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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灯光亮起,有些刺目,沈子芩下意识地眯了一下眼,再睁开时,周遭的一切是那么的陌生。她躺在坍塌的床上,身下还压着个硬得跟石头一样的男人,两人以一种极度尴尬的姿势叠在一起,脑子里也涌入了一大堆陌生的记忆。

她下意识地又想动手,却发现自己的手脚被人牢牢缚住,动弹不得。

见到这一幕,周群仙夸张地叫了起来:“哎呀,秦……子芩,你们轻点啊,床都被你们弄坏了,今晚睡哪儿啊?”

还没走的宾客闻言都扑哧笑了出来。

但当事的两人笑不出来,沈子芩是还没搞清楚状况,秦征则是面无表情地推开了沈子芩。

沈子芩发现,他的动作不像在基地中碰到的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极为的规矩。不,更准确地说,是非常不愿意跟她扯上任何关系,骨节分明的大手贴着她的胳膊,将她往旁边一推,随之利落地站了起来,硬朗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连看热闹的宾客也察觉到了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不悦气息,不由自主地闭上了嘴,止住了笑。

秦征没有看任何人,大步跨过坍塌的床,连身上的碎木屑都没拍掉,冷着一张煞神脸大步出了门。

眼看他踏出了房门,沈大山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谄媚地追了出去:“秦……秦同志,今晚你跟子芩睡宝军那屋吧,那张床是前年打的,结实得很!”

秦征没搭理他,径自穿过院子,重重地甩上了大门。

眼见追不上人,沈大山悻悻然地回来,面上有些挂不住,低低咒骂了几声。

有见机的宾客连忙打圆场:“哎呀,年轻人脸皮薄,咱们这么多人围着,他们不好意思。走了,时候不早了,家里人得催了。”

大家纷纷道别。

沈大山也不是个蠢的,连忙出去送客。

屋子里安静下来,周群仙关上门后,难掩得意和欣喜:“子芩,妈说得没错吧,男人嘛都管不住下面那玩意。秦征瞧着冷淡,没想到关起门来这么疯……可惜了,这床不顶事,不然今晚就成了。回头你机灵点,主动点,男人都拒绝不了这个。等你把他伺候好了,再给他揣个娃,他就什么都听你的了……”

沈子芩一听就知道她误会了。

今晚这场乌龙是怎么回事,沈子芩已经弄明白了。她睡得迷迷糊糊地穿越过来,发现床上有个人,还以为是基地里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摸上了门,下意识地想先发制人,先攻击秦征才搞出了这种状况。

但这事没法解释,只能让他们误会了。

周群仙絮絮叨叨了半天,传授了一大堆怎样抓住男人的办法,见沈子芩木木呆呆地站在那,一点反应都没有。她也来了气,抬头就拧向沈子芩的耳朵:“妈跟你说话呢,听到没?”

啪!

沈子芩感觉到危险,身体比脑子快,手用力攥住周群仙的手,反手一扭,背一弯,直接来了个过肩摔,将周群仙重重地甩在了地上。

周群仙趴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嚎叫:“你这死丫头,反了天了,就说你两句,你就敢打你老娘……”

沈子芩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这可是和平年代,女儿打母亲,到哪儿都说不过去。

她用力眨了一下眼睛,眼泪像牵线的珠子扑簌簌地往下滚,看起来可怜极了:“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太害怕了,不小心……”

闻声闯进来的沈大山看到这一幕,皱眉,压低声音咆哮:“吵什么?还嫌今天不够丢人?”

周群仙摁着屁股委屈地爬了起来:“这死丫头打我!”

沈大山瞥了一眼弱不禁风,哭得眼睛都红了,浑身还在发抖的沈子芩,再瞅了眼膀大腰圆,比沈子芩粗了一倍的周群仙,根本不相信这话:“行了,子芩都说不小心了,咱闺女有多大力气你还不知道啊?赶紧出来收拾,还要还人家的碗筷桌椅板凳呢!”

现在家家户户都很穷,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都没有多的,办席的时候都是找邻居借的,完了要一一收拾好还回去。

沈子芩吸了吸鼻子,连忙说:“我,我马上去,妈歇会儿。”

新婚夜,她这副哭哭啼啼的样子被人看到,不知道会被传成什么样。

沈大山皱眉:“今天你结婚,大晚上的出去收拾像什么样?你把屋子收拾好,在这将就……”

他本想说在这将就一晚上的,可想到若是晚点秦征回来呢,这连张床都没有怎么洞房?得早点生米煮成熟饭,才能拴住这个城里来的姑爷。

沈大山随即改了口:“一会儿你去宝军屋里睡,这几天让宝军去三爷爷家住。”

“谢谢爸,我知道了。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沈子芩乖乖巧巧的,两只小手绞在一起,语气轻轻柔柔,很是忐忑的样子。

看着平日里牙尖嘴利的女儿变得这么乖巧温柔,沈大山越发肯定自己的判断,拉着周群仙出去:“行了,子芩又不是故意的,跟个孩子计较什么……”

总算是将这两口子给打发出去了。

沈子芩将眼睛里蓄满的眼泪一收,面无表情地坐在坍塌的床沿边上,琢磨着该怎么办。

她现在已经完全消化了原主的记忆,也大致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她睡觉前在心里感慨了一句,想回到末世前,而原主则因为新婚夜被男人冷落,许愿男人能够拿她当宝。

