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既然是网恋,叫声老婆不过分吧?(1 / 1)

回到律所。

公益部还亮着灯。

那三个夜猫子居然还没走。

“陈律!”

李哲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冲出来。

“刚才那是法拉利f8吧?”

“谁啊?富婆?”

“能不能给我也介绍一个?我也不想努力了。”

陈夜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

“想屁吃呢。”

“那是来催命的无常。”

“赶紧干活。”

“起诉书写完了没?”

“写完了写完了!”

王浩捧着打印好的文档跑过来。

“陈律,你看看。”

“咱们这次是不是真的要跟红曜集团死磕到底了?”

“废话。”

陈夜接过文档随手翻了两下。

“都这时候了还想当缩头乌龟?”

“把那个商业贿赂的证据链再核实一遍。”

“哪怕标点符号错了,方志诚那老狐狸都能咬咱们一口。”

打发走那三个好奇宝宝。

陈夜把自己关进办公室。

手机震了一下。

微信通过验证的消息弹了出来。

那个叫“林薇薇”的头像。

是一只穿着黑丝的美腿。

简单粗暴。

直击灵魂。

【林妖妖:陈律师到家了吗?今晚让人家空欢喜一场怎么赔偿人家?

陈夜看着这条消息。

笑了。

这戏还要接着演?

那就陪你演个够。

他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敲击。

【律政先锋:那你想怎么赔?肉偿行不行?】

对面秒回。

【林妖妖:讨厌。要你嘛刚才在车上摸得人家好舒服。】

陈夜截了个图。

保存到加密相册。

这可是好东西。

以后要是真上了法庭。

这就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铁证。

甚至还能反告她个诱奸。

【律政先锋:既然这么舒服,那过两天亲戚走了来我家?】

【林妖妖:去你家?不好吧……万一被你女朋友看见怎么办?】

这是在套话。

想摸底。

顺便确认居住地址。

陈夜怎么可能上当。

【律政先锋:刚离婚哪有什么女朋友。我就一单身狗。】

【律政先锋:再说了,就算有为了你也得踹了。】

【林妖妖: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不信。除非……】

【律政先锋:除非什么?】

【林妖妖:除非你现在叫我一声好听的。】

陈夜差点笑出声。

这套路。

比二十年前的qq爱还老土。

但这正好是个坑。

把两个人的关系给定性了。

只要这层窗户纸捅破了。

后面发生什么。

那都叫“情侣间的情趣”。

哪怕是报警。

警察叔叔也只会当成感情纠纷处理。

陈夜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直接发了条语音过去。

声音压低。

带着那种刻意营造出来的深情。

“老婆。”

“这下信了吧?”

发送。

对面沉默了半分钟。

估计是被这声毫无底线的“老婆”给整不会了。

或者是正在跟背后的团队商量对策。

过了一会儿。

一条语音回了过来。

声音娇媚入骨。

还带着点喘息。

“老公真乖……我也想你了。”

“那这几天我们先网恋好不好?”

“等人家身体好了,就去找你。”

“到时候……你想怎么玩都行。”

陈夜听着那能把人骨头酥掉的声音。

面无表情地点了收藏。

转存计算机。

备份云盘。

一套流程行云流水。

这女人要是知道。

她现在的每一句撩骚。

都被当成呈堂证供给存了起来。

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当场脑溢血。

【律政先锋:行啊,那就这么说定了。】

【律政先锋:这几天多发点照片过来解解馋。特别是那种……你懂的。】

陈夜把自己那种急色鬼的人设贯彻到底。

只有表现得越象个精虫上脑的蠢货。

猎物才会越放心。

才会越大胆地走进陷阱。

发过来一张自拍。

穿着那种真丝睡裙。

吊带滑落一半。

露出一大片的肌肤。

还有那种欲拒还还的眼神。

不得不说。

这女人确实是个尤物。

要是换个没脑子的。

这会儿估计已经要把家底都掏出来给她了。

可惜。

她遇到的是陈夜。

一个上辈子把这种场面看吐了的男人。

陈夜随手回了个流口水的表情。

然后把手机扔到一边。

点燃一根烟。

看着计算机屏幕上那份起诉书。

红曜集团。

林妖妖。

方志诚。

你们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猎人。

都在这儿给我下套。

行。

那就看看。

最后被装进笼子里的。

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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