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的蟹黄包还在冒着腾腾热气,那股子鲜香混著陈醋的酸味儿,霸道地往鼻子里钻。
朱拱标今儿胃口出奇的好。
他手里抓着个流油的大包子,也不怕烫,一边吸溜著里面的汤汁,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囔,嘴边还挂著油星子:
“哎呀,这醉仙楼的手艺就是绝老泰山,您尝尝?这馅儿大,实在!比咱家以前吃的咸菜疙瘩强了一万倍!”
沈万林哪有心思吃包子。
他坐在轮椅上,手里那一双象牙筷子悬在半空,半天没动一下。他的脑子里现在全是“王爷”这两个字在疯狂转圈,转得他头晕目眩,却又亢奋得血管都要爆开。
若是女婿真成了王爷
那自家孙女秀娘,就是正儿八经的王妃!那小孙子炼儿,就是王府的内弟!
以后沈家出门,那还不得横著走?什么李半城,什么知府,到时候给沈家提鞋都嫌手糙!这可是能保几辈子富贵、能让沈家改换门庭的大买卖啊!
“滋溜——”
朱桐淡定地喝了一口小米粥,用筷子夹了一根咸菜丝,放进嘴里细细嚼著,发出清脆的声响。
这声音在安静的饭桌上显得格外清晰。
“桐哥儿。”
沈万林终于放下了那双仿佛有千斤重的筷子,身子费力地往前探了探,那一脸的老褶子都在随着肌肉颤抖:
“这事儿若是真能成,咱们沈家就是倾家荡产也得干!没二话!”
“但是”
老头极其艰难地吞了口唾沫,那是生意人算账前本能的紧张:
“您给老朽交个实底。这上下打点,加上买地、盖府、还得养人这杂七杂八的一套下来,到底得备多少银子?老朽心里也好有个数,回去好好砸锅卖铁。”
屋里瞬间安静了下来,静得连炭火爆裂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就连朱拱标都停下了嘴里的咀嚼,腮帮子鼓鼓的像个仓鼠,瞪着大眼睛看着儿子,大气都不敢出。
朱桐放下粥碗,动作慢条斯理地拿帕子擦了擦嘴。
他没急着报价。
他伸出那双白白嫩嫩的小手,在红木桌子上蘸着茶水,画了一个圈。
“老太爷,这笔账,咱们得细算,算清楚了才好下注。”
“第一笔,是魏忠贤那边的门槛费。”
朱桐的声音平淡无波,却说着惊天动地的数字:
“要想封郡王,还是有封地的实权郡王,这可是坏了祖制的。不拿银子把那帮阉党喂饱了,他们不会替咱们说话,甚至还会坏事。这一块,少说得五十万两。”
“嘶——”
朱拱标猛地倒吸一口凉气,那口没咽下去的包子差点把他噎死,拼命锤著胸口,脸涨成了猪肝色。
五十万两?!
就为了买张门票?给那个死太监?
朱桐没理会老爹的狼狈,手指蘸水,继续画第二个圈:
“第二笔,是宫里和礼部的打点。”
“圣旨要盖印,礼部要造册,宗人府要改玉牒。这一套流程走下来,层层剥皮。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上上下下的润滑油,没个二十万两下不来。少一分,文书就得在那个衙门口卡上班年。”
“第三笔,泉州的地。”
朱桐的手指点了点桌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既然去了,就要圈地。两千亩那是起步,还得是良田,不能是荒地。再加上要在那里修王府、建码头、疏通当地官场和地头蛇的关系这又得三十万两。”
沈万林的脸色已经煞白一片,嘴唇哆嗦著。
这就一百万两了!
沈家虽然号称首富,但那是几代人攒下的家业,很多都在铺子和货物上,现银哪里有这么多?
但这还没完。
朱桐的手指停在了最后一个圈上,原本平静的眼神突然变得杀气腾腾: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笔。”
“王府护卫。”
“咱们是去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做土皇帝,手里没刀怎么行?靠南昌这几个看家护院的武师?不够看!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我要招募私兵!”
“而且不能是那种混日子的卫所兵,我要边军!要那种见过血、杀过人、从辽东战场或者是九边退下来的老卒!”
“这种人,卖命钱高,装备要精良,还得养家糊口。招募五百人,加上战马、铠甲、火器”
朱桐抬起头,竖起一根手指,那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一块,要想拉起一支能打的队伍,至少五十万两。”
“所以——”
朱桐把手里的茶水一抹,桌上的圈圈连成了一片水渍:
“总共算下来,保守估计,一百五十万两。”
“当啷!”
沈秀娘手里的调羹掉进了碗里,溅起一片粥花,烫到了手背都没反应。
“咳咳咳咳!”
朱拱标彻底傻了,嘴里的蟹黄包掉在桌上,滚了两圈,那是真真的肉包子打狗——懵了。
一百五十万两!