末世第八年,但凡有点姿色的年轻女子都是男人角逐和争抢的对象。她参加了薪火相传计划,到了中央基地,肯定会有一堆男人抢着讨好她。

交换身份,确实是满足了她们双方的愿望。

对于这个结果,沈子芩很满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虽然也很贫穷,物资匮乏,但很安全,更重要是这是个充满希望的时代,即便有黑暗,但光明终会来临。不像末世,朝不保夕,永远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她唯一不舍的就是梅姨,但去了中央基地,没了她这个拖累,梅姨应该会比以前过得更好。这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当务之急,还是处理好眼前的事。揉揉额头,整理完原主的记忆,沈子芩的面色有些古怪。

原主是红旗大队的一枝花,长相漂亮,不甘心嫁给乡下的泥腿子,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一年还不能填饱肚子,因此一心想攀高枝,嫁给城里人。

可惜原主一家子都是泼皮无赖,在十里八乡名声很差,哪怕原主容貌极为出挑,条件好的正经人家也不想跟他们家做亲戚。

原主的婚事就这么不上不下的卡着,直到前天傍晚,原主去河边洗衣服,不小心落水,被路过的秦征救了,原主一家的心思就活络了。

秦征五官棱角分明,长相端庄,有种大气的俊朗,更重要的是他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军装,手腕上还戴了一块梅花牌的表。

一瞧家里条件就不错,一打听那是相当的不错。

秦征是京市人,在安市当兵,现在已经是营级干部。这次路过红旗大队是因为办完了公事,顺道过来探望老战友的。

他战友就在红旗大队所属的前进公社武装部做干事,距沈家有十来里。

当时天已经黑了,又下起了暴雨,心怀鬼胎的沈家人极力挽留,打着报恩的旗号邀请秦征在家里留宿一晚,还准备了好酒好菜招待他。

夜雨天不好赶路,秦征答应下来,以为老乡热情感恩,哪晓得老乡不怀好意,在酒菜里掺了安眠的药。将他药倒之后,原主再爬床,第二天大清早来个捉奸在床的戏码,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救人反被设计诬陷,秦征自然不愿娶原主,但沈家人也不是吃素的,扬言他要是不答应,沈家就闹到公安局说他耍流氓,还要去他部队里闹,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这个时代对流氓犯的处罚极为重,轻则坐牢,重则吃花生米。

秦征不想当劳改犯,不想被部队开除,前途名誉尽毁,只得捏着鼻子认了,被迫仓促地娶了原主。

但他心里有怨气,不喜欢沈家人,婚后也不愿意搭理原主,一个人回了部队,每月除了给原主邮五块钱的生活费,连封信都没有。

原主想去随军,写了几封信都被拒绝了。

渐渐的,原主心里便生了怨恨,跟一个下乡的斯文知青悄悄搅到了一块儿。

两年后,秦征在一次任务中腿受伤,被人送回红旗大队养伤。

见秦征很可能很可能要落下残疾,原主恨他以前不搭理自己,也不愿意跟下半辈子都要伺候这么个废人,于是听了情人的挑唆,卷走了秦征带回来的治疗费,跟那知青私奔了。

只是那知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半路上竟将原主卖给了深山里的一个老光棍,拿着卖了原主的钱独自跑路了。

原主被老光棍带回去,拳打脚踢,受尽了折磨和侮辱,几次想逃都被抓了回去,最后被挑断了脚筋,又生了三个孩子,只能认命。三十年后,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原主在电视上的国庆阅兵仪式上看到了前夫秦征。

三十多年过去了,秦征除了鬓边多了一丝银霜,还跟年轻时一样俊朗,甚至还多了几分不怒自威的威严,他肩膀上两颗金色的五角星更是刺得她眼眶发热。

那一刻,原主深深地后悔了。

没错,原主是重生的,而且就重生在前天傍晚落水后。

醒来她看到了年轻时英俊出挑的秦征,发誓这辈子一定不会再受那渣男知青的蛊惑,而是要好好对秦征,融化他那颗坚冰一样的心,陪秦征过完下半辈子。

这不是跟梅姨曾经捡到的那本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吗?

是的,沈子芩看到过这样一本书。因为女主的名字跟她一样,梅姨拿着吐槽了好一会儿,说女主傻,老公给钱不回家,又不用生孩子伺候公婆,多好的事,还要什么自行车?

可惜,当时他们在外搜集物资,非必要的生存物资都不能带,这样一本不能吃不能喝的小说,自然不可能浪费力气带回去。所以翻了几十页吐槽了一会儿,梅姨就将这本书丢进了火堆里烧了取暖。

因此后续的剧情,沈子芩也不知道是怎么发展的。

不过现在既然换成了她,她就不能重蹈原主的覆辙。

沈子芩打开床边的柜子,从最里面的麻袋中取出一粒黄豆,放在掌心,眨眼的功夫,黄豆就长出了根须和嫩苗,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苗,生长。

看着这一幕,沈子芩笑了,她的木系异能也跟着穿过来了,虽然不如前世那么强,但让她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