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沈妈说:“菜不上桌,永远看不出有没有炒多。”
我认为这话说得很对。和程北钧坐在船上看烟花的那个晚上,当我赶回家时父亲已经早早睡下,我以为那已经是一晚眼花缭乱、东奔西跑结束后十分美满安心的结局了。
可事实上那个夜晚远远没有结束。就在那天的午夜时分,发生了一件始料未及的大事——老市长在家自尽了,消息在凌晨传出,全城一片哗然。
接下来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件事,老市长为什么自尽、怎么自尽、谁发现的、场面什么样…成了人人皆谈的话题。如果在街上走一遭,路上大多数人都忧心忡忡、步履匆匆,埋头赶路,仿佛天降大祸。但凡张口,必聊此事。
报纸一如既往只写结果,对于中间的细节只字未提,这个宽容举措给予观众无限揣测的可能。我从各个渠道听说了完全不同的版本。学堂里的姑娘们聊起来,都说谢老头是一心求死,上吊自杀,死状无比可怖,至于原因,她们众说纷纭,最认同的观点是他生了绝症,不愿再活;父亲的观点来自于他的一帮同辈朋友,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谢老头后宫着火、晚节不保,他最小的小老婆恨透了他,半夜强迫他服农药——可这明明是谋杀,自尽的消息从何传出?他们也不追究,谈起来都啧啧赞叹谢老头看不出来竟如此风流。
广大群众的看法我大多是从阿水那里知道的,她上午买菜拿信时总去找卢三儿,两人花了半天在城里转悠个遍。她和三儿日益亲密,我看在眼里却从来不多过问,阿水与人交往时有分寸、有目的,比我强得多。
她回来时和我说,目前人们还是对于老市长因为人不得势,吞枪自尽的说法比较认同。“他家门口摆了一排花圈,”她说,“阵仗大得很。”
说实话,老市长没有给我留下太多印象,一方面因为我以前不曾关注,一方面因为从刚即位起,他便不是说话做事雷厉风行之人。他成就不大,所作所为不过是听上级办事,但也没犯过什么错,随着年岁增长,政局跌宕,手中权力江河日下,用父亲的话说就是 “老头子已经把握不住了”,国庆日那天他按规矩在和平广场发表讲话,总共说的话没有配角多,我看着他默不作声站在角落,脊背佝偻已是老态龙钟。
其实,老市长的死在那个年代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事,人们最关心的还是之后的发展。老市长唯一的儿子,那个节日晚宴的组织者,那个面孔极白的年轻男人,谢桢,以极快的速度声名鹊起,顺其自然成了政权交接人最火热的选择,他和他父亲完全不一样,他初出茅庐却崭露头角,说话办事情绪稳定、不动声色,但是态度强硬、语气刻薄,对于政治观点的表露毫不掩饰,他的名字像一个新上市的廉价低筋面粉,也像春天传播的流行疾病,迅速在街头巷尾以各种方式出现。 “我渴望秉承我父亲的顽强意志,怀有对他无比悲痛和最为忠诚的缅怀,带领我们每一位亲人、伙伴、合作者,和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走向伟大、和平、胜利……” 礼拜一的早晨他再次在和平广场面向围观群众做演讲,字里行间充斥着难以隐藏的骄矜和自信,那是一种独属于谢桢的狂妄,台下的前辈对他年轻的身份指摘不已,却心照不宣地回避他们内心的妒忌,还有深深的恐惧。
此外,他和城里的上流人士关系极好,诸如曹桀一类,租界区各个豪华酒店的顶楼包厢几乎夜夜笙歌、灯火通明,听说谢桢是个办聚会的好手,国庆晚宴的布置对他来说不值一提。
