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吞妖宝犬(1 / 1)

夜色茫茫,但陆征眼睛瞪的斗大,双眸中充满狂喜。

九日道临?

这不是前世游戏中的活动,前世游戏的活动都是跟春节之类的节日掛鉤,现在来到异界,却是变成了这所谓的九日道临。

道临是什么节日?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要重新变成『天才』了。

【天运点:136】

前所未有的宽裕,陆征有些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还真一次,都对不起面板上这么多天运点。

【消耗天运点1点,还真成功】

【获取赐福-天运预知】

【天运预知:梁河中段中有宝鱼於子时透气】

陆征瞪大眼睛,这个信息值钱吗?

很值钱,事关宝鱼,但关键是,信息有些模糊,梁河那么大,谁知道那宝鱼从哪里透气。

没办法,天运点投入太少,获得的信息就很模糊。

『宝鱼拿不到,但一点天运点还真到宝鱼的消息,今日的运道应该还算不错,要不…再试试?』

【消耗天运点5点,还真成功】

【获取赐福-天运机缘】

【天运机缘:郑家村郑满屯祖父坟头,生有三十年药参】

大约价值三十两左右。

陆征觉得应该不算亏。

看来今日运气真不错。

最后一次,来个大的。

陆征咬咬牙。

【消耗天运点100点,还真成功】

【获取赐福-天运机缘】

【天运机缘:郑家村郑满屯家中大狗与山中宝兽苟合怀孕,当前处於孕期,其將诞生宝兽,能吞妖魔,睁眼认主】

100点天运点还真的机缘,所给出的信息相当详细。

不是让自己变成天才的buff,陆征有些失望。

但仔细看了机缘的详细內容后,他又觉得不错。

郑满屯家里的大狗跑到山里,被一头宝兽搞怀孕,能诞下吞噬妖魔的宝兽。

最关键的是,睁眼认主。

他听田阿宝说过,有一部分宝兽,是能认主的,福山城城守府的一位大人物,便豢养一头宝兽金翅雕。

不过宝兽养起来,可比寻常猎犬更加费钱。

100点天运点的还真,的確不凡。

就是天运点有些太难得了,也不知距离下次道临日,还有多长时间。

道临,又是什么节日?

没有多想这些需要时间验证的东西,陆征看著面板上的內容,若有所思,自己得去跟宝哥说一下,他得当第一批换防的人。

无论是吞妖宝兽,还是三十年药参,他都想儘快拿到手里。

两日后,郑家村。

郑满屯是一个面相很老实的中年人。

陆征本以为郑满屯家里养狗,是个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的人家。

却没想到,家徒四壁,只有郑满屯和一儿一女相伴,儿子还是个病秧子。

“大人是来看我女儿的吗?”

郑满屯见到陆征,笑容带著些諂媚。

陆征愣了下,不明所以。

他找上郑家村,隨便问了个人,对方便给他带路,原本以为郑满屯在村里人缘很好,现在看来,似另有隱情。

“先不忙,你家的狗呢?”

“狗?”郑满屯也愣了,以为自家狗衝撞了陆征。

这会儿的陆征,手里有了钱,穿著打扮气质什么的,与之前当难民的时候截然不同,一身纯黑长袍,两只袖子上绣有金边,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

郑满屯自然不敢得罪陆征。

虽有些不舍,但还是將狗从后院拖了过来。 大狗毛髮呈现三色,黄、黑、白,乱七八糟,至少不符合人类眼中的审美。

“这狗多少钱,开个价,我带走。”

郑满屯眼前一亮,但想到村中的一些风言风语,还是迟疑著问道,“您要不先看看我姑娘?”

