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误会这个东西从古至今人人都有,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就结下了,双方互相不理解却又不肯多问一步,一半出于自尊,一半出于害怕。我们往往最担心的东西都是自己最在乎的,而害怕矛盾并非是误会,而是事实如此。
民国十一年的秋季,林昳对人情冷暖漠不关心,程北钧不善表达、言词闪烁、喜怒无常。那晚我和程北钧就是如此结下了误会,只可惜这个故事是由我的角度来讲述,每个人只能看见自己的视角所发生的,那时候我们都孩子脾气,看不清自己的内心,我只能以自己的方式去理解他,一直到后来的离别之际都在试着理解他。
那天晚上,我站在家门外,目送着程北钧在夜色里渐渐离开,三儿跟着他一言不发,时不时回过头对我露出歉意的眼神。半分钟前,程北钧和我告别,我问他住在何处,他说我没有必要知道,因为没有必要再见面了。
他冷冰冰的语气让我反感。之前,我从未对他粗鲁的态度表示过真正的厌恶,可是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我没有挽留,只是嘱咐他注意伤口,不要发炎。他点点头,眼角有淡淡的红晕。我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在他身上浪费念头了。
第二天吃早茶的时候,父亲在饭桌上冷不丁地说:“我一个老朋友的儿子没几天就要成亲了,听说女方是昳儿的同学。”
“谁?”我问。
父亲说是吴沛莲。
我很诧异,上一次看到她还是在张蕴如的生日会上,怎么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嫁人了。
听父亲言语,吴沛莲要嫁的人是轮渡公司的老板,男方年纪比她大很多,之前已经娶过一任妻子,但是半个月前死了。吴家家产微薄,老爷太太年事已高,她还有一个弟弟,出了名的嗜赌成性、不求上进。将年幼的女儿嫁给这有权有势的人家,比起婚姻,听起来更像是一种买卖。
哥哥:“曹桀?他不是五十多岁了吗?吴姑娘应该和小儒差不多大吧,也太小了,还是个孩子……”
我问哥哥,吴沛莲的未婚夫人怎么样,哥哥竟说:“曹桀粗鄙不堪、狂妄自大,还是好色之徒。你们好歹同学一场,那姑娘也是可怜。”
想到吴沛莲,平时一贯盛气凌人尖酸刻薄的样子,如今就这么入了虎狼窝,恐怕永生永世是出不来了。
父亲却说,吴家能和曹家攀上亲,是几世修来的福气:“虽然曹无帮的儿子毛病很多,但能有几个有出息的男子是完美的……吴家人也该满意了才是。”
“不过昳儿,你放心好了,爹爹我可不会像她老子一样。”父亲露出久违的笑,“我以后可要给咱家昳儿寻一门体面的婚事。”
他的一番话让我毛骨悚然。
“爹,其实我暂时还没有考虑这些事情。”我说。
“早嫁人也好,也能让你规矩些。你如今主意多了,大晚上也能跑出家门,一出去就是几个时辰,危险不说,传出去可不叫人笑话?。”
耳熟能详的言论,我踌躇着该怎么解释。
可是父亲并未深究,只是依旧说着一番大道理教育我,喋喋不休。说实话,我确定父亲不会让我走吴沛莲的路,因为他是个假冒伪善,极其要面子的人,他畏惧别人说他将利益看得比亲情重,说他把女儿当作筹码,他只是不想留下话柄。
吴沛莲的婚礼定在礼拜日的晚上,听人家说是十月份最适宜结婚的日期。我自然没有去。张蕴如参加了,她在第二天的学堂从头到尾给姑娘们细细描述了一遍,她说那酒店有多豪华,鲜花有多漂亮,喝着上好的酒,吃着最贵的菜,吴沛莲的西式婚纱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像是镶嵌满钻石,穿着婚纱的她美丽的无与伦比。
身旁的姑娘们无不露出向往的神情,要求张蕴如一遍一遍重复吴沛莲头纱的层数,即使张蕴如已经复述过,还是央求她绘声绘色描述出来,好似在做梦一般,怎么都听不够。
过了一会,先生来了,让我们读英文。我捣了捣张蕴如:“她怎么样?”
“谁?”
