财产确实多,但开枝散叶后子孙也多,有优势的男性后代都不见得能分到产业,不是继承人那一支的大多就是每年能拿一笔′生活费′罢了。至于女性后代,一般能拿到手的还不如男性后代呢。弗莱明的母亲就完美属于那种情况,娘家不是继承人那一支,虽然也算富贵,可她如果没嫁给老富兰克林,也不可能有如今顶级贵妇的生活一一世界各地都有度假别墅,盛大的派对成为报纸杂志八卦的内容,在任何一个圈子里都是人上人。

“啊,我懂您的意思,但钱不是全部,还有名誉,还有人脉关系.……"女士微微一笑,但也没说更多了。

弗莱明在面对绝大多数女士的时候都很有风度,对方无意继续这个话题“辩论,他也就打住了,不过他想了想就转而说道:“您说的是对的,但那是总体情况,大多数之外总有个例,对吗?”

“所以圈子里总有一些不那么对等的婚姻。”“从这个角度来说,丽莲小姐甚至不算不对等.现在这样的情形,可不是她找不到那个为她昏了头的男人,而是她无意如此一-所以我总是很为那些男人庆幸,庆幸丽莲小姐不是一条′美女蛇',不然他们就要完蛋了。”女士顺着弗莱明的目光看过去,看到的是争相向丽莲献殷勤的男人。其中不只是乔·门罗一个,这会儿时间越来越多的男士过来,目标倒是很明确。“唔您说的没错。"事实胜于雄辩,女士也没法否认这一点,所以她举起了手中的酒杯,朝弗莱明示意:“敬幸运的傻瓜?”“当然,敬幸运的傻瓜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