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他乡遇故知(1 / 1)

马西姆离开了,恩斯特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刚要去和其他的零售业巨头谈谈,屁股上就突然传来一阵清脆又带着点力道的拍打声,不疼,但足够让他愣在原地了。

他此刻的想法就是:不是吧?这地方都能遇到弯的?

恩斯特眉头瞬间拧成了麻花,缓缓转过身,目光如探照灯般扫过身后,最终定格在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身上。

这小子穿着一身亮得能反光的宝蓝色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仿佛刚从发胶罐里捞出来似的,一身装扮骚包的不行。

此刻正仰着下巴,一脸老子天下第一的趾高气昂。

要不是恩斯特的身高比对方高出小半个头,估计此刻他视线里恐怕就只剩对方两个鼻孔里若隐若现的鼻毛,而不是这张写满嚣张的脸了。

“怎么,挨了一下就不乐意了?打你有意见?”年轻人的语气嚣张得都要具象化了,说话时还故意晃了晃手腕上那块闪着钻光的手表,好像在彰显自己的如同不同。

恩斯特的眼睛微微一眯,声音里带着几分戏谑“你说,我要是现在把你像卷牧草似的塞进这张餐桌底下,会怎么样?”

青年听完,身子猛地往后一缩,脚下的鳄鱼皮皮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更是蹭出了一道浅浅的划痕。

但他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强行挺直了腰板,双手叉腰,强装镇定地嚷嚷道“那我一定把你和莲安娜在篮球馆更衣室里那点精彩事迹全抖出去,让全美利坚的人都知道你恩斯特的光辉历史。”

“无所谓呀。”恩斯特听完,不仅没生气,反而耸了耸肩,一点都不在意“我是个花花公子,这是全美都知道的时期。可你这个后来凑上去的,当初可是没经过人家莲安娜同意,是强行变轨进入车道的吧?”

他看着对方瞬间有些惊恐的眼神,像是猫捉老鼠般慢悠悠地补充道“不知道等你登上《纽约时报》头版,成为全美茶余饭后的笑料时,你爸爸会不会举着报纸,骄傲地跟身边人说:瞧,这是我儿子,真给我长脸呢?”

这话一出,青年瞬间像被扎破的气球,刚才那股嚣张劲儿荡然无存,肩膀垮了下来,连头发都像是失去了发胶的支撑,耷拉了几分。

他撇了撇嘴,小声嘀咕“我就知道,每次碰到你小子准没好事。”

可下一秒,他突然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张开双臂,哈哈大笑起来。

恩斯特眼里的戏谑也换成了真切的笑意,伸出双臂,和对方紧紧抱在了一起。

“真没料到你会来这里,早知道你也来,我下午就不窝在酒店房间里看球赛了。”对方拍着恩斯特的后背,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他骨头拍散。

恩斯特搂着他的肩膀,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我说怎么下午都没看到你,原来你小子也没去啊。怎么样,最近在密西根州过得还滋润吗?”

奎因斯?梅杰,恩斯特在南加大读书时的死党,就是那个当年在学校礼堂变魔术,害得他们在礼堂里抓鸽子的富二代。

他们家的 ijer超市和沃尔玛、塔吉特那种遍布全美的零售巨头不一样,走的是区域性路线,在密西根州、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伊州这几个地方,顾客忠诚度非常高,就是沃尔玛都要低头俯首。

能在竞争激烈的零售业站稳脚跟,还能收获这么多回头客,足以说明 ijer的客户粘性有多强,服务有多深得人心。

ijer主打的是一站式购物的大型商超,结合了超市、药店、服装店和家电等多种业态。

别看 ijer现在的门店数量还不到一百家,远比不上沃尔玛几千家门店的规模,但人家的年营业额却超过了百亿美元,稳稳排在全美零售业前二十的位置。

所以说,奎因斯这家伙妥妥的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家里的资产有十几亿美元,说是富得流油都不为过。

两人坐定,侍者很快端来了两杯香槟,奎因斯抿了一口,抱怨道“还能怎么样?还不是老样子呗。谁能有你这么潇洒啊,身边的美人就没断过,今天是好莱坞女星,明天是时尚超模。”

“不像我,天天待在密西根州那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除了看超市的销售报表,就是应付我爸安排的各种商业会议,无聊得快要发霉了。”

他说着,神情突然变得有些缅怀,眼神飘向远方,像是看到了多年前在南加大校园里的场景“还记得当初在学校的时候,咱们俩躺在宿舍的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立志,等玩腻了南加大那些脑子里除了名牌包就是派对的无知少女,咱们就去好莱坞,拯救那些可怜的少妇,让她们尝尝真正的快乐。”

