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先行曲《gravity》发布(1 / 1)

四月末尾。

fifty fifty组合重组出道的先行曲——《 》, 。

这是一首让人听到之后,不管是哪个组合唱的,都大概率会愿意添加歌单的歌曲。

其中副歌全程高音配以低音垫声,主唱le三人在这首歌中发挥出色。

五五开女团的粉丝群体,名叫卢姥…咳…名叫eny。

一般也可以叫做“二妮”。

二妮们很担心这首先行曲的现场演唱效果。

毕竟三段副歌加之衔接部分都是高音,现场演绎的难度非常大。

这类听起来很爽的多高音歌曲,在业内也有个别称叫作“累死主唱之歌”或“主唱不妙曲”。

偶象团体在舞台上要进行唱跳,一边跳舞还要一边飚高音,这对体能和肺活量是极大的考验。

而且随着活动期行程密度加大,同一首歌的现场演唱越来越多,对嗓子的负担也很大。

粉丝听众的耳朵是爽了,但代价是主唱的嗓子糟了。

二妮们向ak公司反映了这方面的担忧。

但ak公司对此,不以为然。

开玩笑……

五个人里面三个能当主唱!

我管你这那的!

一个声音哑了还有第二个,第二个声音哑了还有第三个!

高音飚就完事了!

都不白来噢!

就五人团体而言,fifty fifty在歌曲演唱方面的天赋过度溢出,以至于根本不需要合理的高音分配。

让主唱le飚高音,就象让几年前的那支nba篮网队无限单打一样。

杜兰特抡完欧文抡。

欧文抡完哈登抡。

哈登抡完杜兰特抡。

三个主唱轮流飚高音,你方唱罢我登场。

一个新人女团的现场舞台,按部就班的唱跳,能够让人觉得惊叹么?

当然不能。

就得玩点花活。

用伤嗓子的方式飚高音,以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

高音,是现场舞台时,最直接、最震撼、最简单的表现方式。

是一种性价比非常高的手段。

大型团体之中才会有两到三个主唱的配置,一般的五人团体只会配备一个主唱。

高音,就是主唱的大招。

fifty fifty演唱天赋溢出,又不需要考虑伤嗓子的情况,三个主唱轮流开大,直接拿大招当平a来用,合情合理。

问:各个娱乐公司最不希望对手公司的偶象团体中,出现什么人?

答:创作者。

在这个行业里,团体之中有一名创作者存在,就意味着这个团体永远有死灰复燃的机会。

血很厚,下限高,很难杀。

有多难杀?

娱乐公司野蛮生长的时代里,创作者能够推动一个大公司的出现。例如朴振英。

娱乐公司格局定型的时代里,创作者能让小公司变成大公司,改变格局。例如权志龙。

娱乐公司无可救药衰落的时候,创作者能力挽狂澜稳住公司。例如田小娟。

其创作能力所映射的商业价值,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当一个团体之中有一名足够优秀的创作者存在,那么这个团体就拥有了复活概率不稳定的复活币。

指不定几年后,又会杀回市场。

甚至于,越是逆境,创作者越是能迸发灵感。

众所周知,苦难是滋生灵感的土壤。

越是痛苦的创作者,越是大概率会迸发出强大的灵感。

最离谱的是,偶象团体之中的创作者,很难用营销绯闻等手段来抹黑。

粉丝大众对音乐创作者,天然有着极高的包容度。

遇到这类有创作者存在的团体,就象你玩游戏,遇到了这么一个boss:血条长,轫性高,免疫特定debuff,有二三阶段,手握一项数值超高的神兵利器……

在别的娱乐公司眼里,fifty fifty是一个死过一次的组合,现在重组出道,反而更难对付更可怕了。

fifty fifty除了“血条短”这一项不符合之外,其他每一项都符合大boss的设置。

因为经历过恐怖直播事件的孙艺媛,现在越来越强的声势,越来越高的知名度,就是这个组合的外挂。

这个组合现在就缺少时间,来累积大量死忠粉丝。

一旦补齐了“血条”这项短板,或许她们有机会去和新生代的illit和babyonster齐头并进。

现在她们刚刚重组出道,是最好的打压机会。

现在不把这个女团摁下去,一年以后女团市场必定大受影响。

而说到打压……

ak公司背后的金门集团:?

你们是说,我们金门集团旗下有个娱乐公司大出风头,正好帮忙遮掩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但是你们要把我们手里头ak公司这块遮羞布扯掉,是这个意思么?

好好好,法律之外的手段搞ak公司是吧?

没有人比金门集团更懂,什么叫法、律、之、外!

法律保护不了我,那自然也保护不了你。

对于fifty fifty这个团体,业内很多公司都非常重视。

尤其是如今国民知名度超高的女孩——孙艺媛,以及明显创作天赋不俗的——林夏蓝。

尽管官方没有给出传统的团队个人定位,但这个组合就是有一种“我现在什么都不缺了”的既视感。

也许有人会问:很多团体本身有创作者,最后不也糊了么?

是的,很多。

但得从客观角度横向来对比。

一个拥有创作者的团体,其一定会比同等配置且没有创作者的团体,下限更高。

哪个粉丝群体不希望自家偶象会写歌?

难不成团里有人会写歌,反而整个团体会变弱么?不存在这种可能性。

粉丝大众会想要看到下一个田小娟,但各个娱乐公司不想看到。

不好对付。

做生意的,谁不想做拢断生意?谁不想竞争对手越少越好?谁不想对手越菜越好?

同样的,不会有哪个娱乐公司,会因为fifty fifty中有一个创作者而感到欣喜。

先行曲的质量,证明了林夏蓝的创作天赋,以至于很多经纪公司心里都在大骂:又他妈被姓洪的淘到宝了!

行业内,看来又要多一个难缠的对手。

虽然重视创作者,但要说中大型公司会不会主动寻求会写歌的练习生……答案必然是不会。

大黑公司和yg公司,当初都是小公司,jype当初也是靠着jyp的小公司。

然而这些公司成为大公司之后,立马就对艺人的创作自由,进行了限制。

中小型公司的生存策略,和大型公司的生存策略,完全不一样。

中小公司会希望强人偶象出现,大神带飞。

所以会给创作者足够的话语权,二者之间更偏向于合伙人性质。

大公司绝不希望强人偶象出现,所以有各种各样的防爆措施。

愿意给公司内的音乐制作人话语权,但绝不会给偶象创作者话语权,因为怕后者不好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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