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方大状,该您粉墨登场了(1 / 1)

法庭内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所有的镜头都转了个向。

齐刷刷地对准了旁听席第一排。

方志诚坐在那里,手里的两颗文玩核桃停了。

那只盘核桃的手,青筋暴起。

“方律师?”

陈夜没打算放过他。

拿着那张消费清单,隔空喊话。

“怎么不说话了?”

“是想不起来了,还是不敢认了?”

“要不要我帮您回忆回忆。

那天在满庭芳的包厢里,您点的可是最贵的雨前龙井。”

“那一壶茶,就顶普通人半年的工资。”

“这茶喝进肚子里,心难道不会黑吗?”

“反对!”

被告席上的吴良猛地窜起来。

动作太大,差点带翻了桌上的文档夹。

文档洒了一地,那份刚才还被他视若珍宝的延期协议都掉到了地上。

但他顾不上了。

“审判长!原告律师在进行人身攻击!这是毫无根据的污蔑!”

“那张清单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谁都能去喝茶,喝茶犯法吗?”

“反对有效。”

赵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原告律师,请出示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证据。”

“收到。”

陈夜耸耸肩,转过身。

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几分。

他走到证据展示台前。

从那个生锈的铁盒子里,拿出一支黑色的录音笔。

“审判长,既然对方律师觉得喝茶说明不了问题。”

“那我们就来听听,这茶喝到最后。

聊出来的都是些什么话题。”

陈夜按下播放键。

那根连接着全场音响的音频线,滋滋响了两声。

接着。

一个略显失真的男声传了出来。

“老赵啊做人别太死板。”

“这协议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只要那个章盖上去,五千万立马到你国外的账户。”

“你那个宝贝儿子,下半辈子就能在那边横着走。”

全场哗然。

这声音太有辨识度了。

哪怕隔了这么多年,哪怕有些失真。

但在座的不少同行和记者,还是一耳朵就听出来了。

这就是方志诚的声音!

录音还在继续。

另一个有些畏缩的声音响起,是赵德柱。

“可是……这是违规的啊。”

“要是盛元以后告起来,我这就是职务侵占是要坐牢的。”

那个傲慢的声音笑了一声。

“告?”

“让他们告去。”

“就算是告到天边,这也翻不了天。”

“我是谁?我是方志诚。”

“在京城这一亩三分地上。

我说这协议是合法的,它就是合法的。”

“你只要把字签了,剩下的事我来平。”

“这叫什么?这叫富贵险中求。”

“啪。”

陈夜按下了暂停键。

录音戛然而止。

但那句我说这协议是合法的它就是合法的。

还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

狂妄。

无法无天。

记者区的快门声已经连成了一片。

闪光灯把被告席照得如同白昼。

吴良瘫坐在椅子上。

面如死灰。

完了。

彻底完了。

这录音一出,别说什么是善意第三人了。

这就是赤裸裸的恶意串通!

是教唆犯罪!

总能在绝境中,给人致命一击。

“吴律师。”

陈夜转过身,看着已经乱了阵脚的吴良。

“这就叫善意?”

“这就叫合法合规?”

“拿着五千万去买通一个人,伪造一份卖身契。”

“然后把人家几代人打拼下来的品牌据为己有。”

“你们红曜集团的吃相,是不是太难看了点?”

吴良张了张嘴。

喉咙里象是塞了团棉花,发不出声音。

但他不能认输。

这官司要是输了,不仅仅是赔钱的问题。

红曜集团的股价会崩盘,方志诚的名声会扫地。

而他吴良,这辈子都别想在律师圈混了。

必须得咬住!

哪怕是胡搅蛮缠,也得拖下去!

吴良深吸一口气,强撑着站起来。

“审判长!”

“就算……就算这录音是真的。”

“就算当时的签署过程存在遐疵。”

“但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

他抓起话筒,声音拔高试图用音量来掩盖心虚。

“这五年来,是我们红曜集团在经营‘清润堂’这个品牌!”

