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笑吟吟的走向苏樱,准备请她跳一支舞。
跟苏樱在一块时间也不短了,慈善晚宴也不是第一次参加,之前也参加过一次,却一次都没有跟苏樱跳过舞。
说实话,她还真有点期待。
只是,他这边刚开口,就有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紧跟着上前,很是绅士的伸出手,“美丽的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他的名字叫做袁朗。
他所在的袁家,在省城都算是排得上号的。
而他凭着俊朗的外形,以及出手阔绰大方,在省城圈子里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号——袁大少。
是无数女人心目中的金龟婿。
只是,他这个人非常花心,对女人也都是玩玩而已,换女朋友的速度非常快,三天两头换女朋友,很少有女人能在他身边呆上一个月。
今天第一眼看到苏樱,他就怦然心动。
询问之下,知道苏樱是倾城集团的总裁,身价有差不多十个亿,身价很是不菲,他就更加心动了。
年轻漂亮优雅,而且又非常有钱,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袁大少。
别以为,有钱的男人,就不想找有钱白富美。
越是有钱的男人,越是想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这样两个家族联姻,对两个家族都有好处。
而现在,他就看上苏樱了。
袁大少一向肆无忌惮,既然喜欢自然就直接展开追求。
不顾叶欢就在一旁,两人看起来很亲密,直接就上去邀请苏樱跳舞。
叶欢眉头蹙起。
他这边都邀请苏樱跳舞了,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苏樱给出回应之后,明确的拒绝之后,别的人才能在去邀约。
可是,这边苏樱还没有给出回应,这个家伙就像是开屏的孔雀一样过来招摇,真当他是泥捏的。
“是我先邀请的。”叶欢提醒。
结果袁朗毫不在意,哦了一声说道:“那就让美丽的小姐自己做出选择。”
说着,他非常自信的甩了一下头发。
对自己倒是非常自信,因为身份与外形,他在女人面前很受欢迎,他追求的女人从没失手过。
他相信苏樱也不例外。
眼见叶欢面色阴沉,袁朗还故意激将刺激,“怎么,你该不会是怕了吧?”
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的自信,把叶欢给逗乐了。
既然这货自取其辱,他就成全他,让他明白花儿为什么这么红,点头说道,“行,就如你所愿,让她自己选择!”
苏樱貌美如花,本就是全场最漂亮优雅的女人。
再加上钞能力的加持,一口气捐了一千一百万,足足比第二名多捐了好几倍,更加的引人注目了。
现在看到有人争着邀请他跳第一支舞,大家自然好奇。
“你们说,她会选择谁?”
“应该会选择第一个开口的人吧,看样子他们之前就认识。”
“我觉得她应该会选择袁大少,袁大少可是袁家大少,袁家在省城举足轻重,苏总所在的倾城集团准备来省城发展,袁家是肯定绕不过的。”
“现在袁大少请她跳舞,只要是聪明人都不会拒绝的。”
“一旦能够跟袁家扯上关系,倾城集团省城不光能快速站稳脚跟,甚至还能进入发展快车道!”
大家低声议论。
有人觉得苏樱应该会选叶欢,可是更多的则认为她会选择袁大少。
毕竟,在商场上打滚的人,一向比较看重利益,在足够大的利益面前,所谓的友谊什么的根本不值一提。
听到大家的议论,袁朗唇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
虽然苏樱还没做出选择,可是他却似乎已经看到了结果,那就是苏樱肯定会选择她,毕竟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会如何选择。
只是,这一次他却失算了。
苏樱听到叶欢的话,几乎是毫不迟疑的直接选择叶欢。
虽然因为之前发生的事情,她跟叶欢已经分开了,不想跟叶欢有过多牵扯,可是一旦涉及到意气之争,一旦涉及到叶欢的面子。
她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挺叶欢。
“我选他!”
苏樱朝叶欢伸出手。
袁朗沉浸在自己幻想中,还以为苏樱选择的是他呢,笑眯眯的伸出手去抓苏樱的手,“美丽的小姐,请…”
结果,手刚伸出来,话还没说完。
苏樱的手,已经交到了叶欢的手里,让他扑了个空。
众目睽睽之下,被落了面子,袁朗一张脸涨的通红,按照他以往的性子,直接就爆发了。
可苏樱身份不一般。
他真的被苏樱惊艳到了,而且现在场合不对,他强忍着尴尬,讪讪笑了一下,从旁边端起一杯酒掩饰尴尬。
旁边的跟班拥趸秦枫上前,低声说道:“袁少,这小妞太不识抬举了,听说她公司刚来省城发展,要不我给她点颜色尝尝。”
“不要,这样才够味!”
