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长岛之夏(17)
“您会在长岛呆多久?"弗莱明看了一眼克里斯托弗,觉得两人之间的气氛尴尬得叫人难以忍受,只能主动寻找话题。他邀请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一起去城里的知名夜店′薄荷酒廊',现在是来接女士的,克里斯托弗当然也是同样的目的。于是这样两个人就碰头了,在丽莲的客厅里等她整理完毕走出来。
“我尽量处理了工作,所以不出意外能呆到这个夏天结束。"虽然期间还可能因为一些工作时不时离开,但这就没必要和弗莱明说了。克里斯托弗对弗莱明不算有敌意,对方和丽莲的确是以朋友的方式相处的,可要说他能毫无芥蒂地将弗莱明等同于丽莲的一些女性朋友,那才可笑呢!“哦我…这可真难得,大家都说您是一个工作狂,只会工作,而不懂得享受生活的家伙,这一点倒是和老但泽先生很像。没想到,您也会给自己放这样的长假.…"弗莱明笑了笑,有所暗示地说。
就在他们说着这些谈不上多有趣的话时,丽莲总算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先捧场的当然是弗莱明,他几乎是立刻鼓掌,然后绕着丽莲走了半圈,啧啧称奇:“是的,我当然知道您是一位可人儿,但您很少盛装打扮,而且那么平易近人,以至于我忘了一些事…您应该多打扮打扮的。”“您今天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丽萨,人们都说,作家笔下的第一个故事总是会融入过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丽萨'作为《驱魔夫妻》、《通灵之战》当之无愧的一女主角,难道正式您的一个分.身吗?”“您今天可真像一个法力高强的女巫…第一次见您披着长发,唉!见到您这样,我才可惜如今流行短发,几乎所有的姑娘都是短发。即便是长发,也会绾成发髻…长发的魅力是自古以来被诗人赞颂的,这可太有道理了。”丽莲的头发和很多白人一样是天生的卷卷毛,不过白人的卷毛和非白人想的不一样,不是说天生会呈现出那种漂亮、圆润的卷曲。要达到那种效果,都是要精心打理的一一甚至看起来′随意'的那种,其实都是精心心打理的结果!随意和隧意也是不同的。
今天丽莲就是不算太精致的那种,头发整个披散下来(此时留长发的体面女性,一般都绾发髻,也就是晚上的场合才可能做各种造型,其中也包括长披发,但这真的很少见)。发卷并不是好看的一个个圆润的、光溜溜的、规规矩知的卷,而是在大致的发卷外,有一些卷曲蜷缩的毛躁散发。所以她的头发乍一看是精致的卷发,仔细看就会察觉表面那一层′毛躁。但这并不难看,她宝石光泽、略带橘调的栗发,化解了过于浓密的卷发带来的笨重感一-她发量真的多,再加上卷发,披发本来很容易显得笨重,还好头发的颜色、光泽亮眼,有所化解。
这种情况下,那一层′毛躁'在光线落在丽莲身上时,就会形成一圈光晕让她有一种不真实感。
今天丽莲还穿了一条黑色的单肩连衣裙,连衣裙是铅笔裙的廓形,紧紧贴合包裹着身体。这本来是极有挑战性的一种裙子,身体只要有一点点不完美的地方,都会被暴.露出来。但在身材正是这个时代美女标杆的丽莲身上,完全不是问题,只凸显出了她女性化的魅力。
这很少见,她的′硬件条件'虽然一直是娇媚的、艳丽的、轻易撩动人的,但因为气质截然相反,且自身也不会卖弄风.情,所以这一面是很少直接这样显露的。
黑色裙子显得神秘,再加上她披散的橘调栗发,很容易就觉得这是'魔鬼的女儿一一过于鲜亮的头发,散开吸引他人,这是非常经典的"女巫',或者说魔鬼的女儿的相关描述。
当然,′魔鬼的女儿'并不是中世纪暗黑版,而是现代文化中的那种一一现代文化浪潮下,过去的一切都在被结构,亚文化也逐渐走上前台。很多惊悚电影以'美′著称(所以才有美女都在惊悚片中的说法啊),魔鬼都不是几百年前丑陋惊的样子了,更何况魔鬼的女儿。
大家说到这个,更容易想到的'非人的美感、神秘、魅惑之类的字眼。简而言之就是,丽莲现在有一种神秘感带来的魅力了.…所以弗莱明才说他想到了她笔下的女主角驱魔师′丽萨'啊。如果是尚未结婚,二十来岁的丽萨,大概就是如此了吧。“您今天有着特殊的魅力。"克里斯托弗比弗莱明慢了一步,但也跟着赞美道,这完全是真心话。虽然他认为弗莱明过于轻浮了,不过心里也觉得说得对,的确很像′丽萨'。
“OK!先生们的绅士风度暂且告一段落。“丽莲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叫了打住,她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已经傍晚了,我们出发吧,到城里还需要一些时间呢!”
