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饿掉的十七公斤(1 / 1)

陈夜站起来,把诉状第一页翻到证据目录。

“审判长,原告方现就侵权事实进行举证。

第一组证据共七份。”

李哲已经把编好号的证据副本递给法警。

法警分别送到审判长和被告席各一份。

“证据一至证据三,系原告方委托人在夕阳养老院内部拍摄的现场照片。

共计四十七张。”

审判长翻开证据册。

第一张照片占了整页a4纸。

一个瘦得皮包骨的老人躺在铁架床上。

两条手腕被灰白色的布条缠了好几圈,死死拴在床栏杆上。

布条下面的皮肤发紫,边缘有明显的勒痕。

老人的眼睛半睁着,嘴唇干裂。

第二张。同一间房另一张床。

床垫上大片黄褐色的污渍,枕头没有枕套,棉絮从破洞里露出来。

墙角的地面上有一摊积水,水渍边缘长着黑绿色的霉斑。

第三张。一个铁皮饭盒里盛着半碗稀饭。

稀饭表面漂着几片发黑的菜叶。

饭盒旁边是一块馒头,掰开的一面上有肉眼可见的绿色霉点。

安然坐在陈夜左手边,两只手压在膝盖上。

这些照片她看过不下二十遍,每一张的拍摄角度和内容都能背出来。

但在法庭上被投影仪放大到整面墙的时候。

那种冲击力跟在手机屏幕上看完全不是一回事。

审判长翻完三份照片,停了两秒,才翻到下一页。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被告席那边,孙文海低头翻着证据册。

陈夜继续。

“证据四,养老院公共局域及厨房的环境照片,共十二张。

厨房操作台表面有大面积油污和霉斑。

冷藏柜内存放的食材已超过保质期。

走廊地面积水未清理,消防信道被杂物堵塞。”

“证据五,四名受害老人的入院体检报告与近期体检报告的对比。

张秀兰之父张德厚,入院时体重五十八公斤。

最近一次体检记录体重四十一公斤。

入院时无皮肤损伤记录,现有双腕环形勒痕、左肘褥疮、右小腿皮下淤血。”

陈夜念数字的时候没有停顿。

五十八到四十一,十七公斤。

一个活人在养老院里被饿掉了十七公斤。

这组数字砸在法庭里,比照片还沉。

审判长的笔在卷宗上划了一道线,抬头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对原告第一组证据有无质证意见?”

赵启明站起来。

“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一至证据三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提出异议。”

陈夜坐在椅子上,右手搭在扶手上没动。

来了。

“第一,关于证据来源。

原告方称照片系委托人拍摄。

但拍摄者进入养老院时未经院方许可。

属于非法侵入私人经营场所。

所获取的影象资料不具备合法性,依法应予排除。”

赵启明这次的措辞比上一轮管辖权异议沉稳了不少。

吃了一刀之后学乖了,这回的论点准备得更扎实。

“第二,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无法通过照片本身得到验证。

原告方未提供原始数据的exif信息。

也未经过公证机关的保全。照片内容的真实性存疑。”

“第三,即便照片内容属实,拍摄者的身份和目的不明。

是否存在摆拍、诱导或选择性取景的可能,原告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

三条,一条比一条狠。

第一条打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想把整组照片直接踢出去。

第二条打证据的真实性,质疑照片可能被篡改。

第三条打证据的客观性,暗示拍摄者可能造假。

安然的笔尖在纸上停住了。

这三条质证意见,庭审仿真的时候王浩没提过。

赵启明换了打法,不再硬碰管辖权,改成从证据链的根基上下刀。

如果这组照片被排除,后面所有创建在照片基础上的论证全部塌掉。

安然侧头看了陈夜一眼。

“审判长,原告方逐条回应。”

“关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拍摄者系原告张秀兰的委托代理人。

持有张秀兰本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明确授权代理人对被委托人之父张德厚。

在养老院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取证。

该授权委托书已作为证据六提交法庭。”

陈夜从证据册里抽出一页,法警递过去。

“代理人以家属委托人身份进入养老院探视,属于正当行使委托权利。

养老院作为提供公共养老服务的机构。

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不得拒绝家属或其委托人的正常探视。

代理人的进入行为合法,所获取的证据来源合法。”

