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酒馆遇猎狗(求追读,月票)(1 / 1)

君临夜色下,城市依然热闹喧譁。

若非是战爭时候,城市一般没有宵禁。

亚瑟带著他的六人团队去享受夜生活。

钢铁客栈不远处的一家啤酒馆有君临很出名的淡啤酒。

酒馆名为金鹿酒馆,除了价格高昂,没有什么缺点。

以前在坦格利安时代的时候名为金龙。

如今很明智的见风使舵换名字,招牌也变为了黑色的雄壮巨鹿。

见到亚瑟一行,酒馆的漂亮女招待变得非常热情。

来者是贵客,而且这一行人七八人,定然可以赚上不少钱。

“上好酒,招牌菜!”维里对酒保吩咐道。

女招待立即笑吟吟的说道。“我店的招牌菜可就全上了,炸小鱼,烤羊排,牛尾汤。”

“这太贵了吧,亚瑟大人。”罗索布伦非常不好意思地说道,老板给的实在太多了。

“是啊,亚瑟少爷。普通酒馆就行,这里太贵了。”克拉顿也是识货的,这家酒馆可是出名的昂贵。

好啤酒价格昂贵,若是到达狭海对岸,价格也如同青亭岛金色葡萄酒。

他们三人跟著亚瑟还未见寸功。

亚瑟这一顿金元战术把几个人砸得晕头转向。

养死党就是这样的,先好吃好喝招待好。

亚瑟回头看向自己的三个僱佣骑士,“你们三个吃黑麵包主食的恶习也要改掉,啤酒龙虾一样能吃饱。

“哈哈哈哈。”维里也哈哈笑了起来。

七个人找到了一张大圆桌,酒保送上来浓郁的淡啤酒,土豆条,炸小鱼,烤羊排。

“酒保,再给我上酒来!”一个坐在吧檯长桌,粗哑声音的酒客突兀大喊道。“哪来的人,嘰嘰喳喳,扫我的雅兴!”

这客人也非常奇特,有钱来此消费,却是一个人独处。

“大人,要不我们上去教训一下他。”罗索布伦低声说道。

酒徒喝多了打架非常正常,只要不出人命一切好说。

这三个人早就想在新主人面前表现表现,作为投名状。

河安的蝙蝠招牌不能算是顶豪,也算是次顶豪。

看到亚瑟这浩浩荡荡的一行人,那个孤独一个人的酒客也回过头来看著亚瑟。

“没见过我吗?我是个异乡人。”粗哑声音的酒客披著菸灰色鎧甲,个子高大。

狰狞的猎狗头盔被他隨意地丟在长桌上。

长发遮蔽住被毁容的半面脸,正是“魔山”的弟弟,“猎狗”