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大明朝一年的国库收入才多少?这一开口就要一百五十万两?把辅国将军府连地皮都刨了卖也凑不齐个零头啊!
这哪里是买王爷?这是在买大明朝的半壁江山吧!
“这这”
沈万林感觉心脏有点受不了,捂著胸口直喘粗气,像是拉风箱一样。
一百五十万两现银。
那就意味着要把沈家几代人攒下的不动产,像甩卖破烂一样全部变现!而且还要是那种割肉一样的低价急售!
这是要让沈家净身出户啊!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点,连呼吸声都变得沉重起来。
朱桐没有催促,也没有逼迫。
他重新端起那碗有些凉了的小米粥,低着头,发出“呼噜呼噜”的喝粥声。
每一声吞咽,都像是敲在沈万林心头上的鼓点,一下一下,沉重无比。
他在等。
等这个老赌徒下最后的注。
角落里,刘伯抱着拂尘,垂着手站着,像个泥塑木雕。但他那双浑浊的老眼里,却闪烁著一种名为“野望”的光芒。
一百五十万两啊
乖乖!
要是这事儿真成了,老爷成了王爷,那少爷就是世子,以后就是小王爷。
那我呢?
刘伯在心里美滋滋地盘算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了:
按照大明祖制,王府里的管家,那叫长史!那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正五品!比这南昌城的通判老爷官都大!
到时候,我也能穿上官服,戴上乌纱帽?以后走在大街上,谁还敢叫我刘老头?那得叫刘大人!刘长史!
一想到这儿,刘伯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恨不得现在就冲出去帮沈家卖铺子,把银子给少爷凑齐咯!
他偷偷瞄了一眼还在喝粥的少爷,心里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少爷这哪是喝粥啊,这是在喝沈家的血啊!但这血喝得,让人没法拒绝,还得求着他喝!
“咳咳”
沈万林剧烈地咳嗽了两声,打破了死寂。
沈秀娘赶紧起身给爷爷拍背,一脸担忧,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爷爷,要不咱们再商量商量?这也太多了这要是败了,沈家就真没了”
“不商量了。”
沈万林猛地推开孙女的手,喘著粗气,那一双老眼中,透出了一股子决绝的狠劲,像是要把这辈子的狠都用在这一刻:
“一百五十万两,买几辈子的安稳富贵”
“值!”
老头猛地一拍桌子,震得盘子乱跳,那一瞬间的气势竟然压过了朱拱标:
“这钱,我沈家出了!”
“那些带不走的铺子、田产,八成价格出卖!卖给太监!卖给那些平时眼红咱们的商贾!”
“只要能凑齐这一百五十万两,老朽就算把这把老骨头拆了卖斤两,也绝不含糊!”
“爹!”朱拱标惊得站了起来,嘴角的油都没擦,“您您这是不过了?”
“不过了!”
沈万林咬牙切齿,那张苍老的脸上满是狰狞,像是一头被逼到绝路的老狼:
“在这南昌城,咱们本来就过不下去了!留着这些坛坛罐罐有什么用?等着人来抄家吗?等著给那帮贪官做嫁衣吗?”
“不如博一把大的!”
他看向朱桐,眼神狂热,仿佛看着唯一的救世主:
“桐哥儿,这钱,老朽哪怕是去抢,一个月内也给你凑齐了!只要当王爷,一切都值得”
“我沈家,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朱桐放下了粥碗。
碗底干干净净,一粒米都没剩。
他拿帕子仔细地擦了擦嘴,动作优雅得像个真正的小王爷。
“老太爷痛快。”
朱桐跳下椅子,走到沈万林面前,伸出小手,目光清澈而坚定:
“既然您舍得一身剐,那我也给您透个底。”
“那五百护卫,不是为了好看的。等到了泉州,有了船”
朱桐凑到沈万林耳边,声音低得只有两个人能听见,却带着一股子血腥气:
“这一百五十万两,我保证,一年之内,让您连本带利赚回来。咱们去海上,做贸易,抢红毛怪的钱!”
沈万林浑身一震,看着朱桐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看到了未来那铺满黄金的海面,那是比南昌这摊死水广阔得多的天地。
“好!一言为定!”
两只手,一大一小,一枯一嫩,重重地击在了一起。
这不仅是击掌,更是两个家族命运的捆绑。
“刘伯!”
朱桐转身,大喝一声。
正在做着“长史梦”的刘伯猛地回神,大声应道:“老奴在!”
“别发呆了!去,把府里的大车都给我备好了!再去把张叔叫来,让他去马市,买几百匹好马”
“沈家的银子一到位,咱们就要搬家了!这一次,哪怕是一根针,也别给南昌城留下!”
“是!”刘伯激动得嗓子都哑了,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老奴这就去!
朱桐看着忙碌起来的众人,嘴角微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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