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真香定律(1 / 1)

“咣当咣当”

绿皮火车特有的节奏,沉闷而富有规律。

曹櫟靠在硬座的窗边,看著窗外飞速倒退的华北平原,手机屏幕上亮著一条刚收到的简讯。

发信人是黎燃。

简讯內容很简单,甚至带著点幸灾乐祸的语气:“你小子自求多福吧,剧组那帮人快炸了,嚷嚷著要把你给撕了。你这可真是把人往死里忽悠啊!”

曹櫟看完,嘴角勾起一抹不以为意的笑容,隨手將手机装入裤兜。

撕了我?

他心里冷笑一声。

这点小场面,算个屁。

上一世,他做局骗一个澳门的赌场大亨,对方发现被骗后,直接下了江湖追杀令,几百个马仔提著刀满世界找他。他一个人东躲西藏,从香港一路逃到东南亚。

那才叫惊心动魄。

现在这帮还在象牙塔里的学生,因为一点片酬和拍摄周期的事儿闹情绪,在他看来,跟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区別。

再说了,他连剧组开机仪式都没有参加,就连夜坐火车回西安,不就是怕被这群同学撕了嘛。

君子不立於危墙之下,惹不起,我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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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看到这部剧未来带来的名气和收益时,別说撕了他,恐怕一个个都得抱著他的大腿喊“真香!”。

人啊,永远只能看到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曹櫟懒得再去想剧组那点破事,寧昊和黎燃能搞定。他现在的心思,已经飞到了千里之外的古城西安。

那里,有他这一世,无论如何都要守护好的人。

他的父母。

上一世,他因为方菁菁那个贱人,衝动之下砸了车,被判入狱。父母为了给他打官司、凑赔偿款,卖掉了家里唯一的房子,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地借钱,本就花白的头髮,在短短几个月里,彻底变成了雪白。

母亲本就身体不好,因为操劳过度,积劳成疾,没能等到他出狱,就撒手人寰。

父亲则是在工地打零工时,因为长期过度疲劳,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没了。

家破人亡。

这四个字,是刻在曹櫟灵魂深处,永不磨灭的烙印。每一次午夜梦回,他都会被父母临终前那绝望而又不舍的眼神惊醒,然后在一身冷汗中,独自坐到天亮。

重活一世,他最大的心愿,不是挣多少钱,不是成多大的名,而是让父母能安享晚年,让他们为自己这个儿子感到骄傲。

算算时间,自己重生回来也有几个月了,因为忙著跟方菁菁分手、搞钱、组建剧组,一直没能回去看看。

现在,他终於踏上了回家的路。

更何况,他这次回西安还有最重要的一个事情,去西北政法大学,找到程冬,说服她出演《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的“沈佳宜”。

这个角色,是整部电影的灵魂。曹櫟的脑海里闪过无数女演员的脸,但最终,都定格在了那个高中时期,坐在自己前排,扎著高马尾,安安静静的女孩身上。

上一世,他从监狱里出来后,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了电视剧《神话。当那个扮演“玉漱公主”的白冰出场时,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那张脸,他太熟悉了。

虽然比记忆里成熟了许多,但那眉眼,那神韵,分明就是他的高中班长,程冬。

他后来才知道,程冬在大二那年,参加了央视的选秀节目,被英皇娱乐看中,签约成了艺人,改名叫了柏冰。

《那些年的沈佳宜,非她莫属。

至於上一世那个同样姓陈的女演员,那是別人的沈佳宜,不是自己的。

火车在铁轨上奔驰,窗外的景色从平原逐渐变成了连绵的丘陵,熟悉的黄土地映入眼帘。

曹櫟的心,也跟著这片土地的顏色,变得厚重而温暖起来。

傍晚时分,火车终於缓缓驶入了西安站。

走出车站,一股夹杂著凉皮和肉夹饃香味的燥热空气扑面而来,远处那巍峨古朴的明城墙,在夕阳的余暉下,泛著金色的光。

一切都还是记忆中那般熟悉,却又因为隔了一世的光阴,显得有些模糊。

曹櫟没顾得上去感怀,他看了一眼手腕上那块廉价的电子表,时间还早。他没有选择先回家,而是直接在路边拦了一辆计程车。

“师傅,去西北政法大学。”

计程车在略显拥堵的城市里穿行,曹櫟靠在后座上,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出一个他凭著记忆存下的號码。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直接打电话,而是选择发了一条简讯。

“班长,下午放学有空没,请你吃个饭。”

西北政法大学,一间阶梯教室里。

程冬正坐在靠窗的位置,有些无聊地听著讲台上老师讲解著枯燥的法律条文。

她一只手撑著下巴,另一只手无意识地转著笔,目光飘向窗外,看著操场上那些奔跑跳跃的身影,有些出神。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她愣了一下,有些疑惑地拿出手机。

会是谁给她发简讯?大学里,她因为性格內向,並没有交到太多朋友。

当她看到简讯內容时,更是一头雾水。

班长?

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这个称呼,仿佛是上一个时代的名词。

她仔细想了想,自己只有在高中的时候,才当过班长。

难道是高中同学?

可是,看著那个陌生的號码,她实在想不起来是谁。

出於礼貌,也带著一丝好奇,她小心翼翼地回復了一条简讯。

“你好,不好意思,我手机里没存你的號码,请问你是?”

很快,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曹櫟。”

程冬看到这个名字,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个模糊的影子。

那个总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不怎么说话,上课老是趴在桌子上睡觉,但篮球打得特別好的男生。

她记得,他好像考去了燕京电影学院,一个离她很遥远,充满了光环的地方。

他怎么会突然联繫自己?还回西安了?

程冬的心里,泛起一丝小小的涟漪。

“你回西安了吗?”她问道。

“嗯,刚下火车,现在就在你们学校门口。”

看到这条回復,程冬的心跳没来由地快了一拍。

他就在校门口?

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让她有些手足无措。

她定了定神,想起了高中时,曹櫟虽然沉默寡言,但人並不坏,偶尔还会帮班里同学出头。

老同学远道而来,自己作为东道主,理应尽地主之谊。

她想了想,带著一丝调侃的语气,回復道:“既然你这个未来的大明星都回来了,那必须得我请你吃饭啊。”

曹櫟看著手机屏幕上这句话,忍不住笑了。

未来的大明星?

他心里默默地想,你才是那个未来的大明星啊,我只是个开掛的重生者而已。

只不过,这话他没说出来,只是简单地回了两个字。

“等你。”

下午五点,下课铃声准时响起。

曹櫟站在西北政法大学那气派的校门口,双手插在口袋里,目光在熙熙攘攘、涌出校门的人群中搜寻著。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闯入了他的视线。

女孩穿著一件最简单的白色短袖t恤,下身是一条淡蓝色的牛仔短裙,脚上一双乾净的小白鞋。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脑后高高扎起的马尾,隨著她的走动,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充满青春活力的弧线。

阳光洒在她的身上,仿佛为她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曹櫟的心臟,在那一刻,猛地漏跳了一拍。

这不就是沈佳宜本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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