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一次骑多足兽的土包子(1 / 1)

洛伦就是个土包子。

当然,其实奥塔维斯一家都是土包子。

在灰烬原的这三个月里,他们见过的最大的市面就是甜水镇那条百来步就能走完的泥巴街,街两边歪歪斜斜地戳著几间木头房子。

一间铁匠铺,一间杂货铺,还有一间永远飘著酸臭酒味的棚子——醉马骡。

但洛伦后来去了大城市后才知道,真正的酒馆里不会有苍蝇在杯子里淹死,也不会有老板往酒里掺三遍水。

所以当小男孩第一次坐在这个巨型多足兽的脊背上时,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在做梦。

这玩意儿大得像一间会走路的房子。

多足兽的脊背宽得能並排躺下五六个人,背上长著两片天然的骨甲,从肩胛的位置斜著向上长出来,像两片被掰弯了的船帆。

上头骨甲是灰白色的,表面有一圈一圈的纹路,像是树的年轮,但摸上去是温热的,甚至能感觉到里面有血液在流动。

而他们的座位,就在这两片骨甲之间。

那是一个用藤条和皮革编成的吊篮,被几根粗壮的筋腱固定在骨甲上。吊篮刚好装的下两个人———多足兽每走一步,吊篮只是轻轻晃一下,像是被一只大手稳稳地托著。

洛伦坐在吊篮里,两只手死死抓著边沿———不是因为怕。

而是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道夫叔叔。”

“嗯。”

“咱们走路的速度其实跟这东西差不多吧?”

道夫坐在吊篮的另一边,两条长腿伸在吊篮外面,靴子隨著多足兽的步伐一晃一晃的。

他手里攥著一块乾粮,正掰碎了往嘴里塞。

“差不多?”

道夫把嘴里的乾粮咽下去,然后用一种洛伦很少在他脸上见过的表情看著他———那表情介於“你是不是傻”和“算了你確实还小”之间。

“洛伦,从这里到龙湾,咱们走路的话,不吃不喝你也得要走三天。”

洛伦张了张嘴。

“三天?”

“三天。而且那是你光走路的情况下。可你还得算上睡觉的时间,吃饭的时间,找水的时间,躲雨的时间。你这么一算,得六天打底。”

道夫又掰了一块乾粮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继续说。

“而且你忘了一点——你的腿。你走第二天,脚上就起泡。第三天,泡破了,走路像踩在刀子上。第四天,你开始一瘸一拐。第五天——”

“行了行了”

“它们只需要两天,还有。”

道夫的声音忽然沉了下去,那双在矿区底下熏出来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暗了一下。

“路上的人,不都是好人。”

洛伦不说话了。

他低头看著多足兽的脊背,看著那些粗壮的节肢一步一步地往前迈——每一步都踏出一个浅浅的坑,每一步都稳稳噹噹的。

“那这东西贵吗?”

“贵。”

“多贵?”

道夫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说“你確定要听?”

“十枚银幣,一个人的。

洛伦的脸都白了。

十枚银幣。

他在脑子里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地嚼了好几遍,直到嚼得牙根发酸。

小男孩在矿区的时候,一年到头连一个铜板都见不著。

而那些在集市上买东西的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板的时候,他站在远处看著,只觉得那些人简直是天底下最富有的人。

后来他们在废墟里找到了那些金幣和宝石,洛伦才第一次知道“钱”这个东西到底长什么样。

但十枚银幣——他在心里换算了一下——够买多少粮食?够买多少盐巴?够给艾尔莎买几件衣裳?

够他们活多久?

“那咱们两个人,就是二枚银幣。”洛伦的声音有点发抖,是因为心疼。

“嗯。”

“二十枚银幣就为了少走一天路?”

“不只是为了少走路。”

道夫把最后一块乾粮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然后靠在了吊篮的边沿上。 他的目光越过洛伦的头顶,看著远处灰濛濛的天际线。

“是为了能活著走到。”

洛伦愣了一下。

“你看那边。”

道夫抬了抬下巴,示意洛伦往右边看。

洛伦转过头顺著道夫的目光看过去。

多足兽队伍的旁边,大约二三十步远的地方,有几个骑著马的骑士。

他们穿著半身甲,胸甲上刻著龙湾城的徽记———一只展翅的龙,爪子里抓著一把剑。

他们的马是正经的战马。

高大、黝黑、肌肉结实,它们每一步都走得趾高气昂的

骑士们腰里掛著剑,马鞍旁边掛著盾牌,还有几个人背上还背著弩,而他们的目光不断地扫视著道路两边的荒野———

“那些骑士,是跟著咱们的?”

“对。二十枚银幣里,有六枚是给他们的。”

“六枚?”

“你以为他们白跟著?这条路上,从甜水镇到龙湾,三百多里,中间要穿过很多地方,而那些地方——”

“那些地方,藏著东西。”

洛伦的后背一阵发凉。

小男孩忽然想起那天他蹲在草丛里看见的那顶王冠。

想起它戴在头上的那一刻,太阳穴上那股凉意,像有人用指尖按在那里。

“什么东西?”

“你觉得是什么东西,就是什么东西。”

道夫没有直接回答,但他的沉默比任何回答都让人不安。

洛伦又看了一眼那些骑士。

他们骑马走在多足兽队伍的侧面,和商队的距离保持得恰到好处——不远不近,既能及时反应,又不会惊扰到多足兽。

洛伦忽然觉得,那十枚银幣好像也没那么贵了。他心安理得的坐在吊篮里,看著路两边的景色一点一点地往后退。

灌木丛从车窗边掠过,那些银灰色的叶片在风里翻卷,露出背面更深的顏色。偶尔有一两只被惊动的鸟从草丛里飞起来,扑稜稜地掠过天空,叫声尖利得像在骂人。

远处有山,灰扑扑的,光禿禿的,山顶上掛著几缕云,像是山的头髮被风吹散了。

洛伦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景色。

在甜水镇的时候,他每天看见的就是矿区的灰败颓唐,就是窝棚外面那一小片灰扑扑的天空,就是黑龙山那道永远压在心上的影子。

而现在的他居然坐在一个会走路的怪物背上,看著大地在他面前一寸一寸地展开。

“道夫叔叔。”

“嗯。”

“你以前当骑士的时候,也有过冒险故事吗?”

“走过,但不多。”

“那时候也坐这个?”

“不,那时候骑马。”

道夫的目光落在远处的天际线上,落在那些洛伦看不懂的地方。

“骑马更快,但那时候的路也好走一些,至少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是那些。”

道夫抬了抬下巴。

洛伦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看见路边有一块石头——不,不是石头。

那是一块石碑,歪歪斜斜地立在灌木丛里,大半截已经被杂草淹没了。

石碑上刻著什么字,但被风雨侵蚀得看不清了,只剩几道深深的划痕,像是被人用指甲挠出来的。

石碑的脚下,有一小堆灰烬——黑色的,油腻的,在阳光下泛著一种不正常的彩色光泽。

“那是圣火烧过的痕跡。纯白教派的神官路过的时候,会在这些地方烧一烧。把那些不乾净的东西赶走。但烧完了也就管一阵子,过不了多久,它们又会回来。”

“它们是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道夫又说了同样的话。

但洛伦这次没有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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