最后三个人决定共乘一辆车回曼哈顿,主要是丽莲用很现实的理由说服了他们一-进夜店就免不了饮酒,这种情况下,多一辆车就是多一个麻烦。不如只开一辆车去,如果三个人中有人没喝酒,那就有人开车了。哪怕三个人都喝了,也只需要找一个泊车人帮忙开车。
这年头都不是时兴代驾,说起来就是麻烦。虽然此时还没有酒驾、醉驾的说法,交通警察也不抓这个(除非出事后,面对警察也是一副醉醺醺、没有自主掌控力的样子,不然都不是事儿),不过谁不知道喝酒开车容易出事?尤其克里斯托弗和弗莱明都是富家子弟,更不会缺少这方面的常识了。
所以这个理由拿来说服他们真的很有说服力。在共乘一辆车的基础上,又毫不犹豫地选了克里斯托弗的车一-因为只有他的车是四座的,弗莱明开来的是一辆银色的双座敞篷跑车(此时银色的跑车反而非常少见,大概是银色车漆比普通的彩色车漆更难调吧),丽莲新买的那辆法拉利加州蜘蛛同样的情况,两个座位坐不下三个人。这还不如个头远小于它,一起买的那辆甲壳虫呢!那好歹也是一辆四座车。嗯,毕竞是实用为主的车啊。
克里斯托弗坐在驾驶席,平稳地开车抵达曼哈顿,然后按照弗莱明指示的地址开到了′薄荷酒廊'。此时已经晚上9点多了,正是夜店开始人多的时间,可以看到这家城里的热门夜店门口大排场龙。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给泊车的服务生小费后,三人走到门口,并没有去到队伍末尾排队。弗莱明冲另一边穿红色制服的服务生点了点头,对方就立刻笑脸相迎,领着三人走了进去。
弗莱明在存物处将自己那顶巴拿马草帽交给了存物处女郎,看了看丽莲的手包:“丽莲小姐需要寄存吗?”
丽莲摇了摇头这种存物处在后世也不多见了,后世最多有个存物柜,需要自己'自助服务’,可没有漂亮的存物处女郎帮忙(现在是夏天,存物处的需求还没那么大,但如果是冬天,存物处几乎是必要的,因为大家都需要存大衣)。存了帽子,三人这才走进内场入口到达薄荷酒廊内,红色制服的服务生直接就将他们领到了前排的小圆桌座位一-这就是他们不用排队的关键,排队排到的位置都是后排的卡座,虽然也需要付座位费,但和前面的小圆桌座位价格差的很远。
二者获得的服务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别,至于说看舞台表演,以这个场子的大小,其实前排后排差别真的不大。所以这个价差,大部分还真就是'排队费'。而且越是热门夜店,这个价差可以做的越大,毕竟排队的难度也是随着夜店热门程度的上升而上升的。
三人坐下后,作为今天这趟夜店之行的邀请者,弗莱明是出钱的那个,他付了座位费以及给侍者的小费。
“先来一杯杏仁酸酒,您呢,丽莲小姐?"付钱后弗莱明吩咐侍者上酒,又询问丽莲。
“今晚我最好不喝酒"丽莲还想坚持一下,按照最开始的计划,他们三人最好有一个人不沾酒。不过看到弗莱明似笑非笑的表情,她还是选择了′投降′:“好吧,来了夜店怎么能不饮酒呢?反正深夜开车回长岛也不是什么好主意请给我一杯′爱尔兰咖啡。”
这是在默认今晚要住曼哈顿了.……
