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神仙打架,知府大老爷想撞墙(1 / 1)

天还没黑,南昌知府刘志选却觉得自己已经瞎了。

案桌上孤零零地摆着一张烫金的大红请柬。

旁边没有红木匣子,没有银票,甚至连一包茶叶都没有。

这就只是一张纸。

刘志选瘫在官帽椅上,盯着那张请柬,脸色比吃了苍蝇还难看。

“妈的,这朱家是不是太抠了?”

刘志选骂骂咧咧地用手指弹了一下那张请柬:

“好歹也是辅国将军娶亲,给宁王送钱,给太监送钱,送到本府这儿,就送张纸?这是看不起本府?还是觉得本府这乌纱帽是纸糊的?”

旁边的师爷苦着一张脸,小心翼翼地凑过来:

“东翁,您消消气。这没送钱或许是因为人家觉得没必要送。”

“没必要?”刘志选眼珠子一瞪。

“您再细看看这上面的字。”师爷指著请柬下方的落款和特意标注的陪客名单。

刘志选耐著性子又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后背上的冷汗,“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只见那请柬上,用极其狂草且嚣张的字体写着一行小字:

【特邀:宁王千岁、镇守太监张公公 莅临观礼】

这哪里是请柬?

这分明就是一张催命符!是一道无声的圣旨!

没有银票?

那是人家根本不需要用银子来砸你!人家把这两尊大佛往那一摆,你刘志选敢不去?你敢不给面子?

“这这朱拱标是不是疯了?”

刘志选哆哆嗦嗦地拿起请柬,只觉得这张纸重逾千斤:

“宁王?张太监?这两尊大神平日里水火不容,今天怎么可能凑到一张桌子上吃饭?还要去给那个穷得叮当响的朱家捧场?”

“东翁,宁可信其有啊。”师爷在一旁擦著汗,“听说宁王府那边,长史已经备好车驾了;太监府那边动静更大,锦衣卫的仪仗队都拉出来了。”

“嘶——”

刘志选倒吸一口凉气。

是真的。

居然是真的。

那这就不是喜事了,这是神仙打架,他这个小小的知府夹在中间,那是凡人遭殃。

“大人!大人!”

就在这时,外面的衙役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差点被门槛绊个狗吃屎。

“李李大官人来了!在后门候着呢,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非要见您!说是带了京城的口信!”

刘志选心里“咯噔”一下。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沈家这块肥肉,他是早就盯上的。李大户是他的手套,当初说好了,沈家一倒,家产三七分账。为了这笔横财,他对李家那些下三滥的手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眼瞅着肉要烂在锅里了,结果连锅都被人端走了。

“让他进来!走后门!”

刘志选咬咬牙,把那张烫金请柬往公文堆里一压,强作镇定。

片刻后。

李大户那肥硕的身躯几乎是挤进了签押房。

此时的李半城,哪还有半点平日里的嚣张跋扈?那一身绸缎衣服都被汗浸透了,脑门上全是油汗,一进门,“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府尊大人!救命啊!您可得给我做主啊!”

这一嗓子嚎得,凄厉无比。

“朱家朱家那个小崽子欺人太甚!他截胡啊!今天就要把沈秀娘娶进门,连洞房都要今晚入!大人,那是咱们的肉啊!”

李大户跪行两步,抱住刘志选的大腿,眼中满是怨毒:

“他朱家这是明抢!这是不把您放在眼里啊!您快下令吧!派衙役去封门!就说沈家私通反贼!或者说他们偷税漏税!随便安个罪名,先把人抓起来再说!”

“只要把人抓进大牢,这婚就结不成了!到时候沈家的银子,咱们五五分!不!您六我四!”

李大户也是急红了眼,直接许下了重利。

然而。

刘志选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若是半个时辰前,听到“六四分”,他绝对二话不说就扔令箭了。

可现在

他看着桌上那堆公文下露出的红色一角,心里那叫一个苦涩。

抓人?

抓谁?

抓宁王的座上宾?抓张公公?

嫌命长了吗?