程北钧对于谢桢倒有些嗤之以鼻,他说他听见谢桢讲话就心烦意乱,说谢桢发表演说的口气自命不凡,似乎踌躇满志,但细听内容平平无奇,毫无创新,都是些假大空的泛泛之辞,程北钧还说谢桢看起来刚愎自用、残忍自私——就像他一贯熟悉的“那些人”一样。
那时是一个寻常的上午,我们正在一起沿着江边的堤岸走路,已进入十一月份,出门时我披了件褐色的厚厚的呢子大衣,货轮和工厂的烟囱日夜不休释放浓烈的黑烟,天空呈现稀释后的淡蓝,微薄寡淡泛着鱼肚白。
如今我和程北钧的关系已密切了很多,我们约定在每周礼拜六的下午四点去江边散步,他逐渐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不再和以前一样不声不响出现,又或者类似夏天的雷电暴雨骤然离开。
他语气轻松,戴着一顶棕色的前进帽,帽檐下不安分地露出他前额蓬乱的头发,他的站姿有些散漫,大剌剌地抄着口袋,江岸开阔,他在一片青色的空旷里潇洒地有些寂寥。
我们交流了近况,他说他茶铺和仙乐斯的工作都不去了,周邺给他的报酬很丰厚,三儿他们都很羡慕,还要他请客喝酒。我很替他高兴。
至于他到底在做什么事,他没说,我便也没问。
我当时问他挣了钱要做什么,他有些迟疑,说还没想好。
他说他曾经想着肆无忌惮去四海漂泊、居无定所,去不同的城市,甚至太平洋对岸洋人的国家,他梦想着认识不同的朋友,做各种各样新奇的事情,若是挣了钱,也不用担惊受怕,心安理得花掉便是。
程北钧说,他想找一个安身之处,有日出日落和一年四季的区分,没有阶级、混乱、不公、贫穷,没有战争。程北钧说这些话时的神情像在谈论一个美好的梦。
“那现在呢?”
“现在?”他淡淡的笑,“我现在当然不那么想了,那时我就是孩子气罢了。”
他问我记不记得他曾经说的,“我活着只是为了活着”,程北钧说,儿时天真烂漫的梦想是支撑着他成长过程中不死去的唯一念头,可随着年龄增长,他渐渐意识到那个所谓的梦其实缥缈虚无,一辈子都无法实现,这样的清醒让他无比痛苦,他不甘心自己就要这样浑浑噩噩度过此生,但放眼望去,四海之内似乎都在打仗,硝烟四起、家破人亡、混乱不堪,而他的世界狭隘闭塞,一眼望不到头,生活陷入绝境般的循环往复,无法挣脱,却又不知所向。程北钧认识一些人,其中有许多已经白了头发、长满皱纹,却还在和一些乳臭未干的孩子抢东西吃,那些人的生活从始至终都没有变化,他们年轻时无论是小贩、流浪汉、车夫或者泼皮,老了也还是小贩、流浪汉、车夫和泼皮——几十年,一辈子,没有任何区别——他们感恩活着,除此以外别无所求。程北钧看到这些人就像看见了自己。一开始,他很害怕他也会这样不生不死过一辈子,他试图改变,他逃——但他发现他逃不掉,因为无论在哪里,他都是一个从生下来便注定了一生的身份。
梦境的破灭总会伴随现实的改变,程北钧不过也是一个寻常之人,他清醒,反抗,但不意味着他是个纯粹的乐天派,他学会了习惯,开始麻木不仁。
程北钧踢开脚下的石子:“——总之,我渐渐在社会规则里变得游刃有余了。”
“就算这样,我喜欢给自己定几个莫名其妙的……小规矩,就好像有了这些底线,我就还是好的,没有彻底堕落,没有彻底同化,就那么成为一个顺流而下的人,你能明白我吗?”他似乎很不好意思,略带羞涩地说。
“我想,我走马路必须走人行道,我不能偷东西,我不抽烟…….其实蛮可笑的,就是这些规矩,没有什么说法,在别人看来也很幼稚、无聊,但我只要做了一天,就会觉得我这一天还活着。”
“你笑话我?”
我急忙摇头:“我没有!”