说到这儿,奎因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想当初还是我给你指明了这条康庄大道,结果你倒是一路高歌猛进,我自己却没能跟上队伍,失败呀。”

卧槽,原来自己的花花公子形象,都是拜你小子所赐呀。

奎因斯注意到恩斯特脸上复杂的表情,还以为他是想起了过去的伤心事。

他连忙收起玩笑的神色,脸上露出歉意,语气也软了下来“抱歉啊,我不是故意的,让你想起了伤心往事。加林斯走的消息我是听奥索尼克说的,我后来给你打了好多次电话,结果每次都是关机状态。”

奥索尼克?科斯塔斯的家也在洛杉矶,也是南加大的同学,但恩斯特和他没多少交集,顶多就是在校园里碰到了会点头打个招呼,偶尔在一些派对上遇见而已。

“其实我还特意去过洛杉矶找你,但你家连个佣人都没见到。”

这倒是让他有些意外,奎因斯居然去洛杉矶找过他,看到前身这个家伙也不是没交过真正的朋友,这份心意确实难得。

没找到他也正常,那个时候他正沉浸在失去父亲的痛苦里,所以天天泡在酒吧里,用酒精和美色麻痹自己,手机更是常时间处于关机状态。

“没关系,都过去了。不过你这份兄弟情,我记下了。”

可奎因斯听完,不仅没高兴,反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要是真想还,那咱们可得好好往前捋一捋了。你个王八蛋,当年在学校的时候,玩了我多少个女人?这账怎么算?”

恩斯特一听也不乐意了“好像我没跟你分享过似的,当年莲安娜的事情怎么说?”

莲安娜是南加大篮球队的拉拉队长,身材火辣,长相甜美,是学校里无数男生的梦中情人。

而奎因斯当时是南加大篮球队的主力前锋,凭借出色的球技和富二代的身份,在学校里也是风云人物。

借着奎因斯的关系,恩斯特和南加大篮球队的各个成员都混得很熟,篮球队的拉拉队成员,几乎都快成为他的炮友团了。

莲安娜就是其中的一位,最离谱的一次,前面球场上打比赛,恩斯特则和莲安娜在更衣室里也在互拨。

恩斯特说的那次,就是奎因斯在比赛中不小心崴了脚,提前回了更衣室休息,结果一推更衣室的门,整好撞见。

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要么愤怒,要么尴尬,可奎因斯倒好,直接给恩斯特递了一个眼神。

然后在恩斯特的配合下,单车道进来了第二辆车。

这种荒唐事,两人在南加大的时候可没少干,简直就是南加大的淫荡双雄。

可两人越是荒唐,那些漂亮女孩就越喜欢往上贴,简直像是飞蛾扑火。

能在南加大读书的学生,家里最起码都有些资产,钱对于这些女孩来说早就不是最重要的了,她们追求的是刺激,是与众不同的体验。

而恩斯特和奎因斯这种既有钱又敢玩的坏小子,恰好满足了她们对刺激的需求,所以就算知道两人很荒唐,还是有不少女孩心甘情愿地凑上去。

恩斯特和奎因斯久别重逢,在角落里聊得忘乎所以,时不时就传出一阵哈哈大笑声,引得现场不少人频频侧目。

那些不认识奎因斯的人,都好奇地交头接耳,打探这个穿宝蓝色西装的年轻人是谁啊?居然能和恩斯特聊得这么投机,看样子关系不一般啊。

而那些认识奎因斯的人,比如奎因斯的父亲格罗姆?梅杰的生意伙伴,看着角落里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人,眼带羡慕地对格罗姆说道“真没想到你家奎因斯居然还认识恩斯特,而且两人的关系这么好,你以前怎么没说过呢?”

格罗姆?梅杰心里苦呀,我也没有想到呀。

这次带他来参加这个零售业大会,就是想让他多见识见识,积累点人脉,毕竟以后 ijer还得靠他接手。

可这臭小子倒好,下午一到会场就不见人影,等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居然和这场酒会最大的一个人脉坐在了一起,而且看样子两人还非常的熟悉。

随后他想到了南加大,他知道恩斯特也是南加大毕业的,只是没有想到,两人的关系会这么好。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圈子,我很少干涉的。”

格罗姆说的是实话,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家的小子认识恩斯特,可在身边的人看来,他就是在炫耀自己的儿子。

很多人甚至在想,要不要让自己家的孩子没事也多跑跑夜店这些地方?

奎因斯在密西根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恩斯特更是全美皆知的风流人物,两人是不是就是因此结识的?

难道这年头,想要出人头地,想要结交人脉,就必须多玩女人,当花花公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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