“是我们砸了几十个亿去打gg!”

“是我们请了顶流明星代言!”

“是我们铺设了全国的销售渠道!”

“可以说没有红曜集团,就没有今天的‘清润堂’!”

吴良越说越顺,仿佛找到了道德的制高点。

“现在品牌值钱了,盛元药业就想凭着一段录音把牌子拿回去?”

“这公平吗?”

“这是对我们这五年投入的巨大掠夺!”

“我们要保护的是市场秩序,是投资者的信心!”

“这牌子要是判给了盛元,他们能运营得好吗?”

“要是牌子倒了,那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

把一个强盗逻辑,硬生生包装成了为了品牌好。

旁听席上,有些不懂法的人甚至开始点头。

觉得这律师说得好象也有点道理。

毕竟这几年,确实是红曜把牌子做大的。

陈夜笑了。

被气笑了。

这帮人,果然是不要脸到了极致。

既然你要跟我讲道理。

那老子就教教你,什么叫道理。

“啪!啪!啪!”

陈夜鼓起了掌。

掌声清脆,讽刺意味拉满。

“精彩。”

“吴律师这番话,不去当传销讲师真是屈才了。”

陈夜停下鼓掌,往前迈了一步。

气场全开。

那股子从市井里练出来的狠劲,混着法律人的威严。

直接压得吴良不敢直视。

“按照你的逻辑。”

“我去你家偷了个孩子。”

“我给他吃好的穿好的,送他上贵族学校。

把他养得白白胖胖,考上了好大学。”

“这时候亲生父母找上门来了。”

“我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这孩子归我了!

因为是我花钱养大的!还给他父母就是浪费人才?”

“你问问在座的各位,问问全天下的父母。”

“这是什么混帐逻辑?!”

“孩子被偷了,那就是被偷了!”

“不管你对他多好,你也改变不了你是个人贩子的事实!”

陈夜猛地一拍桌子。

那一声巨响,震得赵审判长的眼皮都跳了一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陈夜的声音如洪钟大吕,字字铿锵。

脑海中的“法律本能”正在疯狂输出。

每一条法条,每一个字眼,都精准得象是手术刀。

“无效!听懂了吗?”

“不是可撤销,不是效力待定!”

“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也就是说,从你们红曜集团动那个歪脑筋。

给赵德柱打那五千万的那一刻起。”

“这份所谓的协议,在法律上就是一张废纸!”

“不管你们后来投了多少钱,也不管这牌子现在值多少钱。”

“那都是创建在违法犯罪基础上的空中楼阁!”

陈夜指着吴良,步步紧逼。

“现在你居然还有脸跟我谈公平?”

“谈投入?”

“你们那是投入吗?你们那是销赃成本!”

“你们强占了别人的东西。

赚得盆满钵满现在主人来要回去了。”

“你们还要跟主人算帐?”

“我看你们是强盗当久了,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陈夜的话,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全场。

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

逻辑严密,比喻通俗又狠又准。

直接把吴良那个所谓的品牌价值论轰成了渣。

痛快!

旁听席上,几个年轻的实习律师忍不住想起立鼓掌。

这才是庭审!

这才是律师!

去他妈的资本逻辑,这就是最朴素的正义!

吴良彻底瘫了。

他张着嘴汗水顺着脸颊流进脖子里,把衬衫领子都浸透了。

他想反驳。

但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所有的法条,所有的辩护技巧在绝对的事实和法律面前。

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他下意识地回头,看向旁听席。

看向那个他一直视为神明的师父。

救救我。

方志诚缓缓站了起来。

脸上那种狰狞的表情已经消失了。

他看着那个站在法庭中央,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陈夜。

好一个陈夜。

终日打雁,今天还真被这只雏鹰啄了眼。

这小子,比他想象的还要难缠。

还要狠。

不仅破了他的局,还要当众打他的脸。

要是再不出手,红曜集团这艘船,今天就真要翻在这阴沟里了。

方志诚推开挡在前面的助理。

迈着沉稳的步子,走向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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