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等我回来(1 / 1)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北疆的风清冷而苍凉,宛若能够割开岁月的幕布,露出那片壮丽无垠的画卷。

天色还没有大亮,李驍纵马在茫茫的金山之上,心中豪情万丈,大声的吟唱这首敕勒歌。

此歌虽然描写的是阴山之下的风光,但是李驍感觉它却能完美契合所有草原风光的美好。

每一个字都与草原的脉搏共鸣,每一句都仿佛在描绘著北疆那雄浑壮丽的景色,那是他心中对这片土地最深沉的热爱。

北疆的天穹一望无际,宛若一顶盖子般笼罩著大地,到处都是草地和山川。

天地在他四周延展,似无尽头。

唯有高低起伏的金山,如同守护这片土地的古老巨人,苍茫而挺拔。

当太阳的微弱光芒洒落大地,李驍麾下的军队便已经开拔出发,向著茫茫的北方大地纵马前行。

站在一处山坡之上,李驍俯视著脚下那一队队走过的骑兵,太阳的光芒仿佛为他们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所有人都在默默的前行,马蹄声沉闷而有节奏,踏在柔软的草地上,犹如大地沉稳的心跳。

骑兵们的羊皮袄被晨露打湿,在微光中闪烁著细碎的光芒,每一步前行,都似在丈量著这片茫茫的草原与未知征途的距离。

而与此同时,在不远处的另一座山坡上,一道骑马的女人身影慢慢浮现。

身姿如白杨般挺拔,被日光镀上一层暖黄,轮廓愈发柔美。

长发如黑色的绸缎,在风中肆意飞舞,几缕髮丝轻拂过她那微微泛红的脸颊。

身著的彩裙,绣满了象徵吉祥的图案,凝聚著草原的祝福,此刻却在风中轻轻摆动,好似在为远去的人低吟浅唱。

这一刻,李驍却仿佛心有所感,微微侧身回望。

他的目光穿越漫漫草地,直视对面的山坡,与女子的视线在空中交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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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瞬间,时间仿若静止,千言万语在眼神中流转。

没有想到,萧燕燕会来为自己送行。

还有,她今天穿的衣服很漂亮。

人,也更美。

萧燕燕此刻,眼眸完全凝望在李驍的身上,嘴唇微微颤抖,似是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只是紧咬下唇。

所有人的情绪仿佛都匯聚成了四个字。

“活著回来。”

而李驍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波动,嘴角微动,呢喃的说道:“等我回来。”

旋即坚定地转过头,握紧手中的韁绳,催促著战马跟上队伍的步伐。

隨著骑兵们渐行渐远,李驍的身影在她的视野中再也寻找不见。

萧燕燕的希冀不舍的神情,变得稍显落寞起来。

隨后,鼓点般的马蹄声响起,萧思摩骑马走了上来,手里拿著一张狼皮大袄,轻轻的披在了萧燕燕的身上。

“清晨山谷的风凉,別染了风寒。”

感受著狼皮袄传来的温暖,萧燕燕目光似乎没有了焦距,只是愣愣的看著渐渐远去的骑兵队伍。

“他,会回来的吧?”萧燕燕呢喃说道。

“將军百战死,谁也不知道苍天会不会收他。”萧思摩低沉的声音说道。

此次任务的確是危险,李驍这支孤军进入乃蛮人的境內,稍有不慎便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但是说起来也好笑,萧思摩作为东都留守使,六院司大王,地位显赫,麾下兵马眾多。

可是现在李驍反而却成了他麾下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將领了。

因为这次翻越阿来岭的任务太重要了。

选用契丹军队的话,萧思摩担心会『中奖』。

一旦这次任务泄露,那么阿来岭的古道將会被彻底堵死。

攻破金山將会变得遥遥无期。

所以萧思摩输不起,他只能相信李驍这种与王廷没有丝毫瓜葛的汉人。

“可惜,他不是契丹人。”

萧思摩看著大军远去的背影,忽然摇头嘆息说道。

在他眼中,李驍智勇双全,能征善战,而且年纪轻轻便手段老辣,让一眾百战老兵们信服。

这是一个天生为战场而存在的天才。

他若是一个契丹人的话,萧思摩都有心思要將妹妹嫁给他了。

但萧燕燕听到这话就不愿意了。

脑袋瞬间转了过来,眼睛直勾勾的瞪著萧思摩说道:“汉人怎么了?”

“汉人难道就不是我大辽的人了?”