“李员外。”

刘志选慢悠悠地端起茶杯,撇了撇上面的浮沫,语气冷淡得像是在跟陌生人说话:

“你说朱家抢亲?本府怎么听说,是沈家自愿把女儿嫁给辅国将军的?”

“这男婚女嫁,乃是人之大伦。人家两情相悦,又没犯大明律,本府凭什么去抓人?”

李大户愣住了。

他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位平日里跟他称兄道弟的知府大人:

“大人?您您这是什么话?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京城那位尚书大人还等著”

“闭嘴!”

刘志选猛地把茶杯往桌上一顿,厉声喝道:

“少拿京城来压本府!远水解不了近渴!”

他一把抽出那张烫金请柬,直接甩到了李大户脸上。

“啪!”

请柬棱角锋利,在李大户脸上划出一道红印。

“你自己看看!睁大你的狗眼看看!”

刘志选指著请柬上的名字,咆哮道:

“这是朱家刚送来的!”

“但这纸上写着谁?宁王!镇守太监!”

“你让我去封门?你让我去抓人?你是想让我在宁王和张太监面前找死吗?”

李大户捡起请柬,看着上面那两个刺眼的名字,手都在哆嗦。

“这

“假的?”

刘志选冷笑一声,站起身,走到窗边,一把推开窗户:

“你听听!”

外面隐约传来的锣鼓声,还有街道上那一阵阵整齐的脚步声。

“那是锦衣卫的仪仗队!是一百名全副武装的校尉!他们正在给朱家开道!”

“李大户,你告诉我,谁家虚张声势能把锦衣卫调出来演戏?啊?!”

李大户彻底瘫在了地上,面如死灰。

完成。

彻底完了。

朱家不仅截了胡,还筑起了一道铜墙铁壁。

“那那怎么办?”李大户绝望地看着刘志选,“大人,您不能不管啊!这事儿要是办砸了,京城那位”

“滚!”

刘志选一脚踹开李大户,满脸的嫌弃:

“别跟我提京城!我现在只知道,今晚我要是不去喝这杯喜酒,明天我的乌纱帽就得搬家!”

“来人!送客!”

刘志选大袖一挥,再也不看李大户一眼,转头对着师爷喊道:

“快!去库房挑一份像样的贺礼!要贵重的!虽然没收到银子,但这礼必须得送!而且要送得体面!”

“告诉下面的人,把以前针对沈家的那些烂账,全给我烧了!从今往后,沈家是本府治下的良民!大大的良民!”

这就是官场。

风向变得比翻书还快。

李大户被两个衙役架著,像是拖死狗一样拖出了签押房。

他听着身后刘志选吩咐备礼的声音,心里的恨意像是野草一样疯长。

【知府衙门后巷】

李大户被扔在了冰冷的石板路上。

寒风一吹,他打了个哆嗦,眼里的绝望慢慢变成了疯狂的怨毒。

官面上的路,断了。

知府这个老滑头,见风使舵,把他给卖了。

“好好好既然都不给我活路”

李大户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脸上的表情变得狰狞可怖。

他看着远处那片已经被红灯笼染红的天空,那是沈府的方向,热闹,喜庆,刺眼。

“想顺顺利利地拜堂?做梦!”

“老三!”

李大户冲著巷子阴影处低吼一声。

一个满脸横肉、身上带着一股子血腥气的壮汉走了出来:“老爷。”

“知府那个怂货不敢动。咱们自己动!”

李大户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把咱们养的那五十个亡命徒全叫上!带上火油!带上刀!”

“既然文的不行,那就来武的!”

“等他们拜堂的时候,等到人最多、最乱的时候”

“给我放火!制造混乱!然后趁乱冲进去!”

李大户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不管是谁,只要是姓朱的,姓沈的,见一个杀一个!”

“只要把那朱拱标和那个小崽子弄死,只要把沈秀娘那个贱人弄死,这局就还是我的!”

“出了事,咱们连夜坐船走!去南京找那位爷!只要手里有钱,在哪不是活?”

刀疤脸舔了舔嘴唇,眼中闪烁著嗜血的光芒:

“明白,老爷。杀人放火,这活儿咱熟。”

“今晚,我就让沈家的喜酒,变成断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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