“女人要是唯唯诺诺的,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袁朗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几滴酒残留在嘴唇上,他伸出舌头舔进嘴里,一脸的挑战,苏樱的高冷激起了他的征服欲。
“袁少,你该不会是真对她动心了吧。”
跟班秦枫低呼一声,提醒道:“我看她看跟他跳舞的那个吊毛眼神不太多,怕是不太好搞!”
“那个吊毛敢跟我抢女人,我不会让他好过的。”袁朗一脸的怨毒,他含着金汤匙出生,一直顺风顺水,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秦枫一听,顿时就乐了。
袁朗的性子他知道,这就是个变态。
上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平民命校花,曾展开追求,那平民校花却不喜欢他这样的学渣,反而跟一个学霸走得很近。
还说自己喜欢的是学霸。
袁朗大怒,当天晚上,就把学霸的双腿打断,然后把平民校花拉到宾馆里,当着学霸的面给霍霍了。
之后平民校花不堪受辱跳楼了,学霸受到刺激过度,成了神经病。
做了这等人神共愤的事情。
袁朗却并没有受到多大惩罚,家里人利用权势帮他把事情压了下去,而他也只不过是换一个学校读书而已。
现在叶欢在慈善晚宴这么大的场合,让袁朗下不来台,他似乎已经看到了,叶欢的结果了。
虽然时代不同了,而且苏樱身份不一般,不可能像之前对待校花学霸那样,可他却敢肯定,叶欢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袁少,要不要我找几个人,把那小子的腿打断。”秦枫低声说道,想要讨好袁朗。
袁朗摇摇头,在秦枫疑惑的目光下,说道:“收拾是肯定要收拾的,不过要讲究策略与办法,不能单纯为了收拾人而收拾人。”
“袁少的意思是?”
“既要把人给收拾了,又要有表现的机会,让小美人儿感动,比如说英雄救美。”袁朗低声说道。
秦枫了然点点头,他跟着秦朗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最擅长揣摩袁朗的意思,曾经出过不少馊主意。
可以说是他的狗头军师。
许多坏事损招,都是在他的提议下干的。
一听袁朗的话,他立时就会意,“我懂我懂,还是老规矩,我找一波人,拦住他们两个,把那小子狠狠收拾一顿,然后您再过去英雄救美…”
“去安排吧!”
……
在袁朗秦枫两人琢磨坏事的时候。
慈善晚宴的一处角落里,一名保安模样的人,走到一名服务生打扮的人身前,低声说道:“有没有找到下手的好目标?”
“有一个!”
“是谁?”
侍应生打扮的人朝着舞池中央的苏樱一指,“就是那个女人,刚刚她一口气捐了一千一百万,财大气粗。”
“而且听说是江城的,在省城没什么根基,最容易下手!”
“慈善晚宴后立即动手!”
……
苏樱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两拨人给盯上了,她此时正跟叶欢跳舞。
虽然这些年忙工作,没时间跳舞,可是出生在江城苏家,她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舞蹈还是非常擅长的。
现在跟叶欢一起跳舞。
刚一开始还有些生涩,可是很快就熟悉起来。
尤其是在跳舞过程中,感受到叶欢掌心传来的炽热,更是让她的心一阵阵悸动,恨不能就此一直舞下去。
可再长的舞曲,终究是有时间限制的。
很快,一曲终了。
苏樱虽然意犹未尽,却还是在松开了叶欢的手。
叶欢却没有松开她,反而抓了更紧了。
“舞跳完了!”
“我想跟你聊聊。”
“聊什么?”
“你不是准备让我在这里说吧。”
苏樱离开大厅,叶欢紧跟在后面,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只是苏樱之前大出风头,所有人都认识她。
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焦点。
总有人过来搭讪套近乎,换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说法地方。
“咱们出去说吧!”叶欢提议。
苏樱点点头
两人走出大酒店,沿着后面的小河散步。
看到两人离开希尔顿大酒店,沿着小河往外走,袁朗秦枫眼前一亮,袁朗说道:“苏樱跟那小子出去了,赶紧通知你的人。”
与此同时,伪装成服务生保安的那波人也看到了机会,“目标离开了希尔顿大酒店,现在沿着小河往西走呢,那边人少,是下手的好机会,准备行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37章 好女人,全靠抢
章节报错(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