陆征眯了眯眼睛,不明所以,但还是迟疑著说道,“那就看看。”

很快,郑满屯带著自己姑娘过来。

郑满屯的姑娘名叫郑玉,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身灰白粗布衣,相貌不错,比不上连宝嬋,不过骨架很大,皮肤也略显粗糙,一看就是那种干活很利索的,就是眉宇间带著些许愁苦。

与父女两人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个跟陈巡年纪差不多的少年。

不等陆征开口,少年便直接跪下,“大人,求求你买了我姐姐吧,村里都说我姐姐不祥,再在村里待下去,她会活不下去的。”

陆征:

少年人知道的不多,只知道自己姐姐这段时间过得很不好,是村里有人说自己姐姐不祥。

郑满屯是个老实人,只能想到这个办法,给自家姑娘找个好主家,顺带改善一下生活。

这种事情

陆征无言以对,他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看郑家的样子,想必那谣言已经让郑家风雨飘摇,留郑玉在郑家,未来估计不会太好。

“你会做什么?”

郑玉很是羞涩,面对陆征眼神总是躲闪,不敢多看,小声说道。

“种地,做饭都会,还…还能给大人暖床。”

陆征:

“人我带走。”顿了顿,陆征开口说道,“我是跟著连家一位小姐的,你要是愿意,可以去那位小姐身边当侍女。”

郑玉闻言,大喜。

说实话,陆征一个陌生人,他还真有些担心,但现在提到连家,也算是有了背书。

郑满屯当即点头答应下来。

只是看向陆征的眼神,有些犹豫,他与陆征也只是第一次见面,不知对方人品,自己姑娘过去,万一陆征对郑玉不好

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心中只能暗自发誓,要是陆征一个月后不带郑玉回来,便去报官。

陆征留下十两银子,又提出带郑玉去祖坟祭拜一番。

郑满屯自无不可。

来时孑然一身,去时带著一个女人一条狗,陆征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看著郑家村的人热情的送走自己与郑玉,陆征心中无言,只是沉默走路。

“你恨他们吗?”

陆征忽然开口问道。

郑玉正在安抚老狗,听到陆征的话嚇了一跳,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微微摇头。

“村里人对我和我阿爹很好的,我给他们犁地还给我工钱。”

陆征:

不给工钱难不成白干?

上坟那一阵,他已经知道了郑玉被排斥的原因,对方帮村里人犁地挣工钱,去年秋收时有些人家收成不好,恰好与郑玉一起解手的女人发现了郑玉身上的一些事情,谣言便传了出来。

从此郑玉便没了活,一家人只能靠之前的积蓄过活。

他相信郑家村的人还算不错,毕竟谣言传了一年,郑满屯才撑不住,决定將女儿嫁出去,但在谣言满天飞的郑家村一带,郑玉嫁出去也不容易。

只能卖女。

陆征也算是恰逢其会。

暗自嘆息一声,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別说在这个封建愚昧与妖魔並行的时代,就算在前世自己生活的几十年前,这类事情也多了去了。

那时候,人民已经开智。

“以后好好做事,小姐脾气很好,不会亏待你的,到时候早点接你爹和弟弟进城。”

郑玉瞪大眼睛,她只是个村姑,哪里吃过这样的大饼,顿时感动的就要跪下。

陆征也並非纯粹的画饼,他不是个刻薄寡恩之人,郑家的老狗和坟头的药参都被他带走,算是將郑家最值钱的东西拿走,他总觉得自己有些不厚道,对郑玉一家好点,只是让自己良心好受些。

郑玉不知道这些,只觉得陆征人太好。

带著郑玉来到布庄的时候,连宝嬋恰好也在。

陆征交代了一下郑玉的过去,提议將郑玉留在布庄做事。

连宝嬋上下打量了郑玉一番,小声在陆征耳边说道,“阿征,郑玉骨架很好,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陆征眼前一亮,“我在她家坟头挖了一枚三十年药参,算是给郑玉练武的学费…”

连宝嬋顿时脸色难看起来,“你跟我分这么清楚?”

“我”

“行了,以后她就跟著我,正好我身边缺个侍女。”

连宝嬋懒得跟陆征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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