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仓库钥匙(1 / 1)

“悬透了。”

沈清茗咧着嘴苦笑道。

末日很残酷。

怪物不会因为他是主角而停止攻击,死亡如天上的雪花般如影随形。

如果刚才没有糖霜,那么他凶多吉少。

沈清茗把锋利的餐刀递还给她,非常意外于她的身手:“你身为一名厨师,为啥会用飞刀呢?”

糖霜“嘿嘿”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

她这人虽然反应速度和心态不错,但性格有点憨,眼神清澈而愚蠢,只有在厨房里,才能冒出点灵光。

“我在孤儿院长大,在马戏团学过一段时间飞刀,后来出了点事儿,才改行做厨师的。”

“出事儿?”沈清茗拧开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

“嗯……”

糖霜蔫蔫地回答道:“表演飞刀扎气球时,把飞刀扎演员脑门上了……”

沈清茗一口矿泉水喷出。

“啊!?”

他目瞪狗呆,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下意识摸了摸脑门,心里无比后怕。

糖霜见他眼神不善,连忙摆手解释道:“你别误会,是演员紧张了自己想跑,否则扎不到他!”

沈清茗这才松了口气,心里略微安定位从刚才糖霜的身手判断,她应该所言非虚。

在那种情况下,留给她反应的时间已经不足一秒。

她能用餐刀准确命中巨蚊的弱点,并且不伤害到沈清茗,这足以体现她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过人的观察能力。

……

小插曲过后,沈清茗便开始工作,在巨蚊尸体上翻翻找找。

“你在找什么?”

糖霜使劲用抹布擦着大白腿上的蚊子血浆,伸着脑袋问道。

“变异结石。”

“什么玩意?”糖霜听到了一个从未听过的词语。

“变异结石,感染基因病毒的生物都会有,有很多用处,蚊子的应该在……

哦,对……是在腹部。”

他从巨蚊尸体里,找到了一块变异结石,装进绒布口袋里。

沈清茗拆解着一具具蚊子尸体,专注的寻找变异结石。

而糖霜却把注意力放到了沈清茗的身上。

此时这个年轻人很脏,短袖T恤衫上都是血污,还有几个巨蚊白浆腐蚀出的大洞。

他的身材也不强壮,虽然五官俊郎,但瘦弱得像条细狗……

但就是这寒酸的年轻男子,却让她体会到了一丝安全感。

他面对任何危机都游刃有余,似乎从不会感觉恐惧……

……

沈清茗解刨好最后一只巨蚊,将白色粘液收集在瓶子里,这东西腐蚀性极强,在特殊时刻有大用处。

接着,他用抹布擦了擦手,轻手轻脚的走到窗前,向外看去。

只见窗外大雪纷飞,一些可疑人影游荡在小区里,远处不时传来杂乱的喧哗,和刺耳的惨叫。

在这片平静的夜色笼罩下,不少人正在被各种怪物屠杀、分食……

沈清茗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见糖霜家附近,只有些普通活尸,于是松了口气。

没有变异的动物和植物就好……

在末日前期。

真正让人绝望的,是变异动植物,它们拥有各种诡异能力,让人猝不及防,往往还没等反应过来,便丢了性命。

哗啦!

沈清茗把厚重的窗帘拉上,重新回了厨房。

末日的夜晚很危险,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不会轻易在夜间出门。

此时糖霜正在摆弄着厨具,面色有些沮丧。

她见沈清茗回来了,蔫头耷脑地问道:“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她这么一问,沈清茗才察觉到肚子空空如也,重生后一直神经紧绷,今天还没吃任何东西。

片刻后。

糖霜从冰柜里取出些简单的食材,叮叮咚咚做起了饭。

为防止引来怪物,沈清茗用厚重的冰柜,把厨房门堵死了。

很快。

几道不算精致的小菜被摆上厨房操作台。

红烧肉、鱼香肉丝、水煮肉片、白灼菜心,都是家常的食物。

只有正中间的盘子里,装着些可疑肉块。

这是一盘爆炒蚊子心。

是糖霜在沈清茗的胡乱指导下,加工出来的。

她端坐在凳子上,将饱满的胸脯垫在餐桌上,满脸怀疑地用筷子,夹起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蚊子心。

“这东西真的没有毒吗?”

“放心吧,这个东西可以提高夜间视力!”