赵启明的右手从桌面上收回去,搭在椅子扶手上。

“关于exif信息。”陈夜翻到下一页。

“原告方已将拍摄照片的原始文档刻录光盘提交法庭。

光盘内所有照片均保留完整的exif元数据。

包括拍摄时间、gps定位坐标和设备型号。

gps坐标与夕阳养老院的注册地址完全吻合。

光盘已于立案当日由新城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书编号2024新证字第0387号,作为证据七一并提交。”

安然低头翻证据册,翻到证据七的位置。

公证书的红章盖在最后一页,日期是立案当天。

这份公证书是秦可馨在立案前一天晚上十一点赶到公证处办的。

当时安然还不理解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现在懂了。

陈夜在对方还没出招之前,就把这个口子堵死了。

“关于摆拍和选择性取景的质疑。”

陈夜停了一下。

法庭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个停顿拽过来了。

“原告方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赵启明的手指在扶手上停住了。

审判长抬头。“原告方申请传唤的证人是?”

“证人姓名,周小梅。女,三十四岁。

2022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在夕阳养老院担任护工。”

陈夜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档。

“周小梅的书面证人证言已作为证据八提交。

证言内容包括:养老院长期使用布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实施捆绑约束。

且未取得家属同意,院方提供的餐食存在使用过期食材的情况。

院内卫生条件长期不达标。

护工多次向院方反映未获回应。”

“周小梅于2024年1月因不满院方管理方式主动离职。

离职后通过原告家属联系到原告代理律师,自愿提供证言。”

法警把证人证言的副本送到被告席。

孙文海接过去翻了两页,脸上的肌肉绷了一下。

他侧身凑到赵启明耳边说了句什么。

赵启明没回头,只是微微摇了一下头。

审判长翻完证人证言,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对证人证言有无意见?是否申请证人出庭接受质询?”

赵启明站起来。

“审判长,被告方对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保留意见。

证人已离职,其证言可能受个人情绪影响,存在主观偏见。

被告方申请对证人进行当庭质询。”

“准许。法警,传证人入庭。”

法庭侧门打开。

一个穿着深色外套的女人走进来。

三十出头,头发扎在脑后,手里攥着一个布包的带子。

走路的时候肩膀有点缩。

进了法庭之后左右看了一眼,脚步明显慢了。

周小梅站到证人席上,两只手放在栏杆前面。

书记员递上证人保证书,周小梅签了字。

审判长开口。“证人请陈述你在夕阳养老院工作期间所了解的情况。”

周小梅咽了一下,开口的时候嗓子有点紧。

“我2022年6月进去的,干了一年半。

里面一共住了十七个老人。

能自己走路的只有八个,剩下的都躺在床上。”

“院长说人手不够,晚上只留两个人值班。

有的老人半夜会翻身掉下去。

院长就让我们用布条把手绑在床栏杆上。

我说这样不行,他说你不绑出了事你负责。”

“吃的东西……馒头经常是前一天剩的,有时候放两天。

菜就是水煮白菜,偶尔有点肉沫。

我见过厨房冰柜里的肉,包装上的日期都过了。”

“我跟院长提过好几次,他不听。

后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走了。”

法庭里安静了下来。

赵启明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方。

“周小梅女士,你说你2024年1月离职。请问你离职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我刚才说了,看不下去。”

“是看不下去,还是因为跟院方发生了劳动纠纷被辞退?”

周小梅的肩膀又往后缩了一下。

“我是自己走的。”

“你有离职证明吗?”

“没有,那种地方不给开。”

赵启明点了一下头,转向审判长。

“审判长,证人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其离职原因存疑。

不排除因个人恩怨对前雇主进行不实指控的可能。”

陈夜站起来。

“审判长,原告方补充一份证据。

证据九,夕阳养老院2022年至2024年的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记录显示周小梅的社保缴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

此后养老院未再为其缴纳任何社保费用。

缴纳记录与证人陈述的离职时间完全吻合。”

陈夜把那页社保记录递给法警。

请被告方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具体的劳动纠纷或经济纠纷。

否则,这种推测性质疑不构成有效的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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