“当年承天太后不一样嫁给了汉人?”

承天太后就是萧绰。

她摄政期间,亲率大军南下,与宋国签订了檀渊之盟。

但她这一生最被人铭记的,还是在她当太后的时候,爱上了当时的汉人丞相,韩德让。 並且小范围的宴请了一些亲朋,举办了婚礼嫁给了韩德让。

当然也有传闻萧绰和韩德让本就是青梅竹马,他们这是旧情復燃。

但不管如何,在萧燕燕眼中,承天太后就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是她一生崇拜和学习的对象。

承天太后能干的事情,她萧燕燕一样能干。

可看著此刻萧燕燕如同一只护犊子的母虎,萧思摩顿时心碎了一地。

哪里还不知道萧燕燕的心思?

只不过李驍是一个汉人,而且出身太低,地位不够,根本没有资格与萧家联姻。

“哼,等李驍走到韩德让那一步再说吧!”萧思摩强自冷漠的说道。

“行!”萧燕燕也是轻哼一声。

“那等李驍这次回来,立了功,你让他当金州都督。”

“什么?”

一听这话,萧思摩顿时愣住了。

“不可能。”

金州都督?

李驍这么年轻,还是个汉人,他要当了金州都督,让那些从萧斡里剌时代就跟隨萧家的老將们,该如何去想?

大军出征,行军路线肯定不能在山里。

离开了营地之后,李驍带人一路向西北方向,很快来到了金州草原上。

地形瞬间变得开阔起来,遇见了危险也能提前应对。

最关键的是,这里已经算是后方了。

“所有人,跟紧自己前面的人,认准自己队伍的顏色,不要掉队。”

“拉屎撒尿就在马上解决,没有命令,任何人不得离开队伍。”

在行军途中,不时的有传令兵来回奔走,大声的提醒这些士兵们不要走散。

这个时代的士兵们缺少的就是组织性,隨便一条山路就得掉队好几十个人。

走著走著就散了。

而李驍则是强行命令,除非集体休息,否则就算是拉屎,也得掛在马背上拉,谁也不许掉队。

违令者,重打二十大板。

犯下三次,直接斩首。

“大龙,你这个办法真不错,有没有人掉队,一眼就能发现。”

“而且真到了交战的时候,也很容易分出敌我。”罗平惊嘆的说道。

大军行进途中,李驍等人正站在一处高坡上,仔细的监督著士兵们。

却是发现行军的队伍变得非常自然,就算是有人掉队也很容易分辨。

因为在每个士兵的脖子上,都繫著一条布巾。

根据所属千户的不同,布巾一共分为三种顏色。

走在最前面的,是李大山带领的人,每个士兵的脖子上都繫著一条红色的布。

队伍前面则是一名扛著红色旗帜的人。

中间的,则是李驍亲领的人马,每个士兵的脖子上都繫著黄色的布条。

最后便是罗平带领的人,布条是蓝色的。

三种顏色清晰分明。

一旦前面有人掉队,不同顏色的混到后面,一眼就能发现,然后就是军法官的二十板子。

这样的方法,的確大大减少了士兵掉队的频率,节省了整队的时间。

“士兵们虽然没有傻的,但是理解能力却各有差异。”

“不能指望他们能直接理解每一条命令,但是他们却能认得顏色,只需要跟紧自己一样顏色的走就行。”李驍淡淡的声音说道。

主要是因为这是一支临时组成的军队,士兵的来源也是五花八门,各不相同。

语言、长相、穿衣风格都很难分辨。

短短几天的训练,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彼此之间变得熟悉。

到了战场上,一旦这些士兵无法分辨敌我,那肯定就危险了。

所以李驍才会使用布条来標记身份,士兵们只需要看到这脖子上繫著三种顏色布巾的人,就知道是自己人。

即便是被打散了,但只需要有同种顏色的人聚集在一起,便能迅速的重整战斗力。

没办法,现如今的李驍根本不可能对士兵们进行统一著装。

只能用这种布条代替。

而且选的这三种顏色也很有讲究。

红黄蓝是三原色,视觉衝击力也是最强。

简而言之,就是最显眼。

士兵们能一眼看到它,甚至都不用经过二次思考甄別。

而反观白色,在太阳光强烈的时候就有些『隱身』了,黑色更是不利於晚上作战。

三原色正好。

“让士兵们跟进,谁也別掉队。”

“日落之前,抵达北莽山休息。”李驍大声的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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