然后是克里斯托弗,在丽莲点酒后抬了抬手腕:“一杯林荫大道。”侍者记下三个人要的酒就微笑着离开了,这时候丽莲才能好好看一下这家夜店的样子,左右张望了一番:“似乎和别的夜店也没有太大不同?所以真正吸引人的还是这儿的表演吗?哦!那现在的歌曲部分什么时候结束?”现在似乎还在热场阶段?舞台上有歌手唱歌、伴舞跳舞,虽然看得出水平不错,风格也不是随处可见的,但还是那句话,和薄荷酒廊′热门夜店的身份不符。
“应该不必等待多久了,快满客了,不是吗?总该来点儿特别的表演镇住大伙儿的。"弗莱明满不在乎地活动了一下双手手指,然后朝穿着类似兔女郎服装的香烟女郎招了招手:“小姐,请过来一下。”香烟女郎身前挂着一个扁扁的、打开的箱子,箱子两边都是盒装的香烟和雪茄,很像丽莲印象中民国剧里卖香烟的孩子用的那种。不过这里卖香烟和雪赤的就不是孩子了,而是一个个漂亮性感的年轻女孩儿。满场穿梭的香烟女郎眼明心亮,立刻走了过来。弗莱明买了一盒香烟,除了香烟外,他还付了一笔绝对不算少的小费,叮嘱这位香烟女郎:“女士,我拜托您,经常来我们这边,好吗?让我经常能看到您。”香烟女郎笑着答应了下来。
她离开后,弗莱明才拆开香烟纸盒,磕出一支香烟点燃一-此时大家可完全没有公共场合不能抽烟的认知,随时随地抽烟也没人认为不对,即使有些人不喜欢烟味。
“您应该注意到我们中间有一位不抽烟的女士。"克里斯托弗皱了皱眉,站起身来要和丽莲换位置。丽莲原本坐在他们中间,从弗莱明吸烟开始就下意识播了挥手,好像这样就能挥散飘向她的烟气一样。“哦!抱歉,我没注意过.…丽莲小姐竞然不抽烟吗?"弗莱明有些惊奇了。虽然这些日子以来,他和丽莲已经成为朋友了,但要说相处有多久,其实也是没有的。能成为朋友之事因为两人合得来而已,不代表多了解对方的习惯一一站在弗莱明的视角,他是真没想到,丽莲这种'先锋女性'居然是不抽烟的。此时不敢说全美国,至少城市女性抽烟比例是很高的,越时髦、越独立的女性,越可能抽烟。不知道是不是受电影和杂志影响,那里面令人羡慕的成功女性似乎总是能轻松驾驭香烟,显露出神秘与强势,总之年轻姑娘们有样学样,已经将抽烟视作独立成熟的一部分了。
说实话,丽莲很难不怀疑这是香烟公司的阴谋,为的就是让传统上不是烟民的女性也成为香烟消费者。这可是个占一半人口的市场,怎么可能不动心!“是的,我不抽烟如果说饮酒还只是伤害自己的身体,算是一种个人选择,那么香烟就是伤害自己又伤害身边的人--有研究表明,吸入抽烟者吐出来的烟气,比直接吸烟的伤害还更大。”
“我没有责备您的意思,您不必…"见弗莱明按灭了香烟,丽莲没有阻止,但不想让他多想,还是解释了一下:“我知道您没有影响他人的意思,您只是没在意过这种事,毕竞这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谁又会关心吃饭喝水的细节呢?“大家都这样,而且过去几百年都这样,不是吗?”丽莲微微一笑:“就连吸烟有害健康,都是这一两年才被承认的。而就算是这样,大家也习惯用怀疑的态度审视这件事。或者就算知道也满不在乎,毕竟那么多人都抽烟,总不会自己那么倒霉…我还知道有人会说自己的老祖母十几岁开始抽烟,活到了九十多岁呢!”