“吴沛莲啊。”
张蕴如抬头打量一圈旁边人,埋下脑袋戳戳我的胳膊:“也只有你在乎,她不怎么开心,下了台还哭。”
“我就知道。诶,你那么爱说,我还以为你和她们一样没心没肺的。”
张蕴如嗤笑:“她们既然爱听,我便多说一点是了。”
我觉得她很有意思。
“别看书了,这学堂早就名存实亡,算半个茶话会了,也就你还在学,每次还最后一个走。你可真乖。”
我其实不是乖,只是看书可以转移注意,不用费尽心力胡思乱想,而且比起外面的世界,学堂很清静,我喜欢清静。
张蕴如喊我下午一起看电影。她突如其来的邀请在我意料之外,之前我们一直只是普通的同学,唯一较近的交涉还是她的生日聚会,不过那天之后她和我说话的次数确实越来越多。
她还说是个俄国片子,男主角帅的很。张蕴如特别爱把男孩的英俊、身材这种话题挂在嘴边,但她每次谈起来都是一副置身事外的表情,好像她评判男人外表的好坏和点评咖啡里的方糖口感是一个态度。
于是我托车夫告诉沈妈不必等我。我们坐上张蕴如家的汽车去了戏院。电影院里人不算多。我们坐在最后一排的中间,整个影厅的人不到一半,大多是情侣在黑暗的角落亲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偶尔有女人的娇嗔声,一个不用力的巴掌,然后陷入寂静,如此重复;或者是面部阴沉的男人不声不响坐着抽烟,烟雾缭绕,半个影厅都是他的烟味。像我们这样两位年轻女性的组合很少见。
电影乏善可陈,讲的是一对男女在俄国田野的爱情故事,男人穿着靴子骑马,女人围着围裙跳舞,剧情又俗气又浪漫,黑白的画面也丝毫体现不出田野的美丽,最可恶的是男主角细看也没有那么英俊。
“咔哒”,我余光中亮起一团火光,张蕴如正叼着一根细烟,把打火机塞进手提包里。
她见我看她,把烟盒递给我:“来一根?”
我摇摇头,说我不抽烟。
“烟多好啊,你可以偶尔吸一口,”她夹着烟晃了一圈手腕,对我说。
我撑着头看她,不知道哪来的主意,伸出手:“给我试试。”
我在她的指导下,学着她的样子用打火机点燃香烟,橙红色的火光一明一灭,诱人极了。在她期待的注视中,我小心翼翼撮了一口。
“咳咳!——咳咳咳!”我的整个喉咙都快呛地皱在一起,难受至极。我忍不住地咳,快要把肺咳出来了,咳嗽声大得前面几排情侣都回头看我。
张蕴如拍我的背,我的嗓子快要出血,忍不住干呕,过了好久好久才缓过神。
“什么东西!”我愤愤然,把香烟丢给她,“你自己抽吧。”
她忽然捂着嘴笑,然后没忍住,开始哈哈大笑,笑的声音第一排都能听到。我装作要打她,可是自己也被逗乐了。我们俩坐在影厅最后一排笑得前仰后合,全然不顾其他人是不是把我们当作疯子。
“我就是说着玩玩,你怎么还真抽上了。”
“我也是抽着玩玩。”
她夹着烟吸了一口:“没想到,你胆子还挺大,没几个姑娘敢试这玩意。”
“你不就是?”
“我?”她扬扬眉毛,“我不一样,我家里人从来不敢管我,我爱干什么干什么,开心就好。不过我也不敢当着他们面,这不好久没抽了,憋死我了。”
我俩又笑作一团。
“林昳,你比我以为的好玩多了。”
“怎么?我以前在你心里是什么样子的?”我打趣她,想到那次周裕嘴里蹦出的来自张蕴如对我的评价。
张蕴如眯起眼打量我。她长着一双细长的丹凤眼,睫毛很长,像一只小狐狸。
“嗯……你啊,安静、话少,不是在念书就是在对着窗外发呆,和谁说话都是同一个腔调,不紧不慢、言语中肯,从不挖苦别人,也从不刻意讨好,眼神总喜欢直勾勾盯着别人,像一把水做的刀子,若有所思还带着挑衅。其实我看见你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你了,觉得你挺有意思,但你和我熟悉的人际圈子太不一样了,也不知道你脑子里天天在想什么。”她吸一口烟,说。
我并不相信:“你确定我……挑衅?看人的样子很挑衅?