他抿着嘴唇,一副心甘情愿的表情,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在笑话我。
我没有笑,其实,我甚至有一点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在刚才,他的一番话使我着迷,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说不清道不明,让我的心不自觉跳得很快。
我又问他对于老市长的死了解多少,他却说我是明知故问。
“什么意思?”
他挑挑眉:“难道周裕不该告诉你吗?”
我解释说:“我当然知道周裕认识谢桢,但那是因为他哥的缘故,他其实并不喜欢和他哥的朋友打交道,我想着你和周邺联系挺多,估计知道内情。”
但他并不知道,“这种事情……怎么会告诉我呢?”
江风吹动他的头发,他习惯性挠了挠额头,貌似对他刚刚说的话很不在意。他弯下腰捡起地上的石子,用力投向远处的江面,长长的胳膊一甩,姿势甚是好看。
我们注视着那颗石子,在深青色的江水表面上下跳脱,每跳起一次就活泼地溅出一片水花。
“一、二、三、四…五、六、七。”
他飞快打了个响指庆祝胜利,然后回头让我试试。
这段时间我们每次在江边散步,我都会学着他的动作扔石子玩。
但那会儿我脑子寻思的还是他刚刚说的关于内情的事,觉得他说得没错——的确如此,周邺没道理告诉他。
“林小姐,你没事总发呆是做什么。”
我回过神,对他的言语很气恼,他说话的口气似乎我是那种天天站在菜市场门口流着口水、笨头笨脑的小孩!
我装作要打他,不知道为什么程北钧笑了,他真的很少这样开心地笑,眉眼弯弯,笑容咧得很开,他的青年稚气一下子从沉重的躯壳里跳脱了出来。上次见到这种神情还是他和三儿在一起时。
其实程北钧经常笑,但多半仅局限于扬起嘴角,可以看见他唇角上方那道算得上漂亮的小沟,面容神态也没有很大的变化,甚至带着戏谑,顶多会觉得眼前这个人变柔和了一些;而有时他只是用强装的笑意掩盖内心的哀伤罢了。
我很想见他多笑笑,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的笑容。
在他的怂恿下我也扔了个水漂,整整跳了六下,从来没有这么多过,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程北钧非常乐呵,说整座城都找不到第二个比我更会打水漂的大小姐了。
我说:“怎么样,这本领绝对可以吸引有钱人家的少爷们了吧。”
“那肯定的林小姐,大家都说嘛,绣花弹琴的算什么,会扔水漂的才是真淑女。”
我俩每次玩着玩着就开始插科打诨、胡说八道。
“那还不是老师教的好。”
他笑了笑:“是你悟性高。”
“多谢夸奖。”
“林小姐谦虚。”
过了会儿,他转过身对着开阔的江面,深吸了一口气。
“——我去你大爷的!”
“程北钧你干什么?”
他说:“我在骂人,——我不是说过要教你骂人吗?多有意思,对着江水骂人,我早就想试试了。”
他平时正常说话的声音比较厚,但喊起来时清澈了许多,一个字一个字念喊出来,清晰明亮,尾音远远飘在空中,虽然是粗话,但一点都不难听。
我依葫芦画瓢,但是没说完声音就降下来了,有点心虚。
“没事,没人听得见。”
他说的没错,这地方在城郊,靠着他住的船,空旷、冷清,放眼望去,整片堤岸只有我们两个人,喊出去的话都变成回音,在空荡荡的江面上飘来飘去。水上有两座货轮,就算对我们张狂的行为表示反对,顶多摁几声汽笛罢了。
“穿警服的,我去你大爷的!”
“姓刘的,我去你大爷的!”
“金旺你个死人,我去你大爷的!”
…….
程北钧不停喊着,他口中出现的人名我都不认识,但我知道一定是他深深厌恶的。
他的侧脸轮廓清晰,他在骂,可他并不愤怒,他面带微笑注视远方,是我熟悉的那一种笑容,戏谑、懒散。
“林小姐,你就没什么讨厌的吗?”