沈清茗言之凿凿地说道。

变异巨蚊的心脏,是它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比变异结石还要珍贵。

长期食用蚊心,确实能够提供夜间视力,这在乌云持续遮挡月光的末日里,是很重要的能力。

当然。

蚊心的功效,在前世是糖霜发现的。

“嗷~你懂得真多……”

糖霜见沈清茗吃完没啥事儿,也将信将疑地吃了一口,觉得味道还不错,比鸡心更有弹性,于是也就放下心来。

二人边吃边聊。

说话间,糖霜情绪低落,反复诉说着自己倒霉的命运。

比如这家店是她贷款一百多万开的……

比如店刚装修好,一毛钱还没赚,末日就降临了。

比如从小父母死了,在孤儿院受欺负……

沈清茗觉得她这人,性格又敢,又有点话痨,便哼哼哈哈地随口应付……

一夜无话。

……

次日清晨。

厚重的云层像山峰般横在天空,巴掌大的雪花纷纷洒洒,整个世界宛若天地倒悬,一片素色。

沈清茗昨晚睡得不错,只被凄厉的惨叫声吵醒了几次。

天色刚蒙蒙亮。

他裹紧冲锋衣,独自离开了糖霜店铺。

这个小区占地面积大,人流比较分散,但全部业主加起来也有将近一万人。

就算只有50%感染,那也有五千头左右怪物。

这些比较好杀的活尸,是变异结石的主要来源,趁着其他人还不知道结石的用途,沈清茗要积累足够多的财富。

等大家都开始争抢变异结石,这些普通怪物就不够杀了……

况且。

目前他有二级肉体强度,杀死活尸很轻松,等再过几天,活尸进化或者变异,也许猎人和猎物的身份,就要对调了。

当然。

这都只是顺手为之。

他真正的目标,是两公里之外的一处位置,那里有个正在闪烁的小白点。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儿应该是个【陶李面包厂】。

……

沈清茗拎着斧头,小心地行走在小区中。

漫天大雪导致能见度有点差,呼吸很快结成白霜,脸颊冰冷刺痛。

很快,他看见了第一头活尸。

这是个身材苗条的年轻女人,身上只穿着性感内衣,如果还活着,应该也是个前凸后翘的美艳尤物。

但她此时的模样,可不敢恭维……

它下牙床撕裂,整个下巴仅剩一条皮肉相连,颤巍巍地挂在胸口,整个口腔暴露在空气中。

而它的右腿,从膝盖处折断,整条腿呈一百八十度扭曲,这导致它只能在地上爬行。

两个丰满的大灯,已经被粗糙地面磨得鲜血模糊,看起来极为可怖。

沈清茗在大雪的掩护下,悄悄来到它身侧,一斧头砍进它的后脑。

活尸当时毙命。

熟练的挖出了变异结石后,沈清茗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目前温度已经在零下11度左右,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温度还在继续下降。

这导致他双手冻得发木,有些不灵活,这很致命。

一旦手指出现冻疮,在末日持续性低温下,是很难痊愈的。

在前世。

就有大量幸存者因为大意,忽略了身体末梢的保暖问题,导致手指、脚趾、耳朵等部位冻伤,最后死于感染。

极寒末日,寒冷比怪物更加致命。

想到这。

他从次元结戒中,取出一双毛国进口的熊绒手套。

这是在户外商店买到的,价格高达两千五,不但纤薄轻便,而且还能防水防雪。

在确认好保暖措施后,他继续前进。

这时。

“啊……救命啊!!!”

一声刺耳的尖叫划破了死寂的小区。

傻子!

沈清茗在心里暗骂一句。

这叫声实在太响了,估计半个小区都能听见。

在怪物横行的末日,发出这种叫声,绝对是嫌命长的行为。

沈清茗赶紧加快脚步,向远处走去。

他虽然有二级身体强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肆无忌惮。

蚁多咬死象的道理,在末日中同样适用,况且活尸咬出的伤口,还能使人感染病毒。

他可不想在重生的第二天,就加入光荣的进化……

然而。

虽然他在极力远离发出声音的人,但这家伙好像看见了他,居然阴魂不散的跟在了他身后。

救命啊……你不要走……帮帮我吧……

诸如此类的求救声,不断从身后传来,扰得沈清茗不胜其烦。

他赶紧加快脚步。

此时。

如果能从天空中俯视,就可以看到神奇的一幕。

……

一个青年男子跑在小区里,不断翻过矮墙、绿化带、小喷泉等障碍物……

身后不远处。

一个浑身血迹、惊慌失措的女人,咧着血盆大口,一边发出垂死挣扎的尖叫,一边脚步如飞的追向青年男子。

在她身后不远处。

是三十多头龇牙咧嘴的活尸,并且队伍还在源源不断地壮大。

……

沈清茗回头看了眼女人,见她居然越来越近。

这娘们儿像失了智一样,只知道在恐惧的支配下疯狂尖叫,比糖霜可差远了……

人和人的差距,在末日初期就显露无疑,沈清茗摇了摇头,索性停下脚步。

女人满脸都是眼泪,甩着两条大鼻涕跑了过来,她见沈清茗停下,以为是要救她。

“谢……谢谢……”她停下脚步,感激地说道。

但话没说完。

咣!