“对啊。”她靠过来,指了指我,“喏,现在就是。”
听她这话,我立刻放松下眼睑。
“好啦,现在就是一个神思恍惚、楚楚可怜的漂亮姑娘啦——”张蕴如笑嘻嘻地捏我的脸。我也笑着看她,但内心还是很诧异,因为她对我的评价和我自我认为的相距甚远。我一直都以为自己默默无闻、可有可无,可张蕴如,作为一个最亮眼时髦且最有个性的女孩子,竟然说她“看见我的第一天就注意到我了”;我一直以为自己看上去定是温顺乖巧的,因为我的确努力扮演着这种角色,自以为熟稔,但她却说我眼神挑衅,和刀子一样。
我脑海里浮现程北钧和我说的话:“您是这么自以为是的一个人——您凭什么觉得很了解我?”
也许他说的没错,并不全是为了故意挖苦讽刺我。我连自己都不了解,谈何资格去评判别人?
这时候,电影里那个有钱的男配角向女主求婚,被女主拒绝了。这个片子讲一个清晰的故事,男主爱女主,女主爱男主,自始至终都是如此,一气呵成,中途会有来自家庭或是竞争者的阻挠,但都无法阻止主角相爱,最后定是大团圆结局——爱情看来纯粹简单。
张蕴如连连摇头,说那个女主角脑子坏掉了,放着有钱人不嫁,嫁一个农民出身的男人。
“可是她不爱他啊。”我漫不经心地说。
她挥挥手,翻了个白眼:“一直以来男欢女爱都是骗人的,这些写故事的作家还有拍电影的导演,他们都是绝佳的骗子,用编出来的谎言和人们换钱,这些谎言给男人当牛做马的动力,给女人自我牺牲的勇气……”
“爱情并不存在,我也无所谓有没有。我都想好了,以后必须嫁一个有钱人,别和吴沛莲的丈夫一样老就行,虽然说我喜欢帅气的,但和钱比起来,脸也就不值一提了。那有钱人得是外地的,最好是个洋鬼,英国或者法国,能带我离开这里,离得远远的,越远越好,我顶讨厌在这里认识的大多数人,和他们再多说一句话我都快要发疯死掉。等结婚了我要把我的丈夫熬死,拿到他的遗产,在我死之前全部花光,一分不留给他的私生子。”
她说话的语速极快,张狂的口吻像是开玩笑,可是神情又很认真,目光里充斥着希望与绝望。她吸了口烟,眯眼盯着前方黑乎乎的影厅:“祈祷在我没老之前,能遇见一个有钱的傻子吧。”
我问:“就一定要结婚吗?”
“当然——”她回过头看我,咬了咬嘴唇,“……其实也不一定。但是一个女人,如果不靠嫁给一个臭男人也可以在这个不公不义的社会活下去,实在是太难了。”
“——可我没那么有本事,也不敢走新路,我只能先把自己杀了,再种到我未来的洋鬼丈夫身上,让他不得不带着我走,也不知道是我先把他的血吸干,还是他先把我连根砍断……”
她坐在那里,不再是一个明媚的少女了,她的措辞锋利血腥,她说话时眼神阴沉,好像看透一切,活脱脱是个被耗尽全部生命的、将死的女人,怀着憎恶怨恨的本能。她是一枝枯萎的玫瑰花。
也许是因为她的自白,或是因为她看透我拙劣的伪善。那天短暂的相处之后,我和张蕴如的关系变得越发亲密。
有一次她也和我聊了周裕——那几天我们三个总见面,多半是我和张蕴如约着出门,碰巧遇上他,不是在书店就是在商行对面那家粤式早点铺子,于是顺理成章凑一块说说话,周裕一点没变,依旧是整条街最打眼的那个。
张蕴如说她在很小的时候便认识他了,按她的话来说,“周裕嘛,是个少爷,好在他骨子里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他几乎对每个人都很好,都很照顾,不会为了面子刻意而为,他永远是发自内心的。”
张蕴如和我说了很多他们小时候的事情,她以前被路上的坏孩子欺负了,周裕会毫不犹豫打回去;她有一次下雨不带伞,周裕二话不说把自己的伞给她了;她参加宴会,其他宾客笑话她发福了,衣服不合身,周裕会不假思索地护着她,为她说话。
“但我知道,他不是因为我才这么做,换成谁都一样——要是他哪一天不那么温柔不那么善良了,他就不是周裕了。”我们坐在一家英国人开的咖啡厅门口的座椅上,张蕴如习惯性点起一根烟。
我想,一个人能获得别人这样的评价,是少有的,是值得欣慰的;但我却不知道在这个年代,有着这般品格是好事还是坏事。
张蕴如还说:“他爱玩,不爱学习,花起钱来大手大脚,从小调皮捣蛋,长大了还常去舞厅之类的地方,和一般少爷倒也别无二致……可是他身上没有那些人的自作聪明、痞里痞气,他一点都不讨人嫌,是永远讨人喜欢的那种。喜欢他的女孩子多得数都数不过来了,但也没见哪一个寻死觅活还是说他坏话的,他总是处理的很好。很怪吧?这就是他。”
“不过,他经常和我说起你。”她瞥了我一眼,眼神狡黠,“这倒挺奇怪的唷,不像他。”
我看她故意做出一番大惊小怪的表情,翻了个白眼:“怎么?你吃醋啦?”