吸烟有害健康这件事很早就有科学证明了,但在大众传媒的角度,是近几年才严格起来的。此前香烟广告还可以强行辩解,比如自己这款香烟用到了什么工艺、多么棒的烟丝,再加上过滤嘴,对身体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一般不会直说,不过暗示是肯定有的)。
也就是这一两年,不允许香烟广告如此了.…大众也很多都知道了香烟的危害性。好像滤嘴也是这几年才极大普及的?此前很早就有香烟滤嘴了,但从来不是香烟标配,甚至不是好烟标配。有的知名品牌,甚至会特意不用滤嘴,就是为了凸显′老派。
“大环境如此,我也不指望能少吸一点儿二手烟′啦!只能寄希望于未来,大众能有公共场合避免抽烟的意识。“丽莲也不知道在美国这种意识是什么时候培养起来的,比较悲观的是,近二十年都不太可能的样子。“二手烟′?有趣的词儿。"弗莱明嘟囔了一句,然后才说:“您的话会让很多人担心的,过去我们不认为在公共场合随意吸烟是个问题,但经过您的解释,我好像明白您的意思了一一您描述的那个未来,我认为迟早会到来的。”“毕竞严格按照法律来说,我们在大街上饮酒也是违法的..不许在公共场合抽烟?好像也不算什么了。”
“我认为美国在饮酒上太苛刻了,无论是未满21岁禁止饮酒,还是您说的那条规定。"丽莲并不是要为喝酒说好话,只是美国确实是受'禁酒令'传统的影响,对酒是单列一项的严格。
这种严格很多时候其实没太大意义,也无法真的落实。而且对照美国在很多成.瘾物的宽松,对酒的严格就更显得无厘头了。“但有一条,我认为应该更严格一些,就是饮酒与驾车,刚刚饮酒的人应该不允许驾车才对,那实在很危险。”
丽莲觉得这就是典型的该重视的不重视了,话说美国的私家车普及早,理论上应该很早注意到酒驾的危害,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下还没有相应法规。难道是因为这年头还很难简单地检测出酒精含量?可是也没那么难吧,至少可以让明显刚刚喝过酒的人做一些测试,像是走直线什么的(实际几十年后,美国交警还会用类似的方式测试酒驾的人)。“您说的对,饮酒后驾车确实是个大问题。"克里斯托弗对这一点非常赞同,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在乎安全规章,近乎一板一眼的人。而且他同样很早注意到了饮酒开车的问题,实际上,有一次他的车就被一个醉酒的男人追尾“您看起来很赞同这一点?唔,我也不反对.您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个很不错的朋友,他上个礼拜才差点儿酒后将车子开进海里。如果不是有人发现了他,我就要永远失去一个不错的朋友了。"弗莱明半真半假地说着。这是他的一个习惯,或者说,社交场上的“大明星'都有的习惯,就是很会讲一些夸张的故事--原本应该是有这样的事,但添油加醋后会更严重、更有戏剧性。
“如果您也这样想,您应该有那个能量,增加这条法律,对吗?我记得您的父亲和副议长的关系很好。"弗莱明有所暗示地说。然而这不是奉承克里斯托弗,因为稍微了解但泽家的人都知道,克里斯托弗和他的父亲非常疏远。
对于这种程度的′挑衅',克里斯托弗并未放在心上,瞥了弗莱明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弗莱明不喜欢他是他很快意识到的一件事,而他也不见得看得上弗莱明。如果不是因为丽莲,他们大概这一生都很难像今天一样相约来同一家夜店,即使他们理论上是一个圈子的人,社交圈重合极大。只能说,虽然互相并不喜欢,但克里斯托弗却对弗莱明没有过恶感一一弗莱明是他看不上的那类纨绔子弟没错,但弗莱明有一种出淤泥不染的纯粹,并不是个烂人。说实话,东海岸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这样的纨绔子弟可能比克里斯托弗这样的奋斗逼更稀有。
而他们那个世界,只要不是个烂人,同时还聪明通透,就很难让人有恶感了。大家普遍欢迎这样的家伙,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货色,不想要利自己差不多的人打交道,以防被背刺……
某种意义上,弗莱明对克里斯托弗没有恶感,也是差不多的原因…以他那种类似艺术家的清高,当然会不喜欢克里斯托弗,感觉和这样的家伙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时间,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但要说恶感,那也没有。所以,弗莱明现在的挑衅就只是挑衅而已,没有恶意一一要知道,因为和父亲的疏远,在但泽家族的边缘化,克里斯托弗见识过很多真正恶意的针对,甚至有的恶意是包裹在伪善面孔下的,更令人觉得恶心。相比之下,弗莱明这套是小孩子级别的,有时甚至会让克里斯托弗觉得“有趣′’(从这一点看,克里斯托弗也没有表面那么一板一眼就是了)。丽莲看看对面的弗莱明,又看看一旁的克里斯托弗,清了清嗓子:“先生们,你们真的要在夜店里讨论是否该推动立法管控'酒驾'吗一一看啊,最精彩的表演要上来了!我们还是看看这个夏天在城里火热得不行的扭扭舞′吧。”转移话题非常生硬,但有用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