我讨厌什么?
我的心一瞬间变得很重,沉甸甸一颗。
我讨厌我自己的无能为力,学堂里那些大惊小怪的姑娘,我讨厌别人敬重我的父亲好像他是尊菩萨像,还有报纸上打仗的新闻,我讨厌每天都要看见大街上的围追堵截,混乱不堪…
除此以外所有突如其来的变故,即使别人说与我无关——遥远、诡异、暗藏玄机,无论是老市长莫名其妙的自杀和做戏一样的谢桢,觥筹交错,掌声雷动,画面一幕幕轮换,现实生活像戏,像曲儿,可是和平广场上永远都会有灰压压一片茫然的观众,他们卖力附和着,即使根本看不懂在唱什么。
我看着身边所有人,觉得厌恶、反感,心里藏着目的却要装腔作势,像一具具浮尸。
我害怕。
我真的无时无刻不在害怕着。
这种恐惧总在不经意间出现,当我午夜梦回,当屋外滂沱大雨,当我身处喧闹的人群,却因为疲惫一言不发。
我摇摇头,淡淡地说:“我没什么讨厌的,可能我讨厌我自己。”
程北钧错愕地看着我。
我并不在乎他的反应,径直走到江水边,鞋子几乎要踩进水里。
我深吸一口气,一遍一遍用尽全力大声喊着。
“我去你大爷的!——”
“我去你大爷的!——”
“我去你大爷的!——”
我的声音断断续续飘向了远方,随着轮船一声轰鸣,滚滚黑烟笼罩青天。
四周空气里弥漫着干燥的草叶灰尘、湿润的水汽、细腻的风声和粗劣的煤炭气味,整个世界很安静,我的胸膛一下子空了,轻飘飘的。
程北钧说的对。我想。对着江水骂人,真的很有意思。
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老市长死后一周,如果我没记错,那天是十月十八日,发生在我和程北钧进行对话之前。
那天早晨,周裕忽然来我家找上我,和我说有一个好消息。 “我们把剧本寄给了共兴话剧社,你猜怎么着?”
我那时尚未清醒,迷迷糊糊地问他共兴话剧社是什么,周裕解释,说是一个广州当地的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因为影响大,作品好,人才辈出,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有名,每年都会在自主印发的报刊上向全国征集原创剧本。他之前抱着试一试的念头投稿了,竟然早上收到了回信。
周裕边说边急忙拆开包裹信封的绳子,那一大摞信件他从进门时就一直揣在怀里,他把那堆东西一股脑摊在我家地板上,从纸堆里翻出一封信,用手指夹出递给我。
“你看。”
油纸上的钢笔字迹很工整,措辞正式。
“谷雨、马亦同志:
你的《五月的黎明》剧本稿件,我社将在一九二二年10月22、23日第九十七期共兴报上刊登,向你致谢,并付稿酬壹角零分。希望对我社的编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多来信来稿。”
我念出最后一句,很欣喜地祝贺他,周裕让我别急,翻到背面指着字:“还有。”
这个编辑写,由于周裕在他们的投稿来信中写道,“自行成立的话剧社排练已久”,所以特此邀请社团全员在自愿的情况下于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参加共兴社的话剧演出。如果拒绝,尽早写信告知。
“参加演出?还是第一届……”我很惊讶。
“——第一届,还是全国性的!小昳,你想想!”