沈清茗一闷拳打在了她的鼻子上,大喊道:“滚犊子,再跟着我锤死你!”

说罢。

他一脚将女人踹飞,扭头就跑,嘴里还骂骂咧咧:“想害我,门都没有!”

女人被打得眼冒金星,揉着鼻子怔了两秒,再不敢追沈清茗,扭头向另一个方向跑了。

趁着漫天大雪的掩护。

沈清茗开始猎杀活尸,等到接近面包厂时,已经收集了将近四十枚变异结晶。

……

眼前一路之隔的,就是【陶李面包厂】。

这厂子在奉天很出名,大家基本都吃过这牌子的面包。

但此时。

曾经热热闹闹的面包厂,已是一片萧条。

马路上一辆运输面包的厢式货车侧翻在地,面包撒得到处都是。

而生产车间的窗户也黑洞洞的,有些墙壁上,还涂满了斑驳的血迹。

这一切都在告诉沈清茗,这厂子不安全。

但末日中……

又哪有安全的地方呢?

沈清茗走到货车边,一斧头砍死了司机。

随后。

他开始捡地上散落的面包,挑体积小热量高的,都装进了次元结戒。

做完这一切。

他躲在大门口的墙壁侧面,往里看了一眼。

厂子里面的街道上,有不少活尸,正在漫无目的的游荡,数量将近五十头,似乎是准备下班的工人。

沈清茗摇了摇头,决定换一条路,他绕了厂子一圈,最后选中了食堂后面的一堵矮墙。

他用斧头刮了刮墙头的玻璃碴子,翻过了墙壁。

【备注:东北有些老旧建筑的围墙,会撒些碎玻璃碴子,防止野猫和坏人等一系列不受欢迎的生物爬墙】。

但沈清茗刚刚落地,还没等站稳身子,就看见一个面容可怕的可疑生物,正隔着食堂的二楼窗户与他对视。

瞬间。

沈清茗毛骨悚然,冷汗浸透全身。

反应了好几秒钟,他才意识到,这东西好像是个人。

只不过丑得离谱。

这人脸上坑坑洼洼,五官长得很局促,外翻的大嘴唇子周围,是一圈青须须的绒毛。

眼睛不但只有黄豆大小,还左右分离,有点斜视。

最重要的是,这人看着年纪不大,但脑瓜子中间已经秃了。

他可能是为了盖一盖,把周围的头发留得很长。

这就导致他像极了那位响当当的武侠人物:“裘千尺”。

渐渐地……

沈清茗越看,感觉这张脸越熟悉……

过了两秒钟后……

二人同时惊叫道:“裘千尺!”“老沈!”

“你咋跑这儿来了呢?”沈清茗十分意外。

原因无他。

这位裘千尺大名叫王北北,原先是他发小,在他小时候,两家是邻居。

后来沈清茗母亲死了,父亲再婚,他没少受校外地痞欺负,裘千尺经常给他出头。

虽然结果往往是俩人一起挨揍,但情意是真的。

后来裘千尺辍学不念,去夜场当内保。

再后来因为斗殴,搞出个伤害致死,被砸了个第七被告,判了好几年,两人便无法再联系。

而裘千尺也很意外,在激动之下,他拉开二楼窗户,像走平地似的迈了出来。

两秒钟后……

扑哧!

他一个屁股蹲摔在地上,差点没摔死,还好地面有点积雪,否则这一下他就得残疾。

“诶呀卧槽!”

他龇牙咧嘴地站了起来,揉着尾巴骨,走向沈清茗,因为眼神的缘故,走路有点打斜。

“你啥时候放出来的?”沈清茗问道。

“我放出来个屁啊!”

裘千尺声音爽朗地说道:“昨儿下午监里暴乱,不少人都疯了,我趁乱逃出来的!”

“你越狱啦!”