猎狗佩有两把武器:左臀掛著长剑,右面是一把匕首。

“还得是君临,出门喝个酒也能遇见猎狗。”亚瑟不得不感嘆一句。

君临就是君临,隨机可以刷新剧情npc。

“看来真是缘分。”卢卡斯爵士也低声说道。

这真是偶遇,但也符合猎狗的酒鬼作风。

猎狗孑然一身,別无所爱。

兰尼斯特给的酬劳又多,他就吃喝玩乐挥霍。

领领工资,参加比武大会贏钱,然后全都消费。

就如同首相的比武大会,猎狗贏了四万金龙,全花在喝酒上喝嗨了。

算算时间也对。

自从“魔山”继承家业,猎狗便跑路投奔狮家作为隨从骑士。

乔佛里拜拉席恩诞生不久,泰温公爵又把猎狗调到君临作为乔佛里的贴身护卫。

开个玩笑话。

对比於不负责任的父亲醉鬼劳勃,可能猎狗陪伴乔佛里的时间更多。

“聒噪!”猎狗站起身来,身高体壮,十分显眼。

猎狗极其强壮。 现年十六岁的他大概有一米八几,日后更可以长到一米九多。

“你可知道我是谁?”亚瑟河安问道。

“我知道你的名字,蝙蝠骑士,亚瑟河安!最近你的风头可是大得很,比武大会的明日之星,人又英俊。”猎狗咧著嘴笑道。

泰温还是非常狡猾的,在劳勃很年轻时候就开始布局。

首先是用金子开路,腐蚀御林铁卫和宫廷僕从。

本来白骑士里面就有弒君者和一个西境人,也有一些白骑士被金龙击垮。

在此之外,泰温又为瑟曦送来一队几十人的红袍子护卫,送来“猎狗”这样的高手,算是双保险。

“我也知道你的名字,桑鐸爵士!”亚瑟看著猎狗说道。

“我不是什么骑士,骑士都是虚偽的!”猎狗反驳道。

猎狗討厌骑士,就如同他兄长魔山。

魔山那样的烂人也掛著爵士头衔。

“你想要放你的蝙蝠咬我吗!”猎狗看了看亚瑟的护卫隨意的说道。

酒馆招待嚇了一跳。

一个是兰尼斯特家的隨从骑士,一个是河安家族的继承人。

真要是大打出手,哪个他们也惹不起。

“不,不是他们。而是我,要打也是我们俩打架。”亚瑟看著猎狗。“何况今天晚上,不打架,只喝酒。”

“啊,是龙石岛侍从比武大会的冠军来了!”猎狗放下杯子,沉吟说道。

“不敢,其实那一天若是你去,可能我就没法拿到冠军了。”亚瑟淡然说道。

亚瑟说的是真心实意,这一届“七零年代”后,也就是出生在270年到279年的人。

真正的超巨之姿除了亚瑟也就唯有猎狗,猎狗到了真胜负难料。

“我比你大四五岁,贏了也不光彩。你已经证明了你的实力,蝙蝠少爷。不过我,我可是十二岁就杀过人。”猎狗闷闷说道。“再等等,我们肯定也会交手。毕竟贏了比武大会,可有奖金。”

“到时候我来向你请教。”亚瑟看著猎狗。

“来喝一杯?”亚瑟直接坐到了猎狗旁边,看著这个小巨人。

猎狗可不是一般人,是武力值排名前列的超巨。

“有何不可!”猎狗咧开嘴一笑,扯动丑陋的难堪脸颊。

两个人喝著淡啤酒,不谈任何权力,就完全是单纯的酒友。

“我先告辞了,蝙蝠少爷!”猎狗喝了几杯以后又起身离开,返回红堡。

“下次再喝!”亚瑟看著猎狗转身离开。

“看这个体格和肌肉块,真是强。”卢卡斯爵士点评道。

“以前只听说过魔山是可怕的骑士,看来他弟弟也同样壮硕。在相似年龄段,他可能是唯一可以和你对比的。”卢卡斯爵士补充道。

泰温真是捡到宝了。

手底下ssr上下的壮汉骑士就有弒君者,魔山,猎狗,壮猪四人。

“一个可怜人!”亚瑟低声说道,然后继续和自己的团队喝酒。

悲伤往事,浑浑噩噩。

亚瑟对於猎狗没有招揽兴趣,这种兰尼斯特的家养骑士,除非是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才会跑路。

魔山是反社会,猎狗其实算孤僻。

“猎狗”向来独来独往,也是奇怪的独行侠。

他以武力出名,却没自己的团队。

猎狗不娶妻,不生子。

兰尼斯特的工资是很高的,猎狗完全可以活得像个正常人。

只是他討厌所谓的骑士教条和贵族规则,也不喜欢追逐封地和权力。

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吃喝喝,混吃等死。

相比之下,“魔山”就是反社会杀人狂。

他麾下也有一支同样残暴的“兽军”兰尼斯特烧杀劫掠的急先锋。

西境这些人一看,狮子加狗,又是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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