周裕说他太兴奋了,收到信第一时间迫不及待跑来我家告诉我。
“我们必须去!我们必须去!”他重复了两遍,语气十分严肃,不过很快又笑嘻嘻的了,说要赶紧联系冯亦驰和其他人抓紧排练,说这个机会千载难逢,说自己算半个写作天才。
“谷雨?”我指了指收信人的名字,“是你的笔名吧。”
他说对,“我们都有自己的笔名。”
他的名字不难理解。
周裕想起来什么似的,又从那堆里拿出一个小包裹给我:“对了,给你的,白脱杏仁酥,趁热吃。”
他一边解开绳子一边说这是他自己家厨房做的,“我上次和你说过吧,我特爱这味,你也尝尝。”
周裕递给我一块,坐在我旁边安静下来。我低头翻着往期的共兴报,一页一页哗啦啦翻过去。
“这个叫水青的,是不是很厉害?”我问,“几乎整个报纸都能见到这个名儿。”
“是。你眼睛挺尖。”他接过报纸,翻到第一面给我看,“这人创办了共兴报,在共兴社很有话语权。”
第一面的头版文章上赫然印着大大的铅字标题:《冲破过去历史之网罗》。
右下角署名是水青,字体小了一号,细细的宋体印刷。
这两个字单独看起来毫无疑问是温和透明的,让人想到春天湖底密密柔柔的水草,茎叶上分散点点斑驳的光影。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但不知为何,这个名字一旦印在纸上,细细的宋体字,黑色的油墨按压不均,笔画间渗透出一道道灰白色的纸张纤维,便顿时透着股说不明白的尖锐力量。
水青。
我继续读报纸,周裕在一边窸窸窣窣整理好他的包裹信件,起身要离开。他说他要去找冯亦驰。
临走时我拽住他,问他能不能把报纸放在我这。
“我想看看,行吗?”
他似乎很高兴,答应的很爽快:“你感兴趣?好啊。”
“对了,之前的你还有吗,我也想看…”
周裕愣了一下,我连忙解释说觉得写得挺有意思,如果没有就算了,无大碍。
他摇摇头,笑,说不成问题。
我送他到院门口,他上了汽车,把驾驶位车窗摇了下来,一只胳膊搭在门框上,探出脑袋和我说话。
“下次直接去我家拿吧。”
“行……”我犹豫了一下,“会不会不方便?”
他耸耸肩,挑眉一笑:“你看我今天来找你,有人敢拦着吗?”
“喂,谁和你一样大清早的串门啊。”他都把我说笑了,“我爹要是醒了,肯定会多嘴。”
“对嘛,我就猜到伯父还在睡觉,所以才来这么早的——我聪明吧?”
他侧过脸面向我,深褐色的瞳孔很清澈,在阳光的直射下,呈现出猫眼石一般的花纹。
周裕喜欢和我这样说话,语气欢快,口吻乖张,满嘴跑火车,若就这般给他定了性,说他幼稚,却大大错怪了他。我如今渐渐明白了,其实一个人表现出来的言行举止和他的实际性格关系不大,这世上的人大多擅长伪装,有的是图好处,有的是图高兴——周裕就是图高兴的那一种。
我想笑,点点头,很正经地应和了一声。
周裕一只手捏着方向盘,沉默了会儿,然后说:“没事的,我爹不多嘴,他们都不管我,蕴如以前经常在我家玩…总之你放心来就是了。”
“好。”
他把搭在车门上的胳膊放了下来:“那行,我去找亦驰、乘焘他们了,有空就联系你。”
“好。”我笑着说。
他发动汽车,几乎已经要走了,又想起什么似的停了下来。
“怎么了?”
“小昳,你会和我们一起去广州的,对吗?”
我愣住片刻,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当然,我去,我肯定去。我还没去过广州呢。”
他抿了抿嘴唇,点点头:“好。那就好。”
“……好啦,快走吧,我爹要下楼了。”我催他。
他招招手:“走啦!——”
我目送着他的庞蒂亚克突突地开走。在这条熟悉的马路两侧,高大的楝树已经结了果,灰褐色的树干上挂满了成群金黄色的楝豆,散发着微香,若是运气好,这些果子可以一直挂到来年开春。还记得小时候,我和哥哥会一起坐在树下,抬头看着金色的楝豆,花上整整一个时辰讨论它们能不能吃。如今每当秋去冬来之际,在这样充满阳光的日子里,我都会留意这片耀眼的金黄色,回忆那时候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