她做出呕吐的动作,把我俩逗笑了。
“对了,周裕托我邀请你周六下午去参加他们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好玩得很,顺便让我陪着你。你说这人,讨不讨厌?”
自1919年那次大运动之后,全国各地学生社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周裕读的学校是本地最好的一所男校,成立社团自然是不足为奇。我听着很感兴趣,问她都有些什么活动。
“嗯……我去过几次,我喜欢跳交际舞、打球,除了这些,一般都有读新诗、排练新话剧之类的,不过这些都是正儿八经的学术活动,参加的都是周裕他们自己学校的,不过……就在旁边看着也挺好玩。”她搂过我的肩绘声绘色描述,“好多好多年轻的小伙子,一个个皮肤白白的——”
“喂!”我抖肩把她给晃下来,“又来了?”
她捂着嘴笑:“开玩笑。我说真的,真的很有意思。”
“——他们在台上说的台词、念的诗句都很好听,有的是中文,有的是英语、俄语。他们的新诗新剧宣传的都是什么你知道吗?是崇尚科学,向往自由,提倡男女平等……他们永远都是一副认真专注的样子,坚定着自己的信念,说那些词语时眼睛在发光,好像身临其境一般。他们感染了我,我看着他们,就像做了一场梦,梦里真的会有那么一天。”
张蕴如端着杯子,边说边淡淡微笑着,眼神飘忽游离,好像已经站在了话剧的舞台下。十月的天色清澈明朗,她的样子像画里的模特一般,让我惊奇又神往,再说我对这些新鲜的事情向来感兴趣,便一口答应了。
那日回到家时,哥哥和父亲在会客厅讨论事情。他们在聊报纸上的新闻,还喊我来听。
我接过报纸,一眼就看见了黑色铅字——“林氏纺织厂事件最新进展”,下面详细叙述了商铺老板王某某、马某某等人合计诋毁工厂名誉、上门闹事的经过,附上契条、信件的照片作为证明。文章末尾一句是“经证实,林氏纺织厂生产质量合格,流传负面消息均为不实传闻”。
“真是奇事,竟然还有人专门帮我们追查。”哥哥指着文章里的那句“碰巧有个年轻人很感兴趣…..”,说:“而且还是个匿名的好心人。”
那时我的心中惴惴不安,这件事从程北钧进警务厅那日算起,到今天已过了好些日子,既然那时候报社无动于衷,又怎么会拖了这么久才公之于众?
——只有一种可能,程北钧在和我分别之后,并没有放弃,他一直在为了真相和公义努力着。
我被这个想法惊住。我还以为他再也不想和我有任何关联了。
父亲却用蔑视的口气说:“等着瞧,这个人看着是不求回报,实际上肯定会来和我们家要钱补偿的。”
他的自信越发荒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懒得和他争论。我笑笑,转身上了楼,不想理会。
我靠着卧室打开的窗户向远处出神,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衣衫,感到秋风冷清寡意,我看到江面轮船一如既往吐着黑烟,院外的梧桐树下已是满地枯黄落叶。
记得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他第一次告诉我他的名字的夜晚,我也是站在这个窗口,无意中看到他,孤零零站在梧桐树下。他那时是在等我吗?
那个夜晚梧桐树还没来得及落叶。而我现在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